子曰:「君子疾夫捨曰欲之而必為之辭」。
府:總統搭空軍一號 以免擾民馬英九總統周末乘空軍一號到花蓮參加黨務活動,引起議論,總統府今天強調,周末適逢民眾返鄉高峰,如果馬總統搭乘火車前往,在國家元首必要的維安人員陪同 下,勢必會占去若干座位,影響其他旅客搭乘的權益,而必要的維安管制,也難免造成民眾不便,因此該行程仍選擇搭乘座機以免擾民。
聯合報社論黑白集「付費坐總統專機」說:『馬總統搭乘行政專機「空軍一號」赴花蓮參加國民黨黨代表座談,結果又惹爭議。國民黨發言人強調「黨部會支付油料費用」,空軍司令部則表示,會依國內民航機航線價格計價,非公務使用者應繳納費用。
但這些解釋平息不了質疑。當然有人藉機對陳水扁家的「空軍一號迎親」事件冷嘲熱諷一番;但也有人說,搭專機參加黨務活動,難道不是「小賊」、「大賊」之比;還有人譏,原來只要付費就可以搭總統專機啊……。口水戰之後,更添塵埃。
總統出門,本來應有一定的維安規格,此理所當然。馬總統廉潔自制,不會做違法違規之事,大部分民眾也會如此相信。但馬總統愛惜羽毛,卻又常常避免不了爭議情境,加以為維清譽而解釋過甚,反而更留下讓人說嘴的空間。
早先總統座車在國道上由警車鳴笛開道,引起民眾抱怨,結果由國道警察局和總統府侍衛室出面說明,並未要求車輛讓道,只不過是鳴笛「廣播告知」而已;說了比沒說更糟。又好比文學大老出面詮釋「大巧若拙」,結果是越描越黑,反而被譏「弄巧成拙」。
這次的空軍一號事件,現有民眾追問國民黨油錢到底是付了多少錢。以馬總統的風格和自我形象要求,何苦為了黨務活動而惹此非議?在目前社會氣氛下,公務「黨用」本來就可預見必生漣漪,而如果以付費為理直氣壯,反而衍生出更多話題。正本清源,總統專機恐至少應避開單獨用於黨務的行程。』
(轉貼到此)
所以我們知道馬總統假公濟私,搭空軍一號跑私人行程時,被人議論,第一個說詞是老子有錢,或是老子的黨甚麼都沒,窮得只剩下錢,
「黨部會支付油料費用」
誰不知道馬總統的國民黨是全世界最最有錢的政黨,而且它的習慣總是國家愈窮,人民愈吃不上飯,它這個黨就會愈有錢。前幾天阿扁不是才又判了十年,因為他幫國民黨把復華金賣給元大,好小子,竟敢在裡頭收回扣,也不打聽打聽,這復華金是誰家開的,
瞧,這下子一判,阿扁就更瘋了。
當然,這種財大氣粗的形象,更惹爭議,聯合報社論是好言勸誡,要馬趕緊懸崖勒馬,不過大家都知道這隻馬,有跟美國槍手亞當藍扎有相同的症頭,叫做
亞斯柏格或類似的自閉症候群。
主要的特徵就是聽不懂人家的話,還常常聽反,叫他朝東,他偏往西,以為他要往西了,嘿,他竟出現在東。社論要他外慚清議,內疚神明,他就是不聽,要硬掰出第二個理由,就是怕擾民,我說馬總統,您進美牛,油電雙漲,抽證所稅,倒勞保年金,把GDP大降,薪資倒退十四年,把台灣四海困窮,老百姓淚流成河,哀鴻遍野的時候,怎麼就沒想到會擾民?
我說馬總統也別鬼扯了,培根在「論習慣」說:
馬總統搭空軍一號假公濟私,一般人(包含社論)第一個會想到的就是阿扁也曾這麼幹。可是阿扁現在被關了,馬總統也要學嗎?第二個(比較少人會)就該想到,這又是應用了大水庫事後的概念,說是要自己付費,又說是怕會擾民的..
怎麼沒有早點講?
大家都知道,大水庫是用來幫馬貪汙特別費脫罪用的。日昨馬總統辦了第一場國家級死刑大辯論,對象是一個叫做吳敏誠的傢伙,他在馬當法務部長的時候,殺了第一個女友,馬那時想騙好名聲,規劃要選市長跟總統,那時他就減少死刑使用(註),還把吳敏誠關幾年就放出來。98年馬當總統,吳敏誠又殺了第二個女友,根據起訴吳的檢察官自白說,她就是因為上頭要她減少死刑的使用,現在她很後悔,
所以我們知道死刑是很浮動的概念,跟死囚要殺人差不多,帶有很多情緒。喔,別扯遠,我說馬總統啊,要減少死刑使用,把該判死的人放出來殺人的是你,殺了第二個,又要減少死刑的使用,起訴個無期徒刑,後來被改判死刑,要跟法官來場大辯論的人也是你,
你能不能正常一點,少發神經,要判活判死,隨您的便。
但是從吳敏誠兩次殺女友的歷史中,我發現馬總統與吳敏誠驚人的巧合,82年吳敏誠殺第一個女友時,馬總統,時任法務部長,正在開始偷偷的貪污特別費,請參「抓到了!馬總統干涉司法鐵證如山」
『立法院修法將特別費除罪化後,特偵組昨天公布行政院前院長連戰、張俊雄等一百十一人的特別費案,全數簽結;包括馬英九總統在法務部長任內、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也都「解套」了。』
後來吳敏誠放出來,結交第二任女友,與此同時,馬正在當市長,連續不停的貪污了八年的市長特別費,錢還都匯到在銀行上班的老婆周美青戶頭,並把兩個女兒先後送到美國。我是不知道艾德蒙國際防洗錢組織有沒有盯上,但是當馬把貪污來的贓款,匯到周美青人頭戶時,不就應該成立洗錢這條萬國公罪了嗎?
等到馬當上總統,這時馬終於知道特別費是公款,假公濟私就是貪污,他也不再貪污特別費了,改貪國務費..慢!這時有阿扁這個前車之鑑,告訴他國務費也是公款,於是他學乖了,把一年四千萬國務費通通花掉,還沒人知道他到底是花到哪兒去。但是他那個貪汙的壞習慣,就跟吳敏誠養成殺女友的壞習慣一樣(如果時間允可,我還能舉證「馬面」這個兩光殺手,恐嚇慣犯,連要殺連勝文,都不忘先恐嚇一番「幹X娘,連勝文」,然後才開槍打著臉的。呀,習慣之於人真是偉大啊),一旦養成,就很難改。日前他一不小心,竟又學起貪污總統阿扁,搭乘空軍一號去花蓮辦私事。這也是聯合報寫小社論「付費坐總統專機 」的原因。報社雖然猶抱琵琶半遮面,欲言又止,但意思到了,是的!這個就是貪污。而且是一種不經意,從骨子裡養成習慣,以為人家沒注意到,就來個小偷小盜的貪污。就好比一般公司裡總會有人愛拿公司發的原子筆,橡皮擦兒回家,或是去廁所中多抽幾張衛生紙放在包包裡,這種行為在外國有個專有名詞,叫作「白領小偷」,
我們來看看,馬總統所有公器私用的行為,貪特別費,貪污臉書,或是貪乘空軍一號,這種貪汙壞習慣中,其實是他內心最晦暗隱蔽深處那股貪婪的天性使然。這在一般人是看不出貪污的,非得經過我這一番抽絲剝繭,還要跟上吳敏誠死刑大辯論,追本溯源走一趟吳殺女友的歷史,對照回馬總統從政成長經歷,來個思辨之旅才能發覺,我就把它叫作
「白領貪污」
翻成英文,這是種習慣性的小偷小盜,英文就稱為..
"Pilferer"
古人說,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馬總統以為貪乘空軍一號是小惡,其實這正證實了馬總統心底貪婪,卻要佯裝成清廉的矯情與偽善,以至於總會教人犯噁,雞皮疙瘩猛的掉了一地。在英國人的眼裡,真是看不懂,就以為他只是一個Bumbler,恣意嘲弄一番,殊不知他根本就是個賊。來趟英文教學好了
Ma the Bumbler is still pilfering pencils again and again.
所以馬不是個Bumbler,他是個Pilfe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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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有關馬在當法務部長時如何減少死刑使用,請參蘇建和等三人的案子..『蘇建和案被稱馬青天 總統:做該做的事總統馬英九今天說,對蘇建和案,他只是做一個法務部長該做的事情,「我真的沒有什麼了不起」,沒有什麼了不起的貢獻。』昨晚看2100討論吳敏誠該不該死的辯論,邱毅說要是吳敏誠第一次殺女友就被判死,哪兒來第二個女友被殺。我就想到蘇建和這三人當時已經要上法場了,卻給馬部長活生生廢死的往事,要是當時馬斃了這三人,今天不就從青天掉到地獄,成了殺人兇手,還一口氣殺三人,惡性比吳敏誠更重大,連子題「殺人服完刑再殺,算不算累犯」的討論都不必了。
後記:至於馬總統就任總統之後養成的另一個壞習慣,就是當民調低,要選舉,或是敗家被發現,要轉移焦點時,借死囚人頭一用,狂炒廢死議題的壞習慣,因為會讓人(或小朋友)感到害怕,我只好在深夜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