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耀鵬:查宇昌案是調查行政責任監委葉耀鵬17日表示,監院調查宇昌案,主要針對「行政責任」作調查。查有無違失、違法,不僅要深度追查,也要作廣度追究,並擴大查案陣容,目前增加3位監委的投入,「不會像特偵組的調查結果,好像什麼都沒查。

葉耀鵬證實,監院將於近日內約談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他是行政院極機密公文的核定者,整個宇昌案的行政程序、公文流程,都要追查。監院還打算約談宇昌案前董事長蔡英文、相關教授,「他們都有到監院說明的權利」,相信該約談的都會約談,「毋枉毋縱」』

很久以前,漢朝開國不久,韓信謀反被殺前說了一句「吾悔不用蒯通之計」。後來傳到劉邦耳裡,便令捕蒯通,當時蒯通辯稱:

「蹠之狗吠堯,堯非不仁,狗因吠非其主。當是時,臣唯獨知韓信,非知陛下也。且天下銳精持鋒欲為陛下所為者甚眾,顧力不能耳。又可盡烹之邪?以狗吠非其主、獨知韓信非知陛下、欲為陛下者眾又可盡烹邪?」

我們不能說監察院長王建煊沒品,因為那是身為一個忠心耿耿聖人的天性。那麼,宇昌案有何行政責任呢?

首先,我們看到了監委葉耀鵬說「不會像特偵組的調查結果,好像什麼都沒查。

這個行政責任很大,

「台大及成大醫學院附設醫院五名病患因接受器捐,去年八月被植入愛滋感染者器官。「柯文哲醫師連二分鐘都不願花」,未判讀Anti-HIV檢驗結果,造成重大醫療疏失。監察院昨天以八票對二票,通過彈劾台大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移送公懲會處理。」

所以我們知道,這個應作為而不作為之罪,是要被彈劾的,

拿希(Nash)說:「不作為」是一種原罪,
它下蛋於你的皮膚下。 你之所以覺得痛苦銘心, 因未付的保費險、永留下存旅的支票、未赴的約會、未付的帳單及未寫的信。 同樣地,關於不作為的原罪,有一種令人痛心的美的缺乏。也就是,當忘了履踐責任,它並非曾是一嘈亂的假日或假日的夜晚。 你不會得到不愉快、令人可怖的戰慄, 當忘了付保險費或帳單。在酒館,你不曾拍擊老友的背,大喊著,呼, 在回家之前,我們不要寫任何信,這回不寫的信是針對著我。 不,你不會從未曾做的事中,得到任何樂趣,但是,它們是我不喜歡做的事,因為你所不做的適合的事,會比你所做的不適合的事,帶給你更多的煩惱。

明白了這一層道理,第一個該被調查,被彈劾的是特偵組檢察官或是生鏽的司法鐵漢黃世銘。接著,我們還能繼續往下看,還有誰的行政責任..

副總統吳敦義夫婦等人被控在總統大選期間對宇昌案發言,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北檢今天表示,均因查無不法予以簽結。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今天指出,民進黨發言人康裕成及律師黃帝穎等人去年底不滿時任行政院長的吳敦義、蔡令怡夫婦、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憶如、 立委謝國樑、洪秀柱、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國民黨發言人賴素如及媒體人周玉蔻等人在總統大選競選期間針對宇昌案攻擊民主進步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分別控告他們意圖使人不當選,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偽造文書罪。

經承辦檢察官偵辦後,均因查無犯罪實證,陸續在今年3月起將案件簽結。』(按:請參
奇怪ㄟ,宇昌案竟把吳敦義也簽結了?)

這一段更是奇怪,特偵組都還沒查清楚,北檢就能把因為特偵組正在查的案子當成已經簽結,然後說查無犯罪實證,今年3月起就把案件開始簽結,應作為而不作為,更是該負起嚴重的行政責任,

有人說:「難道我們不能說因為北檢對特偵組的查案,早在預料之中,所以搶著簽結的..咦,不對呀,這特偵組要查無實據,不就正落實綠營指控,吳敦義等人犯了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嗎?

是的,口語說這個行為叫做吃案,這也是監委該約的第二批對象。

可是..怎麼監委們現在約詢到的,是蘇貞昌,下一個是蔡英文呢?還說這是行政院極機密公文的核定者,整個宇昌案的行政程序、公文流程,都要追查?

喔,因為這一部分,原本應該約詢的人,其實是馬總統。他把一個案子擺上五年,選前才解密,還把宇昌核定者,整個宇昌案的行政程序、公文流程,由劉憶如召開記者會跟選民們做解密,監委卻沒看到..喔,不是,我是說,對馬總統本人而言,這更是犯了大大的不作為之罪。試想,萬一蔡英文果然犯了罪,這五年不是白白的讓她逍遙法外,甚至還差點選到總統嗎?

那監委怎麼又不約詢了?

孩子,這是一個天大的秘密,「蹠之狗吠堯,堯非不仁,狗因吠非其主。」所以聰明又有社會經驗的老狗,是不會吠起牠的主人的。說起來,這狗兒看到主人作賊,該吠主人而不吠,才是罪干天條,是種最大的應作為而不作為。最該彈劾的,就是這群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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