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搶得58元 女教師死得好冤育達高中女老師林伊葭在住處遭鄰居男子黃建憲殺害,黃落網後坦承劫財卻失手勒昏對方,因擔心被認出,將對方丟進水池,確定她死亡後才離開,事後在女老師的背包只找到五十八元硬幣;辦案員警都為女老師之死感到心痛。

為此,聯網人氣格主台灣阿Q寫了一篇「該閹了、就閹了:一個女老師之死!」在留言討論區,有個網友應該是點到了我,要我來回應點甚麼..我想,那就以一個讀者的身分,從讀「一個女老師之死」有感,談一談對這一起悲劇,用同情心和同理心來看,有些甚麼異同吧。

首先,容我再把我對同情心與同理心的界定方式,重述一遍:我認為,光談同情,只會讓人理盲,鄉愿與濫情。有人暈吐於船,同情心會讓人上前關心安慰;同理心會讓人想起上回暈船是怎麼處理的,開窗,拿兩顆暈船藥,再令其看向遠方。同情心只讓人看到問題,愈看愈難過;用同理心才可以解決問題。

台灣阿Q用同情心看待這起悲劇,甚至認為該閹了,就閹了,可是這並不是一起姦殺命案啊。至於留言招喚我的網友,那就更是感情氾濫了,竟把這個悲劇跟黨派,人權團體牽扯到一塊,欸,兇嫌是被司法機關放出來的,跟黨派或人權團體有甚麼關係呢?以下我會重貼小格裡的重量級文章,計有97則的回應,

姦殺國中女 誰才該死?

試著提出如何用同理心來解決這早該解決卻沒被解決,是個真正悲劇的問題,(以下為重貼)

『涉嫌性侵殺害葉姓國中女生的林姓男子曾犯下兩起性侵案,坐了9年牢,今年2月初刑滿出獄,才約一個月又犯下性侵殺人罪。檢方指出,林嫌心理有問題,前兩案也是專找未成年少女下手。一次是用手指插入被害人下體,另一次則是用器物插被害人陰部,手段殘暴。』

有網友說:「那些廢死刑聯盟的人,你們還是不要判他死刑嗎? 還是你願意出錢去養他們嗎?」,也有女性網友極氣憤:「來啊,廢死團體,你再來跟恁祖媽靠夭啊...像這種,不死刑可以嗎??」一副挑釁的口氣。

有人說:「難道板主不認為林嫌該判死刑嗎?」「還是板主怕林嫌變成另一個江國慶呢?

說起了江國慶,『馬總統,過年前您到江家道歉,承諾人家要辦的事,辦得如何了啊?』昨天有篇評論:嘆無奈更悲哀的馬英九‧‧‧。『馬總統,幫江國慶平反這檔事,可別一起被部下糊弄了呀!』

不過,這起性侵殺害葉姓國中女生的案子,涉嫌人林嫌,是性侵累犯,心理有問題,性侵手段殘暴,上個月才刑滿出獄,跟江國慶的主客觀條件完全不同,不可一概而論。

「既是如此,槍斃這個林嫌,板主還有甚麼可說的?」

周宣王問役人梁鴦的養虎之法。梁鴦曰:『凡順之則喜,逆之則怒,此有血氣者之性也。然喜怒豈妄發哉?皆逆之所犯也。夫食虎者,不敢以生物與之,為其殺之之怒也;不敢以全物與之,為其碎之之怒也。時其饑飽,達其怒心。虎之與人異類,而媚養己者,順也;故其殺之,逆也。』-----列子沖虛經。

梁鴦說:對一隻老虎而言,順著牠的性子,他就高興,違逆了牠,就會生氣。這是獸類的天性。但是老虎哪會隨便亂發神經呢?都是有人違逆牠的性啊。所以要養老虎的人,不敢餵給牠活著的動物,就怕激起牠獵殺動物的天性;也不敢給牠一整隻宰殺好的動物,怕牠在撕咬動物死屍時,激發出牠的脾性。隨時滿足老虎的口腹之欲,排解掉能激怒牠的一切,謹記老虎跟人本就不同類,牠也會取媚養牠的人,因餵養牠的人順從牠,牠更會咬養牠的人,只因為本性稍稍被違逆了。

有人說:「啊,養老虎的方法,就是這麼簡單。不過我還是不敢去養。」「可這跟是否要槍斃姦殺女童的嫌犯,有甚麼關係呢?

根據報導,林嫌是性侵累犯,而且矯治不了。簡單的說,這是個心理變態的神經病,不是一般人。如果大家不清楚這段推論,請參考更早之前的幾個案例...

一名獲得減刑出獄的楊姓男子,因為涉嫌打死台大副教授謝煥儒,遭到警方移送法辦。由於楊姓男子對於涉嫌行凶的過程,都表示已經沒有記憶或不記得,但由於檢方發現,楊姓男子曾經在監所看過精神科醫師,因此,為了釐清案發經過和犯案動機,檢方將先請精神科醫師對楊姓男子進行診斷,再決定是否將楊姓男子送精神鑑定。

這是精神病減刑出獄打死路人甲台大副教授的案例。

『七年前殺害鄰居一對國小姊妹並棄屍的陳姓精障男子,去年假釋出獄後再度犯案,本月廿日登廣告招聘檳榔西施,卻又將前往應徵的林姓女子活活打死,並在他承租的房子伴屍三天。』(按:請參年輕媽與二女童 記得謝謝馬總統)

這也是精神病,還殺了三個人,兩個女童和一個年輕媽媽。

如果,有一種人,他生了病,是一種大腦的病。你可以稱牠為變態,或是神經病,這種病無藥可醫,如果沒犯刑案,一般人會把病人關在自家的院子或倉庫,上了鎖鍊,再關到籠子裡。如果負擔得起,或是申請到政府的補助,就關進精神病院,永遠不讓出來。還有的人,則是乾脆丟在路上,任其自生自滅。於是有的精神病就衝 進國小潑硫酸(請上網查『官聲彥』或『螢橋國小』),或直接跑到總統府旁的北一女大門口潑硫酸,一口氣潑了二十個女學生。

有人問:「那...那這些潑了酸的人呢?」政府應該已經把他們妥為安置在某些精神病院了。「呼,好險!」

但是這種人,當他們是先犯下刑案,才發現是變態神經病,處理流程卻完全不同。本來一般人要判重罪,遇到神經病,要改判成輕罪,減刑外帶假釋。這種人,額頭上明明貼著『我是老虎』的字樣,犯過了罪,不論是性侵還是殺人,嚐過了血的滋味,兇殘的獸性已被激發,像是獵殺活物,或是將整具活物撕扯碎爛後狼吞下肚。這時的老虎,你再讓役人梁鴦來餵餵看?

有人吞了口口水:「咳~~我猜,梁鴦再能順著虎性,只怕也難逃虎口吧。

尤有甚者,本來關在籠子裡,嚐過了鮮,已經很難餵養的老虎,時間一到或是提早,啪瘩一聲,大門開了,老虎就放出來了,而且還把額頭上『我是老虎』的字樣斯掉。

老虎來到這人潮熙來壤往的大街上,有的距離上次殺兩個女童的時間已經過了六年。這個林嫌,更久,已經超過九年。這麼多年,老虎在籠子裡,日盼夜盼,朝朝暮暮想的,不就是那撕咬活物的爽口滋味?

這一會子,是誰把老虎額頭上的標籤撕了,再放回到大街上殘殺人們,姦殺女童的?敢問,這又關廢不廢死的啥事了?負責關老虎的,好好的關著老虎,廢死團體或聯盟,有要誰把老虎放出來嗎?負責關老虎的,把老虎放出來吃人,老虎果然吃了人,然後大家再把這隻老虎給宰了,這樣子就沒事了嗎?誰敢保證,下回負責關老虎的,不會再放下一隻,下兩隻,十隻百隻,不斷的把老虎放將出來呢?

老虎真的該死嗎?關在籠子裡,牠就算再想,也吃不死人的呀!而且,牠可是一隻天生就要吃人的老虎呢!

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論語季氏。

嘆曰:

哀哉國中女,上街入虎口,芳魂歸來兮,謝謝馬總統!

(重貼到此)

其實,這個悲劇,恰給馬總統自吹自擂,全民司法改革大失敗,下了一個註腳。出問題的分明就是「奇怪ㄟ你」的那個馬總統。他說他是人權總統,又說他真的有把死刑的使用減少,當時,大概是一年多前,我就告訴過他:「老虎吃過人肉,性子就變了,要用神經病來看待。」可是我人微言輕,就算認真的推出這篇重量級的格文,從犯罪的心理學,一路探討到廢死的議題上,卻仍如狗吠火車一般,

愛因斯坦說:一再重覆同樣的事,而期待有不同的結果,是發瘋最明確的徵兆。

還是,「奇怪ㄟ你」的這位馬總統,一再重蹈覆轍,讓虎兕出於柙,卻期待老虎不吃人的,本身就也瘋了呢?版主在此,坐看悲劇的不斷重演,只有徒呼負負。殷盼台灣人懂得自己保重,自求多福,並在真的遇到危機時,能不慌亂,懂得應變與自救。

這一篇重貼的文章,純然是想對比台灣阿Q格主那種氾濫同情式的觀點,因為那半分無助於處理或預防日後相類悲劇的發生。或許馬總統,在他矢言願意對未來施政多用點同理心時,對於社會上婦孺弱勢者的保護,得以分上一些,從而真正減少乃至消弭這類老虎吃人的悲劇。

嘆曰:

哀哉女老師,家門即遇虎,芳魂歸來日,再謝馬總統。(這老虎,可是離大家愈來愈近..真心希望有一天,這些冤魂冤鬼是真正回來謝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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