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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可以「做」新聞嗎(吳崑玉)
對於TVBS《新聞夜總會》節目,偽裝民眾打電話到各民進黨高雄市議員服務處,詢問有無宋楚瑜連署書,而且當民進黨人員說明沒有連署書,還進一步詢問怎麼連署一事,我們感到非常的痛心與遺憾。原因很簡單,這不是在「報」新聞,而是在「做」新聞。媒體不是「製造業」,就跟警察不能往人口袋裡塞毒品再說他販毒,是一樣的道理。
我在大學傳播科系教過課,我總會告訴學生,硬做出來的東西也許有一時的效果,但總有一天會被拆穿,到那天,你損失的不只是你的銷售數字,更損失掉你的信用與名譽。我告訴學生,如果你的主管或老闆要求你做假消息,你最好趕快辭職,不要為了那點薪水,出賣你的靈魂,甚至還要幫老闆扛法律責任。
當一個媒體,用這種方式「做」新聞,便是在用盡方法來構成一個他腦中的畫面,而非忠實且平衡的報導一個事件。這是在拍戲劇,在羅織入人於罪。這樣的媒體,跟逼打江國慶的那些軍官,一樣的可恥。
民眾不知該相信誰
作為第四權,媒體跟法官一樣的,必須有所自律。因為法官決定一個人的罪責,媒體則決定了一個人的名聲。恐龍法官剝奪了冤屈被告的人權,惡質媒體則毀滅一個人的人格,豈可不慎?
那什麼叫自律?法律沒規定你不可以做,但大家覺得你不該做的事,你約束自己不要做,才叫自律。要等到法官判你敗訴,等NCC發函糾正,你才不敢做,這叫投機,叫囂張,不叫自律。
也有名嘴說,很多媒體都這樣做新聞啊?!那問題更嚴重。這表示台灣的新聞環境出了問題,中立、忠實、平衡報導的信念消失殆盡,媒體自律根本就是放屁。民眾無法得知那些訊息是正確的,那些是媒體炮製出來的,根本不知道該信誰?
當一個民主社會失掉了中立可信任的訊息來源,就無從產生真正的共識與價值,一切都會變得極端,不是倒退回到戒嚴時代的一言堂,媒體形同當權者的傳聲筒;就是各擁其主,讓社會時時處於內戰邊緣,這樣還有民主可言嗎?
藍營媒體曾經大罵親綠的「三民自」是完全的偏頗,那你們自己呢?罵完別人,自己卻講著更惡毒的語言,去進行更卑賤的行為,這就是你們所謂的「公正、中立、客觀」嗎?
這次宋先生參選,許多人有不同意見,更有許多批評,我們都坦然面對,因為那是言論自由。但是,任何人、任何媒體用栽贓方式入人於罪,我們都不能接受,因為那不是真實的情況。
就跟我們呼籲所有人「含淚就不要投票」一樣,所有朋友也不要再「邊看邊罵」,不管你不喜歡那個節目,「不喜歡,就轉台」,讓他們的收視掉到零,就是對他們最好的懲罰!
如果你實在討厭這種做新聞的作風,那就動動遙控器,或把那個頻道從電視的頻道列表上移除,一切問題都解決了!
作者為親民黨文宣部副主任』
說的好!
早痛批晚致歉 《新聞夜總會》槓上親民黨發言人吳崑玉28日的《新聞夜總會》中,主持人李艷秋無預警拿出一份署名親民黨發言人吳崑玉的聲明,針對他投書平面媒體指控向《新聞夜總會》道歉。但主持人李艷秋認為認為這樣發聲明稿道歉不夠誠意,直說不接受這樣的道歉,「真有誠意,吳崑玉應該發新聞稿到中央社等媒體。」
28日晚間《新聞夜總會》熱烈討論此事件,節目來賓文化大學教授江岷欽也批評吳崑玉:「宋先生的臉都讓你丟光了。」
版主認為,大家可以來公投看看,看宋先生的臉究竟是被誰天天拿來潑屎,塗糞的,我們也可以來問問宋先生:
宋先生,江岷欽說您的臉,都給吳崑玉丟光了,您認為這是不是事實?
您已經登記連署成為下一任總統參選人,江岷欽這麼說,是不是有意圖使您不當選?
新聞夜總會,用釣魚的手法,打電話去要連署書,這樣不叫栽贓,入人於罪?喔,一定要你們的記者,自己跑去議員服務處,再由另一個記者假扮民眾打電話給先躲在議員服務處假扮義工的記者接,
「唯~~某議員服務處嗎?」
「是啊。」
「有沒有幫宋楚瑜連署啊?」
「有呀。」
這樣子才叫栽贓,入人於罪嗎?
警察不能往人口袋裡塞毒品再說他販毒,那往毒販,毒蟲的口袋裡塞毒品再說他販毒,這樣就可以了嗎?嗯,難怪李艷秋說,『真有誠意,吳崑玉應該發新聞稿到中央社等媒體。』新聞夜總會,把新聞夜總會了..它們不是真的媒體。欸,天底下除了北韓那個嚇死人的女主播,嘰哩咕魯,批裡趴啦,鬼哭神嚎,在螢幕上凶神惡煞似,能止小兒夜哭的叫罵,還有誰比得上這麼個荒天下之大稽,允為所有民主國家媒體界人間極品,全世界最大笑話之一的把新聞夜總會掉,這麼個節目呢?
媒體,是社會公器,是第四權,以監督執政為天職。反之,哪能叫做新聞?噗!還媒體咧?嗤!
這根本是執政者豢養慣的打手,是執政者養的狗,專咬政敵的狗。但看她們在電視前那副凶巴巴,口沫橫飛,仿佛要擇人而噬的嚇人模樣..
這不正是北韓國寶殺手級主播李春姬嗎?
嘆曰:北韓李春姬,台灣李艷秋,春去晏秋來,新聞夜總會...嗷嗚~~
版主,那是狼嚎聲,不是狗吠啦..這狗吠聲應該是..汪..宋楚瑜..你不准選..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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