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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誰打著正義 冤案傷口灑鹽?
正直的人,指著邪道的人是邪,邪道的人,也指著正直的人是邪。---韓非子。
『馬英九總統昨天在台南說,塑化劑事件嚴重打擊國民健康及台灣形象,他自己也不知道那些產品含有塑化劑,「也許我也有吃過」。』
有人問:「難道板主今天是要用談塑化劑,讓我們知道正邪之辨?」板主雖有這個企圖,不過那太難寫了,這裡只不過是帶一下,話說數天前,板主曾寫了一篇『陳肇敏免訴 誰餵馬總統吃的起雲劑?』,有毒起雲劑,含有塑化劑,會讓男生變娘,但是不會馬上發作,生理上的變化也是漸漸的...所以馬總統可能才發現
『咦?鬍渣少了,聲音尖了,陰囊縮了?塑化劑「也許我也有吃過」。』也說不定,
不,這個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昨天,馬總統生氣了,與學子談兩岸,馬總統:『起雲劑比統獨重要』,別人家的孩子,管他們去死,江國慶冤,兩岸統獨,那關馬總統啥事?誰害到馬總統吃塑化劑,對馬總統而言,才是天下第一等重要的事。
有人說:「胡說八道,那自行對號入座的吳敦義說:『我也喝過含塑化劑飲料』,又要怎麼解釋?」
嗯,記者還問吳敦義有沒有變娘,吳敦義反問『我像嗎?』,說起吳敦義,實乃天地間一等一的男子漢,要問諸位「誰敢跟大哥出國去玩?」,答右的應該沒幾個..這部分恕板子膽小,就點到為止,剛巧今天有李文忠的新聞見報【前立委李文忠七月出獄 想為蔡英文助選】,一不小心,可是要關到七月哩,乖乖!
有個妙齡女子去搭電梯,突然放了一個屁,等了半天,都沒人承認,該女子只好訕訕的說『剛剛這屁,也許是我放的』,主憂臣辱..這句用這裡不大嘎,總之,身旁的甲男馬上說:「剛剛這個屁,我也有放。」
唉,不如這樣,大家也別爭,乾脆這個女子和甲男接下來放的所有屁,都由板主一力承擔,都是我放的,好了。
有人笑了:「所以吳敦義這是在拍馬屁嗎?」或者要說成『英雄救美』,板主也不反對。
言歸正傳,今天真格要談的,還是江國慶這個六月雪,烏盆冤,
誰打著正義 冤案傷口灑鹽?
【聯合報╱陳宏達/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主任(台北市)】
為善的力量,也會是為惡的力量。極端的正義,也會是極端的不正義。
辦案就像剝洋蔥,有時令你落淚,有悲憫、同理心的檢察官,才會認真去查,才可能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就能發現早在十五年前軍中不法真相。
激情與民粹統治著我們的社會,但都打著「正義」之名,搞得是非不分、法理難明。
大言不慚的政客、名嘴、律師…,這十五年來為江案平反說了什麼話?做了什麼事?大家可以去問問他(她)們?時效完成,何以致之?監察院也可以好好查一查過去標榜人權保障的高官及單位相關紀錄,究竟為本案貢獻了什麼?
當年躺著睡覺的「不作為犯」,竟能昧著良心,厚顏無恥指責那些不眠不休工作、平反沉冤的人「卸責」、「官官相護」、「悖離天理國法」…,這就是他們口中所謂的「轉型正義」嗎?翻翻他(她)們的抽屜、鐵櫃裡,也許還塵封著江爸爸奔走、投遞的血淚陳情狀啊!其間只要有一個人對本案真正用心以對,相信結果一定會不一樣…。
民意有時只是一種情緒,對於爭議問題必須理性以對、依法而為,不能只憑感覺辦案。當年江案不是就在這種「眾人皆曰可殺」的氛圍下,一步一步走上絕路嗎?少數政客、名嘴、律師,不應一再消費江案、挑撥操弄,故意在傷口灑鹽。不要假「道德」之名,再去做不道德的事。
不要假「正義」之名,再去做不正義的事。不要再欺騙人民了!縱然天塌下來,每個人也應秉持良知做該做的事。
------------------------
對於這篇文章,板主在看到【速審速結,輿論冤殺江國慶】,寫過一篇【誰殺了江國慶?】,在看到【江國慶無罪?】,又寫了一篇【對范蘭欽「江國慶無罪?」一文,我的回應】,昨天看到了一篇【我們正在縱容其他的江國慶案】,也沒想回(按:本來直接在留言區回了,要這個格主寫這篇文章,應該先去廟裡博杯問一問江國慶的,這段留言現在看不見了^^),這會子又看到特偵組的這篇,索性一起回了。
有人說:「所以板主也是要特偵組陳宏達檢察官,去廟裡博杯問一問江國慶嗎?」或者讓江國慶去跟陳檢察官託夢訴冤也行。
像陳檢察官的這種說法,就像塑化劑的師徒制,然後吃好倒相報,劣幣驅良幣,一段時間,罪惡就會四處萌芽,生根茁壯。這很像人體的癌細胞,它跟正常細胞沒兩樣,分都分不出,但是它能搶走所有的養分,善良的細胞養分變少,就會自毀。因為癌細胞能發出某種訊號,召喚生長因子長出微血管,主動供給癌細胞血液。有一陣子,大家以為鯊魚不得癌症。把鯊魚磨成粉吃來抑癌,唉!鯊魚不得癌,是因為鯊魚身上都是軟骨,血管長不上啊。
簡單的說,陳檢的說法,雷同先前的數種『輿論殺人論』,他們各自的動機不同,好比【速審速結,輿論冤殺江國慶】,動機像在保護馬總統的聲望,先幫馬總統耍賴。而【江國慶無罪?】一文,比較像再自況心境,『啊,我那時被人修理,就像陳肇敏等現在東窗事發被人修理一樣』。
而【我們正在縱容其他的江國慶案】,用挺扁的大話新聞,連著多日討論特偵組黑的題目,辜家的紅火案,借江國慶的冤,將之比做阿扁的冤,這真是最沒人性的比了,
阿扁要比江國慶也可以,請先被槍斃,等十五年以後再說。
有人說:「這個格主可能只是把阿扁的冤,跟江國慶的冤做比,沒那麼嚴重吧?」那簡單,阿扁要是快要被人槍斃...不必,被人刑求,這也不用,就讓空軍反情報大隊接手,他或許會乖乖交代家中那幾十億不明財產來源,是哪個金控大老闆,或是哪個財團二少東的納賄進貢了。
這樣,比起馬總統第一次不知所以的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罪
『立委邱毅表示,陽光法案「財產來源不明罪」實施至今,沒有任何1件起訴案件,建議應該修法加以落實。總統馬英九指示法務部研究修法,將僅限於貪汙案中的不明財產不說明罪「拿掉帽子」,範圍擬擴大為「不明財產不說明罪」,明訂公務員有說明不明財產來源的義務。』
或是死豬被邱毅開水輕輕燙了一下,再次的不明所以
設限是為維護公務員人權!『行政院會上午通過「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之一修正草案」,修正財產來源不明罪規定,即公務員犯下相關刑事罪嫌,而檢察官在偵查時,發現公務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公務員涉嫌犯罪時及其後的三年內,如有財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的情況時,可以命其說明,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或說明不實者,將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不明財產額度以下的罰金。』
觀念先進多了,不但可以完全申冤,趁便證明特偵組辦案手法的落後『找不到答案,只好胡謅亂湊』,比起十五年前陳肇敏等冤殺江國慶的刑求,本質上殊無二致,但是功力差之太多。這一整群特偵組的檢察官,要是當年待在空軍,早給陳肇敏當場開革,『一群飯桶!連殺人取利都不會,滾!』
阿扁申完冤,證明錢都是貪來,跟紅火案無涉,關到鬍子白。有朝一日,或許仍能放出來。到時拿肅貪當政見,跟馬老先生PK那時的總統,板主鐵定投阿扁一票。
這個格主,或者只是看多政論節目,被之洗腦。唉,人家大話新聞,跟阿扁可是過命的交情,其他論點或許可以聽聽。談阿扁的,請務必轉台去上廁所。「聞都知道臭,還能囫圇吞下嗎?」
有人問:「那這個特偵組陳檢的說法,該怎麼看呢?」這個特偵組,辦起為江國慶平反的案子,竟把它當成拿紅火案冤阿扁,十五年前陳肇敏冤殺江國慶的方法來辦。十五年前,陳肇敏等看著江國慶『哈,你死定了,不,你根本像個死人』,不管江國慶怎麼呼冤,刑求到他看到陳肇敏就下跪『瞧,狡猾想賴,看到司令就腳軟認了,果然是死定了吧。』
碰!碰碰!隨即槍斃了他。
這期間,有另一個殺人疑犯許榮洲自白殺了女童。乖乖!槍斃江國慶要快,要不然大夥吃不完兜著走。本來江國慶還能多活些時日,許榮洲一現,迅雷不及掩耳,飛快斃了。
這一趟,輪到師徒制,反情報大隊沒記名弟子特偵組來辦,『江國慶死了沒?』報告,死了十五年了。
萬歲,這一下死無對證,還不好辦嗎?
『江爸死了沒?』報告,江爸也死了一兩年了。
太棒了,連呼冤的人都沒有,『嗯,那就對陳肇敏等免與起訴吧,』
可..可是,要怎麼免與起訴呢?『傻瓜,江國慶沒殺女童,人家都能馬上破案槍斃,怎麼咱們連陳肇敏等有殺江國慶,掰個法條來免訴都不會嗎?』
大水庫,公使錢掰不出,連過了免訴期都掰不會嗎?
特偵組逕把台灣廣大圓睜雙眼的善良百姓,一下子全看成了死人,死到不能在死,還死了十五年,『大言不慚的政客、名嘴、律師…,這十五年來為江案平反說了什麼話?做了什麼事?』
陳檢,您忘了,還有台灣的老百姓,大家也都沒說話,沒做事。您倒是教一教小民板主我,這十五年,我能做些啥事?
陳檢說:『辦案就像剝洋蔥,有時令你落淚,有悲憫、同理心的檢察官,才會認真去查,才可能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就能發現早在十五年前軍中不法真相。』
是了,陳檢您真辛苦,跟大水庫律師,公使錢法官一般的辛苦。江國慶在天之靈,必會庇佑著您,讓您日進斗金,夜進斗銀,公侯萬代,百子千孫,
至於這六月雪,五月毒,起雲劑和塑化劑,這種歷史共業,就通通報應板主身上就好。走筆至此,不覺口渴,拿起鄰居送來兩大箱優格蒟蒻糖飲,一口喝下,
好一個塑化劑,來,乾杯!
嘆曰:
一口塑化劑,兩行傷心淚,三罵沒人性,黑心四輿論,
五月毒,六月雪,
順手拿出糖蒟蒻,與爾同消此共業。
備註:寫評論不能失去人性。把自己當江國慶,江爸,江媽,這四種輿論,豈不是把江國慶冤上加冤嗎?動機容或各有不同,可都能讓陳肇敏等可以永永遠遠,在江國慶的屍身上跳舞,血痕底開趴呢!
正直的人,指著邪道的人是邪,邪道的人,也指著正直的人是邪。---韓非子。
『馬英九總統昨天在台南說,塑化劑事件嚴重打擊國民健康及台灣形象,他自己也不知道那些產品含有塑化劑,「也許我也有吃過」。』
有人問:「難道板主今天是要用談塑化劑,讓我們知道正邪之辨?」板主雖有這個企圖,不過那太難寫了,這裡只不過是帶一下,話說數天前,板主曾寫了一篇『陳肇敏免訴 誰餵馬總統吃的起雲劑?』,有毒起雲劑,含有塑化劑,會讓男生變娘,但是不會馬上發作,生理上的變化也是漸漸的...所以馬總統可能才發現
『咦?鬍渣少了,聲音尖了,陰囊縮了?塑化劑「也許我也有吃過」。』也說不定,
不,這個不是重點,重點在於昨天,馬總統生氣了,與學子談兩岸,馬總統:『起雲劑比統獨重要』,別人家的孩子,管他們去死,江國慶冤,兩岸統獨,那關馬總統啥事?誰害到馬總統吃塑化劑,對馬總統而言,才是天下第一等重要的事。
有人說:「胡說八道,那自行對號入座的吳敦義說:『我也喝過含塑化劑飲料』,又要怎麼解釋?」
嗯,記者還問吳敦義有沒有變娘,吳敦義反問『我像嗎?』,說起吳敦義,實乃天地間一等一的男子漢,要問諸位「誰敢跟大哥出國去玩?」,答右的應該沒幾個..這部分恕板子膽小,就點到為止,剛巧今天有李文忠的新聞見報【前立委李文忠七月出獄 想為蔡英文助選】,一不小心,可是要關到七月哩,乖乖!
有個妙齡女子去搭電梯,突然放了一個屁,等了半天,都沒人承認,該女子只好訕訕的說『剛剛這屁,也許是我放的』,主憂臣辱..這句用這裡不大嘎,總之,身旁的甲男馬上說:「剛剛這個屁,我也有放。」
唉,不如這樣,大家也別爭,乾脆這個女子和甲男接下來放的所有屁,都由板主一力承擔,都是我放的,好了。
有人笑了:「所以吳敦義這是在拍馬屁嗎?」或者要說成『英雄救美』,板主也不反對。
言歸正傳,今天真格要談的,還是江國慶這個六月雪,烏盆冤,
誰打著正義 冤案傷口灑鹽?
【聯合報╱陳宏達/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主任(台北市)】
為善的力量,也會是為惡的力量。極端的正義,也會是極端的不正義。
辦案就像剝洋蔥,有時令你落淚,有悲憫、同理心的檢察官,才會認真去查,才可能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就能發現早在十五年前軍中不法真相。
激情與民粹統治著我們的社會,但都打著「正義」之名,搞得是非不分、法理難明。
大言不慚的政客、名嘴、律師…,這十五年來為江案平反說了什麼話?做了什麼事?大家可以去問問他(她)們?時效完成,何以致之?監察院也可以好好查一查過去標榜人權保障的高官及單位相關紀錄,究竟為本案貢獻了什麼?
當年躺著睡覺的「不作為犯」,竟能昧著良心,厚顏無恥指責那些不眠不休工作、平反沉冤的人「卸責」、「官官相護」、「悖離天理國法」…,這就是他們口中所謂的「轉型正義」嗎?翻翻他(她)們的抽屜、鐵櫃裡,也許還塵封著江爸爸奔走、投遞的血淚陳情狀啊!其間只要有一個人對本案真正用心以對,相信結果一定會不一樣…。
民意有時只是一種情緒,對於爭議問題必須理性以對、依法而為,不能只憑感覺辦案。當年江案不是就在這種「眾人皆曰可殺」的氛圍下,一步一步走上絕路嗎?少數政客、名嘴、律師,不應一再消費江案、挑撥操弄,故意在傷口灑鹽。不要假「道德」之名,再去做不道德的事。
不要假「正義」之名,再去做不正義的事。不要再欺騙人民了!縱然天塌下來,每個人也應秉持良知做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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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篇文章,板主在看到【速審速結,輿論冤殺江國慶】,寫過一篇【誰殺了江國慶?】,在看到【江國慶無罪?】,又寫了一篇【對范蘭欽「江國慶無罪?」一文,我的回應】,昨天看到了一篇【我們正在縱容其他的江國慶案】,也沒想回(按:本來直接在留言區回了,要這個格主寫這篇文章,應該先去廟裡博杯問一問江國慶的,這段留言現在看不見了^^),這會子又看到特偵組的這篇,索性一起回了。
有人說:「所以板主也是要特偵組陳宏達檢察官,去廟裡博杯問一問江國慶嗎?」或者讓江國慶去跟陳檢察官託夢訴冤也行。
像陳檢察官的這種說法,就像塑化劑的師徒制,然後吃好倒相報,劣幣驅良幣,一段時間,罪惡就會四處萌芽,生根茁壯。這很像人體的癌細胞,它跟正常細胞沒兩樣,分都分不出,但是它能搶走所有的養分,善良的細胞養分變少,就會自毀。因為癌細胞能發出某種訊號,召喚生長因子長出微血管,主動供給癌細胞血液。有一陣子,大家以為鯊魚不得癌症。把鯊魚磨成粉吃來抑癌,唉!鯊魚不得癌,是因為鯊魚身上都是軟骨,血管長不上啊。
簡單的說,陳檢的說法,雷同先前的數種『輿論殺人論』,他們各自的動機不同,好比【速審速結,輿論冤殺江國慶】,動機像在保護馬總統的聲望,先幫馬總統耍賴。而【江國慶無罪?】一文,比較像再自況心境,『啊,我那時被人修理,就像陳肇敏等現在東窗事發被人修理一樣』。
而【我們正在縱容其他的江國慶案】,用挺扁的大話新聞,連著多日討論特偵組黑的題目,辜家的紅火案,借江國慶的冤,將之比做阿扁的冤,這真是最沒人性的比了,
阿扁要比江國慶也可以,請先被槍斃,等十五年以後再說。
有人說:「這個格主可能只是把阿扁的冤,跟江國慶的冤做比,沒那麼嚴重吧?」那簡單,阿扁要是快要被人槍斃...不必,被人刑求,這也不用,就讓空軍反情報大隊接手,他或許會乖乖交代家中那幾十億不明財產來源,是哪個金控大老闆,或是哪個財團二少東的納賄進貢了。
這樣,比起馬總統第一次不知所以的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罪
『立委邱毅表示,陽光法案「財產來源不明罪」實施至今,沒有任何1件起訴案件,建議應該修法加以落實。總統馬英九指示法務部研究修法,將僅限於貪汙案中的不明財產不說明罪「拿掉帽子」,範圍擬擴大為「不明財產不說明罪」,明訂公務員有說明不明財產來源的義務。』
或是死豬被邱毅開水輕輕燙了一下,再次的不明所以
設限是為維護公務員人權!『行政院會上午通過「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之一修正草案」,修正財產來源不明罪規定,即公務員犯下相關刑事罪嫌,而檢察官在偵查時,發現公務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公務員涉嫌犯罪時及其後的三年內,如有財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的情況時,可以命其說明,無法提出合理說明或說明不實者,將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不明財產額度以下的罰金。』
觀念先進多了,不但可以完全申冤,趁便證明特偵組辦案手法的落後『找不到答案,只好胡謅亂湊』,比起十五年前陳肇敏等冤殺江國慶的刑求,本質上殊無二致,但是功力差之太多。這一整群特偵組的檢察官,要是當年待在空軍,早給陳肇敏當場開革,『一群飯桶!連殺人取利都不會,滾!』
阿扁申完冤,證明錢都是貪來,跟紅火案無涉,關到鬍子白。有朝一日,或許仍能放出來。到時拿肅貪當政見,跟馬老先生PK那時的總統,板主鐵定投阿扁一票。
這個格主,或者只是看多政論節目,被之洗腦。唉,人家大話新聞,跟阿扁可是過命的交情,其他論點或許可以聽聽。談阿扁的,請務必轉台去上廁所。「聞都知道臭,還能囫圇吞下嗎?」
有人問:「那這個特偵組陳檢的說法,該怎麼看呢?」這個特偵組,辦起為江國慶平反的案子,竟把它當成拿紅火案冤阿扁,十五年前陳肇敏冤殺江國慶的方法來辦。十五年前,陳肇敏等看著江國慶『哈,你死定了,不,你根本像個死人』,不管江國慶怎麼呼冤,刑求到他看到陳肇敏就下跪『瞧,狡猾想賴,看到司令就腳軟認了,果然是死定了吧。』
碰!碰碰!隨即槍斃了他。
這期間,有另一個殺人疑犯許榮洲自白殺了女童。乖乖!槍斃江國慶要快,要不然大夥吃不完兜著走。本來江國慶還能多活些時日,許榮洲一現,迅雷不及掩耳,飛快斃了。
這一趟,輪到師徒制,反情報大隊沒記名弟子特偵組來辦,『江國慶死了沒?』報告,死了十五年了。
萬歲,這一下死無對證,還不好辦嗎?
『江爸死了沒?』報告,江爸也死了一兩年了。
太棒了,連呼冤的人都沒有,『嗯,那就對陳肇敏等免與起訴吧,』
可..可是,要怎麼免與起訴呢?『傻瓜,江國慶沒殺女童,人家都能馬上破案槍斃,怎麼咱們連陳肇敏等有殺江國慶,掰個法條來免訴都不會嗎?』
大水庫,公使錢掰不出,連過了免訴期都掰不會嗎?
特偵組逕把台灣廣大圓睜雙眼的善良百姓,一下子全看成了死人,死到不能在死,還死了十五年,『大言不慚的政客、名嘴、律師…,這十五年來為江案平反說了什麼話?做了什麼事?』
陳檢,您忘了,還有台灣的老百姓,大家也都沒說話,沒做事。您倒是教一教小民板主我,這十五年,我能做些啥事?
陳檢說:『辦案就像剝洋蔥,有時令你落淚,有悲憫、同理心的檢察官,才會認真去查,才可能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就能發現早在十五年前軍中不法真相。』
是了,陳檢您真辛苦,跟大水庫律師,公使錢法官一般的辛苦。江國慶在天之靈,必會庇佑著您,讓您日進斗金,夜進斗銀,公侯萬代,百子千孫,
至於這六月雪,五月毒,起雲劑和塑化劑,這種歷史共業,就通通報應板主身上就好。走筆至此,不覺口渴,拿起鄰居送來兩大箱優格蒟蒻糖飲,一口喝下,
好一個塑化劑,來,乾杯!
嘆曰:
一口塑化劑,兩行傷心淚,三罵沒人性,黑心四輿論,
五月毒,六月雪,
順手拿出糖蒟蒻,與爾同消此共業。
備註:寫評論不能失去人性。把自己當江國慶,江爸,江媽,這四種輿論,豈不是把江國慶冤上加冤嗎?動機容或各有不同,可都能讓陳肇敏等可以永永遠遠,在江國慶的屍身上跳舞,血痕底開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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