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在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收賄2萬美元,法院4月間更一審逆轉,將郭從無罪改判處8年徒刑。郭瑤琪今天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廉潔自持,沒有貪污。
郭瑤琪澄清,她從未收受李清波及李宗賢的款項,若茶葉罐中裝有2萬美元,她絕不可能主動將茶葉罐交給檢調。』
本來昨晚板主刻意打開電視,要看看是誰『死豬不怕開水燙』(按:請參關中女兒自殺 可憐天下父母心),又要刻意的把關中意外喪女的社會案件,拿來當成政治操弄,在關中傷口上灑鹽,裝得自己很悲傷,卻怎麼也難拭去嘴角那一抹淺淺的賊笑,卻意外看到茶葉罐貪污案的前交通部長郭瑤琪上該節目申冤...
『我絕沒有收到錢!』
單憑郭瑤琪敢上李濤2100濤新聞,面對強兇橫霸,常年幫政黨當打手的名嘴,為自己辯誣的勇氣,板主就判定這是一場冤案。要不,馬總統貪污特別費,民間傳了好幾年,馬總統敢上鄭鴻儀的節目,接受不同政黨立場的名嘴,和立場及偏頗的主持人,將近兩個小時的言詞拷問嗎?
有人笑了:「他如果敢...就不用偷偷摸摸的打給王金平院長..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3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首長特別費除罪的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總統馬英九下午致電立法院長王金平,表達謝意』
咳..他如果敢...不,我保證他不敢,這裡敢賭上兩包乖乖。」
「可是,這跟板主之前對郭瑤琪茶葉罐貪污案的立場不同,那可怎麼辦?」之前,是因為資訊不透明,不完全,板主的確寫了幾篇評論『郭瑤琪有罪 那張宏年和胡志強呢?』『對價沒有對價,貪污不是貪污』,不過,這完全無礙板主今天的這一篇幫郭瑤琪翻案的評論,真理是愈辨愈明,躲起來偷打電話,關說自己除罪的,才是卑鄙小人。
有人說:「板主難道不怕被譏是自打嘴巴嗎?」板主只談真實,真相與真理,隱心而後動,謗議庸何傷?連昨天關中喪女這麼難談的題目,板主往自己臉上貼金一下,也都照談不誤了,由仁行義,苟有利於天下者,雖千萬人吾往矣..那是從來不將個人毀譽放在心上的。
郭瑤琪說:「我沒拿錢。」犀利名嘴們說:「可是李清波和李宗賢都說你有拿?」名嘴還說:「各種人證物證都說,李家的確有把錢領出來,裝進茶葉罐裡...」
天,還好李氏父子不是說狗屎可以吃...有人問:「證據都證明錢真的有在茶葉罐裡,不能證明郭瑤琪有拿嗎?」
如果把茶葉罐送給你,證據證明李家有在裡頭塞了錢,代表你就一定有收到嗎?你去網購一罐李家的茶葉,他那頭拍照攝影,把錢塞進茶葉罐,送到你家來,然後說你侵占他的兩萬美金,你也要乖乖被抓去關嗎?
有人說:「那可不成,誰知道半路上茶葉罐發生了甚麼事,非得要全程攝影,並由合格的快遞公司遞送,李家還得在上頭保值單上申明『快遞一罐茶葉,內含美金兩萬給郭某某..』」這樣也未必可行,要不,網購的消費糾紛,也不會無日無之了。
罪刑法定主義,非得要有郭瑤琪收到錢的鐵證,才能證明她貪污。有人說:「不能光憑李家父子,他家的會計出納,小貓小狗,蟑螂老鼠的自白嗎?」這樣的判案,就叫江國慶模式,現在已經民國一百年了,哪裡還能用這種低級下流,非洲烏魯木齊的審判法呢?
「那要證明郭瑤琪貪污,不就太難了?」一點也不,只要查一查郭瑤琪的戶頭,有沒有多出哪筆錢,像馬總統某個月匯給太太的特別費記錄,不必每個月都有,也不用再調出申報所得的記錄,拿出來問郭瑤琪,這筆錢是怎麼來的,郭答不出來...那就是貪污的鐵證如山了。
有人又說:「可..可是還有監聽的記錄啊,李家跟郭瑤琪通電話,郭瑤琪都有說『好..好..是..是..一定..一定,嗯..嗯..』呢?」這種證據,只能證明郭瑤琪不是啞巴,還能證明個甚麼物事啊?要有堅強的鐵證,除非...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3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首長特別費除罪的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總統馬英九下午致電立法院長王金平,表達謝意』
瞧,打完電話,還要經府方確認無誤,再發新聞稿,這個才算...嗯,有的時候,馬總統會因為挨罵,再發個新聞稿澄清..『先前那個新聞稿不算』。
再不,就要像底下這段完整的譯文了...
『
張宏年索款監聽譯文摘要 2009年11月27日蘋果日報
註:內容為台語對話
背景:出租地主想收回柯美雲的小鋼珠店土地,柯女欲索賠3億,張宏年授權手下范金劍介入謀財。
張宏年:她的3億裡面要1億給我。
范金劍:地主現在就不肯給她啊。……………………
范金劍:有啦,過完年地主會過來跟我講。
張宏年:嘿阿,給我騙這麼久了怎麼可以,牌照也是我幫她請的,什麼有的沒的,那都沒有跟她拿錢ㄋㄟ,替她追件追得嘿嘿叫,那種的(牌)可以出來唷!
背景:柯女以將開第二家店,請張宏年繼續支持,張索200萬元
張宏年:ㄟ,先借我200好嗎?
柯美雲:好啊,我喬給你。
張宏年:好。
柯美雲:明天好嗎,還是今天我拿過去給你。
張宏年:今天…今天…緊急。
背景:張宏年不滿柯女給錢不乾脆開罵。
張宏年:我的事情你給我處理一下,你不要這樣。
柯美雲:我今天剛好…我昨天有跟你說我今天整天比較忙,明天再處理好嗎?
張宏年:我啥人?
柯美雲:啊!
張宏年:我啥人?
柯美雲:我人在外面啦。
張宏年:幹,查甫人跟你講話,幹你娘你…你處理一下,聽嘸沒?
柯美雲:好啦!好啦!
資料來源:台中地方法院
』
喏,像譯文裡這個地方上小小的議長,一開口不是千萬,就要上億,有具體數字,還會開罵三字經的,而且,連這樣都還不是貪污..
『台中市議會議長張宏年涉嫌收受電玩業者二一四○萬元,並協助取得執照,被依貪污罪嫌起訴;台中地院法官審理雖認定張所收鉅款為協助業者取得執照的對價,但認為公務員審照過程並無不法,也未見因張的關照影響發照,判決張宏年與隨扈警員吳啟欣無罪。依中市九十三年新規定,電玩業執照申請改為第一層決行,需市長親自批准。法官曾就此詢問胡志強為何當年只通過張宏年這兩張,胡稱「因為申請文件合法,他也不想讓當年度掛零,所以就核發」。』
這樣放在一起看,大家有把整個故事對起來了嗎?如果把胡志強當郭瑤琪,張宏年當成茶葉罐,『茶葉罐裝錢可是鐵證如山!』依照比例原則,要判八十年的...何必再讓監察院搞個彈劾胡志強的歹戲拖棚,丟人現眼,出醜賣乖的沒通過呢?
台中阿拉夜店大火,不把胡市長跟核發違法店家執照,導致九條年輕無辜生命消逝的慘劇連在一起看,能彈劾到誰呢?有人說:「不談劾也好啦,說不定彈劾完送公懲會,還被洗臉『公懲員會認胡市長並未懈怠市政,而是案件複雜,且市長的獨立核照也應受尊重,決定胡市長不受懲戒』(按:請參御史吃屎)」
『法院一、二審時認為,郭瑤琪雖收2萬美元,但未對招標案有具體指示或影響招標程序的行為,且南仁湖集團最後也未參與投標,認定郭瑤琪收款與職務並無構成對價,判她無罪;但高院更一審認為,收款與職務構成對價,4月間改判郭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有人又問:「可是郭瑤琪在法院一二審說她雖收2萬美元,但是沒對價關係,判她無罪。代表她有收錢啊!不是?」奇怪,那法院當時也都判她無罪,代表她無罪了,怎麼這一會子,又有罪了呢?
前兩審法官說『有收錢無罪』,請問郭瑤琪是要證明她無罪,還是要跟法官吵個你死我活『我沒有收錢』,法官惱羞成怒「那好,你沒收錢,有罪。」是這樣子的嗎?
這樣子還不像江國慶...『待會司令來,你要跟他下跪,一句話都不能說,司令就會知道你是冤枉的』,江國慶一看到司令來看他,下跪磕頭如搗蒜,心底吶喊『人真的不是我姦殺的,司令救命啊...』司令隨即轉頭嘉許空軍反情報大隊,『嗯,辦得很好,連犯人都下跪認罪了』
唉,江國慶是為了要下跪,還是為了要活命?本來以為下跪能活命,這一下跪,反誤國慶性命。
於是,馬總統本來掉兒郎當,特別費已經判他收錢無罪了。當郭瑤琪被改判八年的消息傳來,嚇得睡不著覺,『沒錯,我是收特別費,被判無罪。可是誰知道日後會不會被這個烏七八糟的爛司法,把我抓回去,「你真的有拿特別費,貪污,判八年」』
馬總統愈想愈心驚,別的事都能緩,就這擋事急如星火,像太上老君的律令...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3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首長特別費除罪的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總統馬英九下午致電立法院長王金平,表達謝意。』
黃鐘毀盡,瓦釜雷鳴,貪污除罪,禍國殃民。
看完了審郭瑤琪茶葉罐烏盆記,電視關的慢些,看到了李艷秋的節目,甚麼夜總會的...很像是八卦綜藝節目...咦,怎麼談的竟是關中喪女的意外,看著現場來賓,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關家的痛苦上,一邊獰笑,一邊不斷的叫罵過去曾罵過關中,不管是十八趴自肥,公務員要考三趴「你考得起嗎?」,啊,果然台灣教育有問題,沒人性..
『是啦,你們蓋高尚,咱們台灣人,別說平平都是人了,咱們台灣人,連人都當不上,只配當禽獸,畜牲...在喬治歐威爾的動物農莊裡,做到老死,皮肉再割去賣,好養活那一群台上的豬...』
正直的人指邪道是邪,邪道的人也指著正直的人是邪。----韓非。
嘆曰:
司法栽贓術,現代烏盆記,今天郭瑤琪,昔日江國慶。
特別費除罪,馬總統好睡,黃鐘毀盡日,謝謝王金平!
備註:郭瑤琪案在更多證據出現以前,這裡採無罪推定原則,特此為註。
補註:如果用李家真的有帶茶葉罐去,就能證明郭瑤琪收了茶葉罐裡,不知藏有沒有的錢,李清波之子李宗賢,卻忘了褲擋裡也藏了某個物事...萬一有個女的說被男的強姦...敢問法官也準照這裡判郭瑤琪八年的邏輯來判嗎?邱毅啊邱毅,你自己都忘了,從前,很久以前的某一天,你跟某個美女中姐獨處,被誣性侵的往事嗎?(補於五月六日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