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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提名引爆重大爭議,馬總統道歉聲明指出,大法官提名過程,必須非常嚴謹,除要對被提名人的學識、經歷、操守有全盤了解,也應考量人民感受。被提名人邵燕玲經歷操守均佳,但曾作出讓民眾疑慮判決,他自己直到三十一日早上才知悉此事,雖立即更換被提名人,但對於被提名人狀況了解未盡周延,要對社會大眾表示歉意。』

雖然有很多證據證明,馬總統應該很早就知道此事。

不過,在台灣,總統說謊是再平常不過的事,老百姓早就見怪不怪,武大郎玩夜貓子,甚麼老百姓選甚麼總統..啊,不,我是說,如果要像下面這段,

『對於大法官提名「恐龍法官」。謝長廷說,馬若不知道就是「昏君」,不食人間煙火,這事件一個是總統、一個是大法官,都是社會應該信任的人,他相信引發爭議的法官邵燕玲事前有說,總統也知道,只是不誠實、不敢承擔,卲燕玲名單被換掉,不然送到立法院審議就穿幫了,這牽涉誠信問題,馬總統也不用選了,「馬英九說看報才知道,我不相信!」』

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孔子。

別說謝長廷不信,馬總統自己也不怎麼信,為了彌補自己的錯誤,他除了先對大法官提名「恐龍法官」的事,勇於扛起挨罵的責任,賴浩敏院長不用下台..這樣還不夠,還四處找地方道歉,

『總統馬英九參加228國家紀念館舉行的追思暨文物展,再次向228受難者家屬致歉。馬總統說,儘管他已經為228事件道歉很多次,但聽聞他所屬的政黨、所服務的國家迫害人民,他無法停止道歉。他強調,歷史錯誤可以原諒,教訓卻不能忘記。』

或是千里迢迢的跑去,以為只是要去道歉,卻挨了罵,

『彰化縣醫界聯盟等團體昨舉辦反國光石化餐會,應邀前往的馬英九總統,因拒簽反對興建承諾書,致詞時一度被換掉麥克風,讓馬「有聲變無聲」,還被嗆「沒LP」「一派胡言」,馬最後只得坐台下當「聽眾」。

以上種種馬總統光怪陸離的道歉和找罵挨的舉動,再再顯示了馬總統良心的不安,非得要做些甚麼事,以減輕內心沉重的負擔。嗯,就好比台中市胡志強市長前陣子因阿拉夜店大火,燒死了九條人命,後續竟然查出市府的安檢和發照,全都是合法的。胡市長內心誠惶誠恐,晚上睡得不沉,一會子有鬼來呵氣,再不就是顯靈託夢『市長,我~~死~~得~~好~~慘~~啊~~』,差點害胡市長大悲無言,嚴以責己的想去自殘,是的,就是這調調。

有人懂了:「所以馬總統這幾天卯勁的挨罵和道歉,是馬總統一種自殘的行為。」不過,馬總統是一國之領導。總統者,國人所仰望賴以終身者,今若此..唉,不,又搞錯了,我是要說,大夥子得饒人處且饒人,窮總統莫追,這檔事就到此為止。反正馬總統又不會跑掉,每天都能製造新話題來娛樂大家。

至於馬總統的這一段糗事,請准以馬總統國事如麻,焚膏繼晷,宵肝夜食,掛一漏萬,不是存心說謊欺騙大家,不過就是忘了,也不是啥了不起的事,有那麼嚴重嗎?

有個鄉下人,帶了頭驢,在野外突然內急,要拉稀。就把驢栓在樹下,跑進草叢裡。呼,上完了,一站起來『馬的,誰在這裡拉稀,害我踩到。」走到樹下:「今天運氣真好,撿到了一頭驢。」

不過就是個健忘的馬總統罷了。

『邵燕玲當初審理女童遭吳姓男子性侵案,認為「無證明違反意願」,將全案發回更審,引爆「恐龍法官」風波;此案高雄高分院更審後,1.勘驗現場,被告無時間性侵女童,2.女童證詞前後不一,3.女童證詞與驗傷結果不符,4.警方未查獲證物。認為女童說法不一,認定吳罪證不足改判無罪;檢方不服已上訴最高法院。』

有人問:「可是,事實證明,邵燕玲法官當時發回更審是對的。瞧,本來有罪,一開始判七年,後來判四年,被邵法官找到無證明違反意願的罪證不足,發回更審,果然又被找出四大罪証的不足,直接把吳嫌判決無罪。」

「邵法官真知灼見,免了一樁冤獄,讓司法史上少了個江國慶,如此偉大的法官,沒當司法院長都委屈了,怎麼,就當不得大法官嗎?」


在古時的司法系統,沒有法官,法官是後來外國皇帝的發明。那時候,村民有爭議就會去拜大樹下的石頭公,村民都說石頭公很靈驗。有天村民忘了上次石頭公判多久,拿相同案子來問,石頭公說,該判無罪。有個村民記性好:「不對呀,上次明明判七年的。」另一個村民也想起來:「改判過一次四年的,還被我們罵呢!」大家七嘴八舌,莫衷一是,於是跑到樹後查看,發現躲著個隔壁村的癩痢頭阿三:「阿三,你怎麼躲在樹後裝石頭公,石頭公呢?」,阿三說,「石頭公剛剛拉肚子請假,我只是代班的。

在古時候,法官都是神來當的。再不然,也是神的代理人,今天俗稱的廟公來當,判決都是先博杯,再抽籤詩。這樣一套司法系統,其實運作的更良好。沒有任何的冤錯假案『啥?你敢謗神嗎?

只不過,鄉民們三不五時,得走到樹後頭看看,別是鄰村那個姓癩的,跑來混充的。

有人說:「不管咱們這套司法系統的好壞,總之,邵法官若沒發回更審,性侵女童案的吳嫌就被江國慶掉,被抓去關了。邵法官明明判的很對,馬總統憑啥子提名她當大法官,又用個莫須有的罪名,把她換了?

說得倒是,如果馬總統認為邵法官對,提她當大法官。就不該在外界緋短流長下,把她換掉。馬總統如果覺得不對...『總統,見義不為無勇矣。覺得不對,邵法官連當法官的資格都不配,頂多是個癩痢頭小三來代班的。而邵法官發回更審的性侵女童案,也應該回復原狀,把吳嫌判個四年也好,七年也罷,總之,趕快把人抓進去關。不是嗎?』

哪裡只是拼命表演道歉,卻啥彌補過錯的做為都不做,想要混一混,風頭過了就算!

有人說:「可是現在事實證明邵法官是對的,發回更審一點錯也沒有,不發回就發生冤獄,發回才能查明真相,給性侵女童冤案的吳嫌申冤,這下子,馬總統冤了邵燕玲法官,該怎麼辦?

有對父子要去城裡賣驢,爸爸騎,路人說『壞心的爸爸,爛肚腸』,給爸爸騎不是。那換兒子騎唄,路人又說『不孝兒子給雷劈』,給兒子騎也不是。爺兒倆一起騎又怕把驢子騎死。最後父子二人扛著驢,過河時讓驢掉到河中淹死。---伊索寓言父子騎驢

性侵三歲女童案,經過咱們這套遠遠不如遠古司法系統侏儸紀恐龍司法系統,六年下來前後判決不一的審判,從很嚴重的性侵女童犯行,要判七年,到不很嚴重的犯行,改判四年,後經曾被提名大法官的邵燕玲審判長判決『無法證明意圖』的罪證不足發回更審後,被高院的法官補上另外四個罪證不足,改判無罪,馬總統要是在這個過程的每個轉折點都跟國人道歉..

七年轉四年「啊,判輕了,對不起!」四年改發回「嘎,連四年都不行?對不起!」發回變無罪「收回先前的所有道歉,改跟性侵被冤枉的吳嫌道歉,對不起!」呵,那還真是有道不完的歉!

有人幽幽的說:「或者,咱們馬總統就是喜歡這一味啊!」

馬總統說:『聽聞他所屬的政黨、所服務的國家迫害人民,他無法停止道歉。』是了,難怪他所屬政黨,服務的國家,不斷的迫害人民,傷害人民的感情,毀壞人民對司法,對政府,對國家,對總統的信任。黃鐘毀棄,瓦釜雷鳴。因為那是馬總統歡喜做的事,他也還要繼續的道歉下去。

恭喜馬總統,您這一會,又可以跟邵燕玲法官好好的道個歉了!

嘆曰:

性侵女童竟無罪,總統冤了邵燕玲,回頭記得去道歉,就當打嗝加放屁。
父子騎驢馬總統,一天到晚對不起,老百姓算怕了你,少犯點錯行不行?


備註:『總統表示,過去二年經濟逐漸復甦,房價卻因短期投機炒作不斷攀高,成為許多年輕人的夢魘,「短期投機者獲利、自住購屋者嘆氣的現象,我覺得實在不符公平正義。」總統說,短期投機獲利,已成為最嚴重的民怨,政府課徵奢侈稅,就是要遏阻這種歪風。』

廟小妖風大,池淺有王八。總統,炒作地皮與房價的始作俑者是誰呢?一手摸奶,一手拿經,當完了妓女,就可以要貞節牌坊了嗎?

公平與正義?呵,您敢不敢同女童的家人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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