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拒收前總統夫人吳淑珍,馬英九總統兩天內二度重申不干預司法的立場。昨天馬總統透過臉書表示,他跟大家一樣憤怒,但「不管怎麼被罵,我不能干預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否則有違身為總統當有的分際。』

『明朝翰林陳全,以機智著稱。有一次他誤入禁宮,被一個太監發現,於是他連忙說:「小人陳全,一時誤入禁宮,請公公開恩。」公公便出了一道難題給他:「只要你用一個字能使我發笑,就放你一馬,不然就判你死刑。」於是他說了一個字:「屁。」公公奇怪,此話怎講?陳全回答:「『放』也由公公,『不放』也由公公。」公公大笑,於是釋放他。』

有人笑著說:「所以馬總統放吳淑珍,就像在放屁囉?」那馬總統不就成了『公公』嗎?

完全執政,完全負責,不關阿珍,就賴培德』這世上有三種人,第一種叫欺人,第二種叫自欺,最可憐的是第三種,叫做被人欺。馬總統放吳淑珍,一口氣全包了。有人不解:「馬總統他是怎麼自欺欺人又被欺呢?

馬總統說「不管怎麼被罵,我不能干預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否則有違身為總統當有的分際」。所謂司法個案,就是指個案在法院獨立審判,判決定讞的過程。當吳淑珍被法院判刑確定,這個司法個案就完成了。馬總統所謂的尊重司法,原本指的是這個部分。

至於培德醫院關不關吳淑珍,這個部分叫『行政裁量權』培德醫院要聽台中監獄,台中監獄要聽法務部,法務部聽行政院,行政院聽馬總統。當司法判決吳淑珍要關,而馬英九不關,這個才叫做干預司法個案。在阿扁還在當總統的時候,藍營的立委不是組了一個真調會,派王清峰去查三一九槍擊案嗎?可是扁政府甩都不甩,阿扁給這種行為取了一個好聽的名詞,叫做行政抵抗權。用行政權來對抗司法權,馬總統不關阿珍,用的就是相同的抵抗權。人家阿扁是真小人,馬總統則是還在騙。

若說這種『行政裁量權』是馬總統的屁,那就對了。『是氣所旁簿,凜烈萬古存』馬總統的屁,是聖人之屁。當他要放吳淑珍,『橫眉冷對千夫指,雖千萬人吾往矣』他哪管你老百姓的貓哭狗吠,那些只是小人之屁。「不管怎麼被罵,我說要放就是要放」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看你賤民死百姓能拿他怎麼樣!

但是若說這種聖人之屁,只能無所作為,拿來不干預這個,不管那個的,不關吳淑珍。「不能干預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那就又錯了。當馬總統放起雷霆之屁,是會要人命的。就在去年,有個薇閣醜聞案的立委吳育昇,質詢王清峰廢死的立場,引發社會廣泛的討論。原來法院老早就判了四十四個死囚死刑定讞,馬總統用行政裁量抵抗權,說不殺就不殺,又白養了好多年。好些個死囚,不單生活不一定能自理,因為惡性重大,還有殺傷看護醫生獄卒胥吏的風險,卻被馬總統死命關著,不殺也不放。

有人問:「那後來呢?」後來..終於惹得愛女橫死的白冰冰出來嗆馬總統『你敢廢死,年底選舉試試看?』馬總統隔天就要王清峰滾蛋。剎時之間,風雲變色,雷聲大作,一晚上就槍斃掉四個死囚。這種聖人之屁,端的是可怖可畏,賤民死百姓這裡務必要有個認知:貪官污吏,雖然禍國殃民,但是他們總是當過官的,或許有的還領著十八趴。這些人,絕對不是一般人民,他們的命再爛再賤,自己生活完全無法自理,全要靠別人把屎把尿,那種爛命...對不起,還是比你們賤民死百姓的命高尚千萬倍。

吳淑珍鳳體凰身,金枝玉葉,關在牢裡,少掉一根毛都不行;而你們踐民死百姓,就像那四個死囚,一晚上全斃了,也只是小菜一疊。馬總統只是拿人命來要騙取仁慈總統的名聲,他哪是在乎你們死百姓的狗屁人權。

因為死百姓的命是賤命。有的時候可以騙騙名聲,那就拿來騙一騙;有的時候,可以用來升官發財,那就用盡各種慘絕人寰的手段,刑求逼供,詐取可以把自己往死裡送的冤死自白書。有一個小兵,名叫江國慶,他的一條賤命,就這樣葬送在一整群貪婪沒人性的狗官手裡。狗官連這樣子也都還能賴,賴給一個叫『國家機器』的不知道甚麼東東身上。

啊,對了,江國慶的案子後來怎麼樣了?」後來,馬總統要騙名聲,巴巴的跑去跟江國慶的媽媽道歉時,『馬總統認為,江國慶的冤案雖然已是十多年前的冤案,現在台灣的司法環境與往昔有所不同,但仍有要繼續改革的地方,江國慶蒙受的冤屈,更顯示政府必須繼續堅持改革理念,讓司法做到勿枉勿縱,絕不容許像這樣的冤案再次發生。』

江家全家,江媽,死去的江爸和冤死的江國慶個個暴怒:『假的!誰不知道你馬總統從不干預個案!』『不管怎麼被罵,你馬總統不能干預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否則有違身為你馬總統當有的分際。

馬總統,您不是信誓旦旦,「不管怎麼被罵,我不能干預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否則有違身為總統當有的分際」嗎?怎麼江國慶的媽媽,也沒怎麼罵您,您就不能堅持到底,還要這個一會兒殺四死囚不眨眼,一會兒殺江國慶還升一堆狗官,要關起吳淑珍,卻又東拉西扯,頭痛肚子痛,尿遁拉希的國家機器『六個月內辦出來』呢?

馬總統,當您扯了第一個謊,就要一直扯下去,可是,終有那麼一天,會被世人看清,您是多麼會撒謊,靠謊言騙取官位,騙到總統大位的。您說『「不管怎麼被罵,我不能干預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否則有違身為總統當有的分際。

可是您在前總統陳水扁接受書面專訪說『他要感謝你馬總統在他卸任總統後,把他關在這個監獄這個鬼地方!』時,您卻又急急給自己辯白:『「我覺得帳不能這樣算!我沒有關他啊!」馬總統強調,「我對這個案子(指扁案)碰都沒有碰!」且堅持不碰這個案子。

您忘了您又說:「我很重要的一個特性,就是不碰司法。

那是您自己一個很重要的特性,您就是打死不碰跟你無關的司法,敢問這干您是不是身為總統,有個甚麼狗屁關係?

這樣問,如果有人還看不清,那就再看這一段:『馬總統表示,對於司法案件,「我從擔任法務部長以來的態度都一樣,就是要躲得遠遠的」。總統以扁案相關判決為例指出,關於二次金改的判決,外界說總統無能,但反觀龍潭購地案,前總統陳水扁被判11年定讞,外界又說他操作司法,他什麼都沒做,都會引來批評,所以,司法個案「我一定要保持距離」。』

馬總統,您自己怕人家不明瞭您的為人,又敲釘轉角,加碼再強調。如果老百姓還不相信您做為一個人,最重要的特性,就是不管跟你無關的司法...您「從擔任法務部長以來的態度都一樣,就是要躲得遠遠的」,這就是鐵證如山,老百姓們還要懷疑甚麼?

您還扯些甚麼身為總統,要遵照憲法的,那些全是狗屁。只是把憲法和總統這個國家名器拿來當您的遮羞布,保險套。您不但欺騙世人,吃台灣老百姓夠夠,回頭還玷汙總統名位,栽贓憲法,拿來當屁。

有人忍不住搖頭,又問:「馬總統自欺欺人,總會有報應的,不過板主,他又是怎麼被人欺了呢?

馬總統的聖人之屁,一路走來,從當公務員,當法務部長,始終放個不停。他不斷的重複著自欺,再欺人,再自欺,在欺人的惡性循環,不能自拔。這會子,連他也聞到了臭味,『昨天馬總統透過臉書表示,他跟大家一樣憤怒』,馬總統不知道,這個臭味,是他自己的陳年老屁,臭到一個不行。這麼多年下來,本來以為『自欺』,自己放新鮮屁給自己聞;『欺人』,再放半新不舊的中古屁給別人聞。卻疏忽了有的屁,沒被人吸進去,這會子連同『放吳淑珍』的這個屁,一起全反饋了回來。可笑馬總統,還以為是「被人欺」了...這臭屁是人家放給他聞的呢!馬總統的聖人之屁,端的是臭不可聞!

嘆曰:

不氣不氣不能氣,板主教你看猴戲,看馬英九在生氣?總統您憤怒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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