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公賦芧曰 : 「朝三而暮四。」 眾狙皆怒。曰 : 「然則朝四而暮三。」 眾狙皆悅。--莊子‧齊物論

報載檢察官爆發「出走潮」,今年共有41位一審檢察官申請改調法官,創下歷年來新高紀錄。說起我們這個檢察官的體系與司法制度,真是斑斑血淚,罄竹難書。好不容易,弄了個慢得要命的「速審法」,稍為限縮了一下檢察官比擬上帝般的權利,檢察官們就不高興了,要集體罷工出走,那不是正好把這批劣幣一古腦清乾淨了。不是!他們全都要換去當法官,搬到更舒服的環境去。

『養猴子的人在分果子給猴子時說:「早上給你們三顆,晚上再給你們四顆。」 眾猴子皆怒。養猴子的人續說 :「早上給你們四顆,晚上再給你們三顆。」眾猴子皆悅。』猴子生氣,是因為早上少拿了一顆果子,猴子沒有存錢的觀念,誰管晚上會多一顆呢。檢察官因為少了一個果子,喔,是少了一點權利,因為「速審法」規定檢察官官司如果打輸了,不能賴皮一直纏著法官說一定要贏,然後無止盡十年八年的打下去。檢察官生氣了,可是又不是就此不當司法官(註1),只是換個園子,住到隔壁的另一家司法官園子裡去,隔壁的園子福利比較好,早上還是有四顆果子。

有人說:「可是也有些檢察官真的不幹,連法官都不幹,直接轉任律師啊?」唉,君子孺子都可以欺之以方。檢察官,律師,和法官,是一種利益共生的集團,他們都是同個圈子,彼此不是門生就是故舊,檢察官胡亂起訴,搞個十年八年,法官拼命發回重審,好像是玩拋接球的遊戲。嗯,那個律師則是在旁邊計算次數收錢的。檢察官以後只能告個幾次,律師可是要少賺好多呢(註2)!別的不說,光說一品苑的圖利元大馬家建商爭議,赫然發現法務部的女性大官也在一品苑買了一戶好幾億的豪宅,再查又發現原來他先生是元大馬家的律師。法務部結案報告就說:「經查該女大官沒有弊端,以她們夫妻倆的財力,足夠買下一品苑。」我這樣講的夠清楚了吧!

檢察官該生氣時,沒有生氣。貪官污吏掏空國家,不生氣;高捷弊案陳哲男「才」只貪污兩張機票,不生氣;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收茶葉罐內藏兩萬美金,就把起訴事實寫的「沒有對價關係」,被法官判無罪,不生氣。檢察官對自己同僚幹甚麼好事是絕對不會生氣的。還有更多,有的檢察官借職權勒索當事人,不生氣;高雄一對男女檢察官翹班去汽車旅館開房間,出來撞到女記者照像,還當場砸了人家的相機,踢到女記者住院,無所謂。搞不好心底還想:「踢的好,看妳女記者以後還敢不敢找我們檢察官的麻煩。」然後就可以天天翹班上賓館開房間取樂去了。更別說前檢察總長陳聰明各種丟臉的行徑,跟奸商吃魚翅,讓好友黃芳彥潛逃美國,嘿,你猜,竟然沒有一個檢察官生氣的。

用段德國牧師在希特勒暴政下苟活,臨終懺悔的話,做個結束。

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
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
我不是猶太人,
我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工會成員,
我不是工會成員,
我繼續不說話;
再後來他們追殺天主教徒,
我不是天主教徒,
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
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既然那時你們檢察官都不生氣,現在生氣,我們老百姓管你個屁!


註1:因為寫這群治小老百姓花樣百出,武器繁多的司法官們,要很小心,所以用辭難免不夠精準,請自行代換,要換成人類或是猴子,一任己意。

註2:
難怪現在律師都支持廢除死刑,另闢財源去,人活著,才有官司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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