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昨天去電中國信託要把蓮花卡退了。我想,關於慈濟學國民黨卓伯仲那樣取之地方社會,用之地方社會的做公益,或是證嚴學馬總統那樣錢很多匯往海外 又不用繳稅,名嘴說這叫會藏錢,乃至一面說要黨產歸零,一面把國家給候選人的數億補助全藏進國民黨,把整個國民黨當成他特別費般的大水庫,這些我都不多說 了,話說那一年黑人行善,被輿論罵個臭頭,我寫了一篇行善的誘惑
這 也是日昨聯合報社論【慈濟風波所折射的三種社會變貌】說慈濟就是這樣把「慈善」與「事業」的混淆了。只是聯合報社論品質日益低下是有目共睹,它在結論時竟 又自己推翻自己的看法,叫慈濟要以更現代化、透明化的手法來經營它的事業..嘎?我們知道佛教徒是很不會做慈善的,舉個例子來說,佛教徒有所謂放生做慈善 的方式,買要被獵人殺死的獵物來放生,請參【放生還是放死?】這也是種【行善的誘惑】,
在列子說符篇,有這麼一段敘述,
『邯鄲之民,以正月之旦獻鳩于簡子,簡子大悅,厚賞之。客問其故。簡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客曰:“民知君之欲放之,競而捕之,死者眾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過不相補矣。”簡子曰:“然。”』
簡單翻譯一下,要放生,不如教獵人別抓獵物賣給佛教徒放生,這樣有明白嗎?言歸正傳,也許有人會問,那做事業就不能做慈善嗎?我認為除了國民黨做選舉還要做慈善,慈濟炒地皮還要做慈善(魏應充也是ㄟ)之外,只要遵循人家做事業還把慈善做得呱呱叫的方式,就能做慈善。
開公司也能做公益
2010/04/21
『一 家叫「紐曼私傳」的食品集團,主要生產獨門配方的沙拉醬與義大利麵醬,在市場上大受歡迎。每年,他們將所得盈餘捐贈一空之後再賺,賺來的又捐出去,如此週 而復始。二十年來,他們捐出的盈餘超過兩億兩千萬美元,並在世界各地成立公益營地,造福全球絕症兒童。這個食品事業的傳奇故事——不是出自經理人的構想, 也無其他睿智之士的參與,而是由一名自稱「過氣」的電影明星以及一位專唱反調的作家所共同締造。這一對奇怪的搭檔,將在書中細述他們如何有系統地將專家們 的忠告置之不理,轉而只依靠直覺、想像,以及大部分的運氣來做生意。並且按照他們自己的想法,營造了一個更慷慨、更貼近人心與普世價值的美麗世界』--- 保羅紐曼、義大利麵醬,以及他的奇怪搭檔。
最近台灣藝人「黑人」做公益賣潮T的紛紛擾擾,社會輿論雖然剛開始有一些激情,但是理性還是站到上風。 顯然黑人做公益是對的,但開公司是錯。有人問:「誰說開公司不能作公益?」「7-11櫃台都有捐發票的箱子,有家銀行還發行蓮花卡,每用卡刷一百,信用卡 公司就代捐一元。」所以開公司跟做公益不是絕對的衝突,只要那一刀切的清楚,開公司一樣可以做公益。
已故白人影星保羅紐曼,是影壇傳奇,也是藝人 開公司做公益的典範。黑人雖然已經道歉,這事也像是無心之失。但是黑人能否繼續行善,關鍵在他是不是真的知道他錯在哪裡?以及如何用對的方法行善?行善是 做對的事,但更重要的是把事情做對。鑑往知來,答案或許在此。「紐曼的店」營運收入扣除生產成本、繳稅後,淨收入全部捐作慈善,紐曼和合夥人半毛錢都不 留。紐曼堅持慈善不營利的宗旨,20多年一路走來始終如一。所以公司要做公益,第一要讓公司能存活,要扣除必要的成本,第二,創辦人以做公益出發,半毛錢 都不能留在口袋,要全捐出去。如果做公益做到公司垮掉,公司員工失業,員工家庭也被影響,那就不是做公益的初衷了,畢竟做公益不是做烈士。開公司做公益的首要職責是要能全身而退。
用 經濟學的術語來說,做公益是各種有形無形的資源交換,到得最後會達到柏拉圖最適化,就是再無可換的情況,此時的社會福利最大。你捐出的一塊錢,是你一百塊 損失一塊的感覺,可是捐給身無分文的弱勢,一塊錢可以發揮遠超過一塊錢更大的效果。金錢的總額不變,但社會的福利增加,這樣的交換就是朝柏拉圖最適化的方 向。說到這裡,黑人當然可以開公司賣潮T,或是賣任何不違法的東西,只要他確定收入扣除養活公司的必要開支,他會全部捐出來。而且可以持續數十年,像保羅 紐曼一樣,黑人也可以變成白人。
生物學家發現,蝙蝠也會做公益,牠們在吸血時,往往會吸超過自己所需,回巢救濟因故無法外出吸血的鄰居。有一年蝙 蝠鬧飢荒,沒血可吸,大夥餓了好久,有一隻年輕的蝙蝠,從外頭飛回來,嘴角還帶著血。蝙蝠群心想,我們都快餓死了,你還能吸到滿嘴是血?於是把這隻蝙蝠圍 起來問他是去哪吸到血的,那隻蝙蝠死都不講。這可違反了蝙蝠群的公益原則。最後那隻年輕的蝙蝠受逼不過,只好帶著一整群蝙蝠望外飛。飛呀飛著,飛到一塊草 坪上,眾蝙蝠問:「喂,到了沒?」年輕蝙蝠說:「到了」「那血呢?」「喔,你們向前看,有沒有看到十公尺外的那顆大樹?」眾蝙蝠說:「有啊,那麼大棵,怎 麼可能沒看到?」年輕蝙蝠說:「唉,我就是沒看到啊!」原來年輕蝙蝠滿嘴是血,是這麼回事!
這回,黑人做公益,沒看到大家都看得到的那條線,撞個滿臉是血,還連帶讓其他蝙蝠以後不敢再跟著他飛,教訓非輕。但是年輕蝙蝠可不能從此就怕飛啊!(轉貼到此)
加州有一家叫做湯姆(Toms Shoes)的賣鞋公司,在二○○六年時由布雷克.麥考斯基創立。有一年布雷克去阿根廷度假,看到很多窮孩沒鞋穿,可是又看到很多善心人士捐的鞋,他就問為什麼窮孩不穿募來的鞋呢?喔,因為找不到合腳的。於是布雷克就創立的湯姆鞋公司,你跟他買一雙鞋,他就送一雙合腳的鞋給阿根廷的窮孩。
這個開公司做事業也能行善的故事,記錄在【胡志強說馬英九應該去開鞋店】一文裡,最後,我要勸慈濟跟馬英九,做慈善不一定要學人跑去阿根廷,ㄚ馬總統您不是也收了很多台灣人捐給您的二手鞋嗎?也許退休之後,也可以在台灣開家湯姆鞋店,讓我們台灣人感謝您滿滿的慈善..噗,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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