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扁案是與阿扁有關一連串貪污案的總稱,馬總統上台六年多,甚麼國計民生,經濟教育通通搞個稀巴爛,這就算了,反正台灣人很能忍,但是他連這個扁案也能砸鍋擺爛,因為扁案被他切割成三大塊,第一塊就是有判刑,但是判得荒誕不經,妖氣十足的,

龍潭購地收受賄賂案、陳敏薰買官收受賄賂案、龍潭購地洗錢案及二次金改案(元大併復華案)等4案

第二塊是一直拖一直拖,擺爛沒辦完的,

國務機要費(含南港展覽館、洗錢案)、二次金改(國泰金併世華銀行)、教唆偽證案,台北地方法院則審理侵占總統府公文案。

第三塊則是罵的時候沸沸揚揚,後來變宇昌案不起訴,或是變頂新假油案辦不見(直到餿油案爆出有大門神收十億才重新開辦),

任內出訪帛琉洗錢案與台北巿長任內的首長特別費案,至於沒辦的,好比SOGO案(其他小案就不再贅述了)

那麼針對扁案裡有把它判刑的那塊,有多少的荒誕不經呢?

第一,就是辦了老半天,還是不清楚阿扁貪了哪些污,因為一個完整的貪汙案,要像剛定讞的陳哲男貪汙案一樣,要由陳哲男先跟企業家收600萬,沒辦成事,事後趕緊把600萬捐還給企業家,可是阿扁的這些貪污案,通通辦成了事,也沒聽說阿扁事後有把錢捐還給企業家的。

第二,就是扁案裡的企業家,也不像是行賄的,好比國民黨..咳,就是元大併復華案的那個復華老闆,一般人賣房子,佣金都是原屋主給的,也有兩邊都抽的,但是這裡呢,「你們誰敢跟國民黨伸個手,給我試看看」,所以給阿扁的佣金都是元大出的,大家也別去問元大怎樣了,後來一個老闆娘被關,老闆也失智,還要怎樣?我這裡真格要說的是,所有行賄阿扁的企業家,沒聽說有要關的(元大也只關到老闆娘,還是別的阿魯不花的案子),可是真正的貪汙案,就算是大到不能倒的遠雄,趙藤雄行賄葉世文,看到沒?人家也是乖乖給關上兩個月。

第三,特偵組這裡也怪,法院二審說企業家通通沒罪,特偵組也不上訴,一點都沒有大是大非的精神,啊,要是黃世銘當時肯認真的當個司法鐵漢,把二次金改當成拉法葉..啥?吃掉了..喔,是當成王金平關說案來辦,也不會淪落到今天要趕緊偷領終身俸退休金(一次領)的下場..我是指搞不好當場就給大門神撤換了。特偵組發言人當時有出來呼嚨大家喔,這讓我想起特偵組也呼嚨過一個網友,說國民黨將軍賣宅炒地皮賺一億過了20年追訴期的,人家要辦這種案子總是從將軍賣宅賺一億起算,萬一將軍賣宅倒賠,這還算啥炒地皮貪汙案?可是特偵組這裡硬是像餵老百姓吃狗屎的模樣,說他們辦案不同,是從將軍「計畫」買宅的那天算起的。總之當時這個發言人就隨便亂呼嚨,說法院規定一二審都判無罪就不能再上訴,可是我告訴大家,郭瑤琪不是貪污了兩個空茶葉罐麼(啥?辦成事?那個甚至只是在腦袋裡想一樣啦)?一二審也是判無罪耶,但是卻被一直上訴一直上訴,最後貪汙定讞要關八年。

還有高振利賣假油案,這是反證,高振利一二審都判有罪,那特偵組不是可以上訴了嗎?告訴大家並沒有,不信去問高振利,人現在已經都關到快長蝨母了。

第四,台灣人也怪,有人貪污別人一個物事,被抓到貪污了,物事就變成他的了麼?還是說有人貪污,把這個物事給了第三者,被抓到貪污後,這個貪污的人貪污到的錢變成他家的,但是要交一點罰金,可是那個物事,乖乖,竟然還是第三者的。要是真有這種司法怪判,難怪國民黨可以貪污到只有馬總統一個人不貪,還是連一毛錢都沒拿的那種不貪,而其他人有沒有貪,馬總統就說他通通不知道,跟這篇黑白集形容馬被騙的情況一樣

馬英九的狀況內狀況外
【聯合報╱黑白集】
國民黨是否要撤銷王金平黨籍訴訟案,親馬人士說:「馬英九在狀況外。」法務部「鼓勵」陳水扁對保外就醫案再抗告,部長羅瑩雪稱:「馬總統事後才知道。」對這兩件事,馬英九皆曾有所堅持,也都象徵他對政治是非的看法。但是,如今他卻皆在「狀況外」。

最簡單的舉例,就是

【兒無照騎車載人雙亡 單親媽傷心還賠款】台灣大學十六名學生到蘭嶼夜遊,蔡姓男學生搭載王姓女同學失控撞上石墩,兩人皆不治。王女雙親認為蔡無照卻載人,共向蔡母求償六百五十五萬元;士林地方法院認為蔡母是法定代理人,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判賠對方父母共一百廿八萬元。

這個案例跟扁案離太遠,有個比較近的,大家應該知道全台灣最有名的騙子,除了排名第一的馬總統,阿扁不是第二喔,雖然馬加扁就可以成一個騙字,但是他倆中間,要硬生生擠進一個塔羅牌少年黃琪,他可把阿扁騙翻了。

【沒教好!黃琪判賠629萬 媽媽也要賠】騙過許多政商名流的黃琪,假冒少東名義辦信用卡,盜刷六百多萬元,日前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七年。信用卡公司提告追討損失,台北地院查出黃琪國二起就靠自己生活,犯案時十八歲,認定黃母未盡照料、教育和監督責任,判決母子連帶賠償六百廿九萬。

所以我們知道,就算是詐騙,被抓到也是要把騙走的物事賠還來,好比陳哲男賠梁柏薰600萬,然後還要關上七年。(看到沒?我們的司法這裡可就公正極了,騙600萬的一律要關七年),自己賠不出,就找媽媽來賠。ㄚ鄉親啊,扁案裡阿扁沒賠出來,不管是貪污回家,或是貪污去給別人,給國民黨,元大,二次金改的所有企業家們,這筆帳有人去跟扁媽要嗎?

有人不知道我這幾天連著談阿扁想放出來的事是在幹嘛?怎麼選完還不肯藍綠和解?我這裡就給大家解釋,老百姓心中本無藍綠,只有是非黑白,有藍綠的只有那些吃喝老百姓的貪腐政客,以及周圍的五毛黨員,而老百姓爭的大是大非,也不是馬總統叫黃世銘監聽搞政爭用的那種骯髒的假是假非,這就是我在日前回應某網友時說:

關阿扁只是手段,不是目地,關阿扁的目的有三,第一,叫阿扁吐出贓款。第二,叫貪污共犯吐還貪污去的利得。第三,叫接下來的馬總統也好,大門神也罷,不敢再犯。

可惜馬總統以為關扁就達到目的地了。好的,要放阿扁也行,看是要叫【88歲扁媽聲淚俱下 「快放我兒子」】的這個阿扁與他的媽媽的扁媽,好言勸勸阿扁把貪污去的所有物事還給全台灣。抑或是把這六年為禍台灣,比阿扁貪腐百千倍,竟然能反證阿扁不貪,或是反證出阿扁已經失智到可以保外就醫的馬總統關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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