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餿水油事件又爆發之後,我看到媒體跟輿論有幾種反應,一種叫做先知先覺(至於後知後覺與不知不覺的,一個會罵政府卻又罵成藍綠,另一個則是還在牽著連勝文的手到處跟人拜託拜託),大家知道此案主嫌是一年前看到大統高振利跟頂新魏家賣假油沒事後,開始幹這檔事的..喔,別跟我說怎麼沒事?高振利不是要關12年嗎?(請參【利用空難把高振利從18億改判3800萬太沒人性】【高振利一罪不二罰】)有個列子說的笑話給大家參考一下:

有攫金於齊市者,士官拘而鞫之,其人曰:「吾攫金時,只見金,不見人。」

翻成國語,就是說有個人騎車闖紅燈被警察抓了,警察問:ㄚ你是沒看到紅燈嗎?「有啊」那你幹嘛還闖?「我沒有看到你」

高振利本來要被關16年,罰金18億五,後來改12年,罰幾千萬,這本來就可以給餿水油業者很大誘因。但是他們還都沒看到喔,因為依照公式,他們只看到富味鄉與頂新魏家...嘿,甚麼事都沒有咧。

聯合報黑白集【官員和廠商在比可惡?】今天說:

主管官員的態度更令消費者氣結。食藥署長葉明功雖指責業者「罪無可恕」,但稱問題油品「沒想像中那麼傷身」,還說全統香豬油其中的餿水油比例只占三分之 一,「至少還有百分之六十七的油是安全的」。這話就算是業者的自辯之詞,都令人聽不下去,結果竟出自主管官員之口,有專業度和責任感可言嗎?如果用三分之一量的毒藥混合白開水,就算是白痴,也不會得出「至少還有百分之六十七是安全的」這種結論吧?

我認為馬傻的官員乍看之下,可以分成狗屎豬糞與人渣公務員,但是細究就全跟貪腐脫不了關係,顧炎武說官員不廉就會無所不取,甚麼錢都敢貪,但是這遠比不上不恥的,因為不恥是人不要臉鬼都怕,是天下無敵,故曰:不恥則無所不為。黑白集這裡把馬傻的官員看成白癡,練的是肖話。告訴大家,去年味全賣假油時,就已經罪無可恕了。在他前一個罪無可恕的業者是大統油的高振利,大家不知道還記不記得。他給馬傻的白癡官員罰金18億五,又讓馬傻的白癡官員送到白癡法院判刑,接下來隨即上演大衛魔術與胡迪尼脫逃術..白癡法院說高振利一審判16年判錯了,這個案子要送到"智慧"法院才能判。白癡官員也說罰金18億五是罰錯了,「一罪不兩罰」,所以罰金撤銷。智慧法院果然厲害,直接當自己是終審法院,把高振利改判12年,罰個幾千萬,變相奉回18億五定讞。

看到沒?這個就是馬傻官員與法院不恥的無所不為。告訴大家,大衛魔術不是魔法而是障眼法,那甚麼叫胡迪尼脫逃術呢?欸,這裡還有人記得去年假油案,是三家大廠商..不,一小兩大,小「大統」跟另外兩家上市公司,其中一家還是台灣首富一起幹的麼?所以馬傻的白癡官員隨便他們愛說甚麼,那個叫做就算白癡官,也有言論自由的權力。但是當馬傻的白癡官與白癡法院幹出這種強姦國人,圖利賣假油業者的作為時,那就不再繫屬言論自由的範疇,而是堂堂進入貪汙治罪條例第六條第四款:

「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     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或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

所規範馬傻白癡官不可做的行為規定了。我們知道,自從馬傻養了大半年的餿水油案,急著拋出來轉移張顯耀假共諜案事敗醜聞,卻忘了剛好碰到中秋節,搞得全台灣沉浸在一股噁心腥臭的氣氛中,要跟馬傻沒完沒了之後。被柯P指為事主的連勝文,卻不置一詞,柯P說連勝文賣假油假藥假麵包,住帝寶卻為富不仁。連陣營只派個人隨便敷衍兩句「賣假油更是無端指控」,當時我就請養了大批律師連周玉蔻都告得的連勝文一定要去提告,還不能只告不痛不癢最多罰金的誹謗,而是要告...

連勝文應該告柯文哲意圖使人不當選

連勝文卻置若罔聞。於是當味全被馬傻官員罵「罪無可恕」時,我就寫了【異哉連勝文賣完假油假藥假麵包,竟又賣回了假油!】,有個網友無視於我這篇文章標題的來龍去脈,也完全不理會幹嘛連勝文一聲不吭,連柯P也不敢告的事實,一路跟我爭辯連勝文爹地來路不明的錢太多,但只是個單純投資頂新味全的菜籃族,網友說:

連勝文買(頂新)TDR在現行法律也無罪。

欸,誰在跟連勝文談這塊呢?我說這位網友不知是真不知還是假裝不知?設若有一個人拿爹地的錢開了一家特許金融公司,經銷別人的衍生性金融產品,別人偷偷跟公司的採購兼承銷部門講好要給那個人退佣,賣出的獲利7500萬等會兒還要私下分給那個權貴二世子董事大老闆等7000萬(500萬給追殺張顯耀的那個黑幫交保護費),鄉親啊,請問這個該叫甚麼?

菜籃族嗎?

所以我今天要問「連勝文有無賣假油?馬總統、國民黨敢不敢保證」,並藉這個標題跟很久很久以前一位勇敢發出類似問題給人告翻的網友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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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馬傻的貪腐,愈來愈有創意!先說他牽連勝文出來拜託拜託的事好了..

國民黨台商後援總會大會今天成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和黨內台北市長參選人連勝文二度同台高唱「愛拚才會贏」,盼年底勝選。

所謂文無第一,武無第二,在我這裡的年底十大惡人榜,馬仍第一,連偷偷占據第二,暫時無須比拼了,請大家看在馬的面..馬面的份上,千萬別再開黑槍,打死台下的誰了,天佑白蓮教般,以為自己神功護體,刀槍不入,為了幾個臭錢,甚麼18趴或退休年終跑去加油的選民!

最後,以一個馬傻炮製出來的選舉新聞作結:

五度聲押,終於裁准!基檢偵辦基隆市議長黃景泰涉嫌在道路工程案及採購案中舞弊,詐領千萬公款,屢次聲押未成,昨天補正程序終於聲押獲准,關鍵是黃承認在偵查中曾與證人接觸,合庭議認有勾串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大家知道採購案中舞弊首推卓伯仲,他A的是國民黨選舉錢好幾千萬,馬傻一點都不在乎。道路工程則是李朝卿為代表,五百萬以下收一成,五百萬以上一成 五。還有個道路工程是五楊高,造價世界貴,通車一遇颱風就裂開三條大縫。而假發票更好笑,始祖就是馬傻自己,最近則強姦立法院,把教授假發票貪污直接由司法院開會自己決定不是貪污,涉案教授通通緩刑。

我說這些是幹嘛呢?

說穿了,我認為黃景泰也是假共諜案的翻版,聲押五次才押,可視為法官含血含淚同意的「麥擱來呀」,那麼難道我是說黃景泰是清官嗎?當然不是,大家只要看去台中市議會,還不是議長喔(GOOGLE國民黨議長貪汙,保證精彩),而是議會的秘書長(跟金溥聰位子類似),他貪汙議會工程,回扣就收到五成,收了一億四,人比人氣死人,說黃景泰貪污假發票就硬要關他,太羞辱人了。沒看到上市公司,縱橫兩岸女強人的老董,甚麼原因都不要,就白給黃景泰五百萬,

他干會那麼費事,學余文蒐集假發票,只為了貪汙上千萬?

所以黃景泰真正的貪污,是一定不能查的,搞不好會動搖國(民黨)本,只好查馬路跟發票。那麼馬傻這時強押黃景泰是為什麼,我猜肯定有人把我這篇

馬英九為何用的都是貪官?

轉給他看了,他看完這篇,還能來個文創,抄襲【誰說人是理性的?】作者的研究結論,這是一種關乎如何詐騙別人做錯選擇的研究,我直接講馬傻融會貫通 後,做出來的仿真成果,那就是把基隆市長候選人當成三個油品,分別是高振利油,魏應充油A(橄欖粕油),魏應充油B(餿水油),拿給消費者選,消費者一 看,誰敢選餿水油啊,那就自然會去買魏應充油A,因為高振利只賣橄欖粕油,馬上抓去關,沒有機會賣到地溝油..啊,扯遠了,我說馬傻這招可是太毒辣了,遠遠超過我那篇談【馬英九為何用的都是貪官】的境界,他用的貪官,拿來打選戰還有奇用咧,就是把民進黨的誰,跟黃景泰、謝甚麼的擺在一起,【民進黨】【國民黨A】【國民黨B(大貪官,貪污假發票被收押了)】,那麼選民就會自動投去國民黨A,完全忘了只要看到國民黨三個字,就要想起馬英九,

呀!這真是個不世出的大壞人,連搞基隆選舉也能搞得這麼壞!來首詩給他稱讚一番:

心似已黑之木,身如不速之周; 問馬一生功業,大統、全統、國統...

啊,最後這個國統,可不是我洩的密,而是看到道路工程,就搜尋月眉路,接著就看到【基隆市府官員狼狽為奸?月眉路拓寬疑案之真相大白?】,從裡面看來的。早說黃景泰為了比馬傻少好幾倍的假發票抓起來關是在辦假案唄,真叫法官含血含淚也要同意(不然就會一直抗告到五十次,五百次,直到同意為止),請黃太太放寬心,選完就會放出來的,大家最後還是要做生意..喔,還是好朋友?也不是,欸,都是馬總統最愛用的貪腐同志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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