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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傻賦茅曰:'朝三而暮四。'眾狨皆怒。 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狨皆悅。」---J子

在昨天我說「 台灣鯛民該判誹謗!」評論把台灣人罵得比台巴子難聽的台灣鯛民,散佈臉書圖畫式網路黑函,這不是言論自由。因為根據刑法,要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評論,也就是對媒體或報章已經刊出的新聞事件(網路來的新聞也算)發表個人意見,如果是原創,專門針對某人,看到照片就瞎掰故事,被起底也坦承自己是忠貞不二的敵對陣營,像這種抹黑造謠的行徑,有他骯髒的目的與方向性,這就絕非言論自由該保護的對象,

由於本人查證不周,僅靠推理假設蔡主席使用高耗能冷氣,在此表達歉意並協助澄清

就該受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已證實為假),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與公益也無關,是他蒐尋蔡英文臉書照片的原創),不在此限。

另,第311條(免責條件)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最可適用者為第三項,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可他不是評論新聞,而是跑去人家私人臉書看照片掰故事,不符本要件)

之訴追。昨天有個政治新聞說名嘴姚立明當柯P總幹事,消息傳開,沈富雄說姚應該當他的總幹事(你又沒找),連勝文說終於了解姚為什麼一直狂罵他。所謂氣度決定了高度,大家知道真有狂罵他的是另有其人吧(提示一下:一個歐巴桑轉少女,臉愛塗阿膠的過氣女名嘴),而且現在都正在吃官司哩..喔,我是要說一千多年前楚漢相爭,也是看到同一個秦始皇出巡,劉邦就說「有為者亦若是」(白話就是姚應該當我的總幹事),連勝文則小媳婦般的說「難怪他狂罵我」,我說像這種千金之子,就該好好養在家裡,何必一定要出來現世?

威震台海連戰家的兒子,不及乃父多矣!

這下人家不罵,也得努力擠些出來罵,要不然變得是連勝文愛說謊,又顯回去連戰家的家教不好了,不是?好的,大家知道我從連勝文參選到今,起碼又寫了幾百篇評論,可是一篇都沒評論或罵過他,這篇也不想,我這人做選舉評論的原則,跟姚立明有點像,第一是批評當政的,下台後就不批了,第二是批評會當選的,這兩個原則,到今天還沒打破。

今天這篇主要是想把昨天【馬傻賦茅,朝三暮四】做個補充,先來個餐前小菜,讓大家看看台灣真正的鯛,境遇有多可憐,

股市作手掮客 聯手坑殺勞保勞退基金
黃姓股市作手涉嫌與上櫃公司佳總興業、佶優科技等公司派人士聯手,透過掮客找第一金投信、新光投信、元大寶來投信八名基金經理人協助,以代操基金買進相關股票牟取一億二千多萬元暴利,造成勞保及勞退等八檔基金損失六千多萬元;檢調單位昨天帶回廿二人漏夜偵訊。

這個新聞看到的人很少,我可以大膽預言,可能只有我在評論,而我也只是當個小菜,以免接下來衝擊太大,這個小菜,我建議可以參看【林益世如何不哭?還有多少謝青良】或是坑殺..嗯,【特偵組凌虐台灣勞工的從政初衷】裡頭帶到的人物,背景一查都像是黨國大老,最後也幾乎都是雷大雨小,有的連一天都不用關,在歐美國家,這種人不被關個八百年,也至少要關一千年。

聯合報黑白集【驚弓內閣】今天說:軍公教退休俸的發放,行政院原本宣布由每「半年」發放一次,漸次改為「按季」及「按月」發放;未料,內閣發言人孫立群下午五點宣布的事,到了晚上十點,由他親口吞了回去:維持原樣,一切不變。

第一段話就說錯了,因為事實上還是有改,

月撫慰金改季發 遺族死亡免追繳】公務員月退俸原預計從半年改為一季發放,行政院急踩煞車。但公務員遺族月撫慰金,明年起仍將由現行半年改成三個月預發一次,搭配發放後若遺族死亡不追繳機制,軍人和教育人員也將比照,受影響人數約九萬多人。符合資格的退休軍公教人員可領月退俸,領月退俸者過世後,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可領半俸,也就是月撫慰金。兩者現行都是每年一月及七月一次預發半年,但月退俸調整發放時程已確定喊「卡」

也就是說退休軍公教人員可領月退俸還是沒改的半年發一次(在前),但是遺族領半的改為三個月發一次(也是在前),從前領半年,領完葛屁的賴帳不還,現在領三個月,規定若葛屁直接就不必還,這樣子描述才完整。

那麼這段描述,該怎麼跟台灣刁民台巴子似的勞工朋友解釋呢?我還是拿昨天創作的那個模型來打比方好了,因為我不是某暗黑集團,文章沒人捧,只有自己傻傻的寫,巴望日後有一天,可以藏之名山,傳予其人,這個在【馬傻賦茅,朝三暮四】的模型看到的人不很多,再說一趟:

『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很多人可能以為半年領跟每季領,領的錢不是加總起來都一樣,甚至想成自己窮又想買HTC手機的零利率刷卡分期,「ㄚ,最好是每月繳,我才繳得出來」。錯了,大大的錯了,這裡大家要知道,政府給軍公教的月退俸,先不管考試或論文內容,規定是每年七月跟一月退休跟領錢,這是領在前的。大家知道,除了房租,或是其他甚麼碗糕租外,工資都是領在後,這個月做完,下個月領,萬一做到一半葛屁,老闆就賺了..喔,我是說,軍公教萬一七月退,八月就葛屁,那就多賺了五個月。好啦,大家應該還要知道,台灣的平均餘命是80歲,但是很多勞工,活不到六十五歲退休,就被摧殘殆盡,勉強活著的,也一身是病,很快就會癌末,無力照顧老妻,一同跳埤塘或是大樹頭上吊,但是光是秦厚修一人就能把平均餘命拉升零點零幾個月,郝柏村又拉一些,其他甚麼黨國大老,陳肇敏的又拉,如果分開統計,我猜政府規定勞工幾歲退,勞工的平均餘命就在那裡,而軍公教平均餘命大概是郝柏村加秦厚修除以二,這樣明白了嗎?
那麼,當郝柏村七月領完,又死不肯葛屁,存在銀行又有18趴,到了隔年一月,就又有幾十萬的利息收入,馬傻要叫郝柏村少領這些利息,依照高唱義勇軍進行曲的中國軍脾性,不把他視為是背叛祖國的行為,要與之拼命,那才奇怪。』

咦,我前頭好像還講了一個國民黨某大老,八十好幾還糟蹋人家四十出頭嫩妻的故事或笑話,這裡就雙壁合一。從今天我們學到軍公教月退制度的新規定可以得知,人家黨國大老娶嫩妻還真是娶對了,假設這個愛唱中國國歌的黨國大老是郝柏村好了,月退領二十萬,半年一次領在前是120萬,他如果先葛屁,老婆半年一次領在前是60萬,一年還可以領120萬,我這裡不知道郝太太是否還在人世,假如不在,郝柏村就可以再娶個四十歲的嫩妻,然後葛屁,依照國人平均餘命八十歲計,可領四十年,一年120萬(不計領在前的龐大十八趴利息),可領光台灣刁民的民脂民膏..

4800萬!!!

這樣大家知道黨國大老多會算了吧?還有喔,如果郝柏村沒娶40歲嫩妻,剛領完半年月退俸直接自己葛屁,哈,貪腐的國黨政府醜話都說在這裡了,「已經發出去的追討困難」。不過如果我是郝柏村,我會直接娶個一歲的嫩妻,只要她乖乖活到八十歲,就能再扒走台灣鯛的魚皮一億。

還有,還有..聯合報這裡想學台灣鯛民製作一張假表騙台巴子勞工,很可惜真假表一比,馬上現形:先看假表:

再看真表:

有看出端倪嗎?我這裡也不賣關子,以下計算已經把領在前與存18趴的利息通通略去,只算表格內的數字,根據真表,勞工平均領15年(假的,勞工餘命頂多七十),平均月領的公式就是終身可領除以年數再除一年的月數,所以用243/15再除12=1.35萬/月

活著的軍職,2197/37再除12=4.94萬/月

死掉的軍職,2197/37再除12再除2=2.47萬/月

活著的公職,1663/25再除12=4.43萬/月

死掉的公職,2197/37再除12再除2=2.22萬/月

活著的教職,2285/27再除12=7.05萬/月

死掉的教職,2197/37再除12再除2=3.52萬/月

ㄜ~以上可不可以麻煩哪個熱心網友仿真表製一張新表,標題是【軍公教勞遺族有不同】副標:公僕嫩妻平均餘命四十歲,可爽領4800萬,勞工遺族則給一盆木炭,或是一條麻繩,一根鋼釘,或是再省一點,跟老伴爬著去跳埤塘。

所以聯合報假表應該說成軍公教平均月退領4到7萬,遺族則是2到3.5萬..等等,可是勞工平均只領15年(再說一次,假的,月領1.35萬,老了要去跳埤塘掛樹頭),而軍公教卻至少爽領25年以上,領完還可以娶個嫩妻繼續領(啥?勞工也想?人家馬總統也不知把你當人看了沒呢,台灣鯛),透過可怕的乘數計算,總領金額是勞工平均243萬的至少八倍到數十倍..哇哩咧

ㄚ就跟你早說過,抓到作弊,還改考卷幹嘛?----某網友

看到馬傻賦茅,朝三暮四,這其中寓含的意義,可比兩千多年前莊子創作狙公養猴子的大多了,我這裡無以名之,看到無語問蒼天,真正的大悲無言,為正港台灣鯛民的境遇欲哭無淚,如果這不叫人為刀殂,我為魚肉,甚麼樣才是?只能再說一次,

這就是人與畜生在假民主國家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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