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這篇打算談一點媒體幹嘛要在馬家家祭早都結束,賓客盡散,攝影機卻沒關,麥克風也沒收,但是沒拍陳歐珀鞠躬敬禮的畫面,更糟的是,陳歐珀也沒咆嘯,沒拿大字報,說話聲音也聽不見,只好假掰,嗯,這個動作,我猜應該是叫連絡人拿簽名簿給他簽,在那裡對喪事指指點點,喔,還有這個畫面,說怎麼沒遺照,蠢,家祭早就結束了,下一場還有人要用..喔,不是,肯定是惡意罵馬家不懂人情世故,連張遺照也沒擺出來給他拜,還有還有,他把手指了指,子曰:

或問禘之說。子曰:“不知也,知其說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諸斯乎?”指其掌。

一定是講馬總統怎麼連傳統禮俗也沒有,沒給洗手水。

Eureka!升官囉..這個不是鬧場,甚麼才是鬧場?

日前,我在中時看到一篇評論,現在找不到,大意是說馬總統母親過世,終於可以不再有所顧忌,可以愛幹啥就幹啥的..我找到另一篇:

新聞與評論的楚河漢界
2014年05月09日 04:09 中國時報 陳國祥

在台灣,新聞夾敘夾議,評論凌駕新聞,稀鬆平常。一些極端意識型報紙如此,有的電視新聞主播更是邊播邊罵,什麼「爛透了」不絕於耳,為了拚收視率還舉起「支持占領立法院」的牌子,誇張到極點。
新聞是主體,評論是衍生物;新聞先於評論,評論附隨於新聞。新聞報導純淨客觀,敘不夾議;至於新聞題材的選擇,則取決於新聞價值的判斷,新聞角度的擇取以及報導的面向也須秉持客觀、平衡、公正,而不能全然受制於個人主見和政治立場,妄自以黨派觀點去選擇新聞並做加工,甚至扭曲。媒體只有嚴守新聞與評論之間的楚河漢界,才能善盡媒體的單純告知功能,而將發揮影響力的評論功能區隔出來。
台灣某些極端媒體和主播,對公領域新聞的取材與處理方式,萬變不離其宗,恆以符合己意的政治觀點與黨派立場為依歸,而且是新聞與評論交互為用,即使新聞是據實報導,標題也賦予評論意涵,或者主播也要講評一番。這一方面是將新聞評論化,另方面也是將評論新聞化了。
所謂「新聞評論化」,常見的情況是,媒體主事者利用新聞來宣揚特定政治觀點,或是凸顯彼方的弱點與問題,以此為新聞取材與解讀的座標。
「評論新聞化」則是大量選擇政治人物、學者專家或新聞當事人符合我方立場的意見,製作成新聞並加以凸顯,同時經常專訪符合己意者的意見,以新聞或專訪的形式呈現,做為新聞加工處理的染料,發揮評論效果。
新聞與評論的混同處理,就是將意見強加於人,其不當與謬誤,曾任日本《每日新聞》社長的北村正任做了透徹批判:「那種自命不凡,蔑視讀者,一味地強加給讀者意見的報紙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在高度複雜的現代社會,獨立思考是非常重要的。」
新聞原本有純淨性新聞與解釋性新聞之區分,但兩者具有主從關係,也就是解釋性新聞依附於主體新聞,藉以發揮詮釋新聞之效。
這和評論侵擾新聞是截然不同的。無論是新聞當事人或是專訪而來的意見,既然是為了解釋新聞而存在,則遇有爭論性新聞議題,必須正反俱陳,反映多元意見。(作者為中央社董事長)

在【馬英九負陳,陳歐珀何負於馬?】有網友留言質疑我的評論,他說:

我是反問,如果真的像版主所說是被栽贓,那天陳歐珀沒去的鬧場的話,人家也栽贓不到,自己存心不良,才會有這樣的報應,這樣說懂了嗎?我的看法是,根本沒有栽贓的問題,一切都是出自版主的自我想法。

我說:jad,和生被打殘以前,是個老實的莊稼漢,正在碾米,此時外頭大喊遭小偷了,和生一出門想幫忙,就被一棍打倒,被誣為賊,打成殘廢。人性有時是很彎曲的..

【被提名監委王美玉:欣然接受】中國時報社長王美玉被提名為監察委員,她表示,欣然接受提名,也在第一時間向社方請辭社長職務。

看到這樣的新聞,我們就該知道無怪乎媒體前仆後繼,奮勇殺敵,想把在野或百姓們打殘,甚麼新聞都敢寫,因為有重利。可是如果像蘋果那樣,寫個法官輕縱性侵犯,馬上被告要撰稿記者賠40萬,兩條多洪仲丘的賤命,這種用盡廢退的結果,將來的媒體只會歌功頌德,執政者關門放記者,要咬誰就會咬死誰,但是誰會多事去監督政府呢,這筆四十萬的鉅款,記者不知道要張羅多久才賠得起唷。

jad說:「寫個法官輕縱性侵犯,馬上被告要撰稿記者賠40萬..」我想版主還搞不清記者的天職,記者的天職就是紀實報導,"法官輕縱性侵犯"就有評論的意思,被告也是應該呀。如果該記者寫的是:"xxx性侵犯,被法官諭令以x萬元交保候傳",你想會被告嗎?自己愛評論,就得負責,不是嗎?

我說:jad,你指的是像這樣【王姓醫師表示,沒有警察打他,是他自己癲癇發作…】或【總統母喪禮 遭鬧場..不過,上午家祭的同時,民進黨立委陳歐珀突然出現在喪禮現場,並對未有人接待大表不滿,當場批評馬家不盡人情。陳的舉動,被外界質疑有鬧場之虞】般的紀實報導嗎?要是像你說的那種寫法,每日出刊報紙大概只有一張,還每家報紙寫的都一樣了。記者可以寫事實,也可以寫 評論,事實才有真假,評論本來就是意見,無真假之分,這種假民主國家,一面獎賞阿諛奉承,允痔吸膿的媒體人,一面拿根大棒子修理那些超過紅線的記者,一段 時間之後,所有的媒體就都會車同軌,文同字了,畢竟,別人吹喇叭拍當權者馬屁,可以有國家名器,吃香喝辣,我們何必頭角崢嶸,跟他頂著幹,捋虎鬚,一不小心還要自己賠錢呢。

jad說:版主「記者可以寫事實,也可以寫 評論,事實才有真假,評論本來就是意見,無真假之分」。不好意思,我們大眾傳播不是這樣教我們的,要寫評論,報紙有社論,不然就如同聯合報的黑白集........等方塊文章,真正的新聞報導是不加評論的,所以,記者稱"記"者,不叫"記評"者。

我說:jad,所以聯合報【王姓醫師表示,沒有警察打他,是他自己癲癇發作…】或晚報【總統母喪禮 遭鬧場..不過,上午家祭的同時,民進黨立委陳歐珀突然出現在喪禮現場,並對未有人接待大表不滿,當場批評馬家不盡人情。陳的舉動,被外界質疑有鬧場之虞】這兩段,都是在記錄真實了囉?

【批性侵犯交保 報紙賠法官40萬】計程車司機謝東憲性侵日本女學生後以五萬元交保,蘋果日報以「法官輕縱性侵狼」報導新北地方法院法官盧軍傑輕信嫌犯說辭,盧認為名譽受損,提告求償。士林地院認為,記者刻意忽略盧裁定真正理由,判決蘋果日報與陳姓記者應連帶給付盧姓法官四十萬元。

我又去看了判決書,這裡不擬轉貼出來。簡單的說,就是這個法官把隨機性侵日本女學生的運匠五萬交保,運匠就跑掉了(五天)。記者於是去問嫌犯與受害女學生,嫌犯表示「我跟他是你情我願,是一夜情」,問到被害人及其男友時,其等亦提及法官似已被謝東憲說法說服。於是記者依此採訪事實,得出「法官輕縱性侵狼報導新北地方法院法官盧軍傑輕信嫌犯說辭」的結論。這個案子奇異的是賴素如就根據記者聽嫌犯與被害人說法的結論,在電視上做評論同時被告,卻被法院判成是【意見表達】,但是記者聽完嫌犯與被害人的說詞,作的意見表達,法官輕信嫌犯說詞云云,是在做【事實陳述】,

坦白說,記者查證完雙方,所寫的法官"輕信",本來就是看到嫌犯逃跑的意見評論,而法官認為被告不會跑而交保,結果被告卻跑了,這一段才是事實陳述,並可證明為假。

jad說:版主,"紀實報導"就是記者的天職。歪曲的、評論的、造假的、有政治立場的,那是記者本身問題,我們大眾傳播教的就是只報導真實新聞事件,不加評論。

我說:好啦,你去採訪運匠「我跟法官說是你情我願」,又去採訪女學生跟她男友「法官相信運匠說的」,然後你據此寫了一篇採訪報導:法官聽了運匠說詞,把重罪運匠,五萬交保,結果運匠就跑了。標題簡稱為「法官輕縱性侵犯」這樣被這個法官告,還判賠四十萬,比殺兩個洪仲丘的罪還重,這樣你能服氣?

聯合報那個記者,可是只電話問了警察就說「王姓醫師表示,沒有警察打他,是他自己癲癇發作」的喔,當然聯晚記者功夫深湛,說成「被外界質疑有鬧場之虞」,這若不告進法院,誰知道是不是真有名叫"外界",還會質疑"有鬧場之虞"的呵

我把這一段與網友對於【馬伯克陳歐珀於家祭結束!】中特定新媒體在栽贓陳歐珀鬧場的整樁行動所扮演的角色探討了一遍,媒體之所以墮落,其實是其來有自,大家只要看到當權者胡蘿蔔又紅又大隻,棒子卻能一次打死兩個多的洪仲丘時,就能瞭然。說成一種小會計如侯文詠轉述酒店大亨的骯髒步,"漸漸"變成婊子的過程也好,說成是「劣幣驅逐良幣」的演化也罷。這裡只是想把這一個歷史事件,做個資料補充..

宰我問曰:「仁者,雖告之曰:『井有仁焉。』其從之也?」子曰:「何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

宰我,就是那個【總統 媒體拍您在打瞌睡 霏】那個白天度咕,糞土之牆不可圬也的宰我,更是那個與孔子爭辯母喪該怎麼辦,被孔子痛斥禽獸不如的宰我..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宰我說,如果把家祭8點前結束,然後叫陳歐珀8點以後來致意,還安排一個攝影機偷拍,跟他閒哈拉,把他說的話馬上指示記者作出一篇【總統母喪禮 遭鬧場】,合成陳歐珀比手劃腳與馬捧骨灰面露哀戚的畫面,這樣陳歐珀會乖乖的上當嗎?

孔子說,怎麼可以這樣幹呢?馬媽媽可以過逝,但是馬總統不可以利用自己母喪,搞542旅害死洪仲丘,引蛇出洞,設陷誘殺的骯髒手段。台灣人可以被馬總統沒有母喪被鬧場,透過別有用心的人與特定媒體炮製成陳歐珀鬧場的新聞所欺騙,甚至還能被郭台銘加碼罵禽獸不如,帶到民進黨,又帶去太陽花,抹黑學運,還扮神棍掰扯關公發爐,當起大陸獨裁政權的代言人,說啥「民主不能當飯吃」的,把台灣人欺負到頭,但是咱們台灣人自己有眼睛會看影帶,有腦袋自己會思考,不會像個白癡露出迷罔的表情,

ㄚ,民主不能當飯吃..好像說的也對喔?

踏馬的,沒民主不能吃飯啦,你這個白癡!

.

後記:《戰國策》卷四.秦二.〈秦武王謂甘茂〉:昔者曾子處費,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參殺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殺人。』織自若。有頃焉,人又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懼,投杼逾牆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則慈母不能信也。

有網友看了【陳歐珀六個月判太重!】慨然嘆曰:人家謝啟大心虛還能理直氣壯,邱毅,郭冠英心虛還能裝傻,..這個陳歐珀心虛就軟腳了....,難怪民進黨一直打不贏國民黨...

我思之再三猶無言以對,就用這個出了名的【曾參殺人】寓言故事回覆吧,話說當曾母投杼逾牆而走的消息反芻回傳到曾參的耳裡,曾參就出來道歉,我沒殺人,但是我願意停權六個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j5238 的頭像
    j5238

    天地有政氣

    j523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