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昨天對會計法修正案提出覆議案,馬英九總統昨接受電台訪問時,數度肯定行政院長江宜樺在會計法修正案的表現;在廣告結束後,馬總統還主動補充,「剛忘了講,江宜樺在這次會計法上表現得『有為有守』」,稱讚江宜樺「非常好、很不容易。」
行政院對會計法的立場,原本一開始堅持不提覆議案。對此馬總統也主動替江宜樺緩頰,「(江)當初是說錯字不提覆議,其他部分會再來評估斟酌,沒有說其他部分就不提」。
馬總統說,他與江宜樺深入溝通與討論;過程中,江宜樺一方面承擔壓力,二方面也透過程序使民眾的感受得到正確的反應,「我覺得這滿不容易的」。
馬總統表示,會計法修正案早在一年前就在立法院。今年五月卅一日通過的版本出現兩個問題,一個是文字上「教」字漏掉了,另一個是將教職員和民代里長有關公款私用部分形成差別規定,「這違反憲法上的平等原則,將來很可能會引發憲政爭議」。
馬總統說,這個問題一開始他就發現,「是江宜樺最早跟我講的」。他召集行政和立法兩院長討論,決定由行政院提覆議案,是依據憲法賦予總統權力,可在院與院發生爭議時出面解決問題,「我並沒有逾越我的權限」。
馬總統舉例,就像內閣人事一樣,憲法規定是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過程中並沒有規定哪個人要先表示意見,這是一個分享的權力」。
馬總統說,會計法修正案通過,外界確實許多批評。他身為總統,又是執政黨主席,「所以我出來承擔,向大家道歉」。提出覆議是一個研商的過程,「我們在思考、沉澱,最後才做出決定」,並非如外界所言拖到最後。
馬總統指出,行政院提覆議主要理由,是教授與民代在處理方式上有違平等原則。行政院提出覆議後,朝野立委都表支持,「可見這個決定應可望在立法院順利過關」;下一步應由立法院考慮如何修法,不是由行政院提。
(轉貼到此)
對於馬總統又再練這種三歲小兒都騙不著的肖話,實在連駁都懶得駁,中時有個仇姓女記者,寫評論很有自己的想法,在早先給周玉蔻專訪馬總統做採訪側記時(按:請參文王一怒安天下,英九一怒又吃屎),我就留下深刻印象,這裡恰好有篇她寫的【總統說了算 江揆哪門子為與守?】,就躲個懶,直接轉貼過來..
『長達一年的議而不決、最後一夜的突襲修法、吵嚷十天的輿論非議,在昨天行政院臨時院會通過覆議案之後,《會計法》的修法鬧劇戛然而止。但其實並非所有人都一無所獲,一開始堅拒覆議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在馬英九鞠躬道歉後立刻態度逆轉,表面上看來飽受責難,又挨了馬英九一記悶棍,沒想到最終竟得到馬英九以「有為有守」的評價。
在馬英九的字典裡,「有為有守」的定義是什麼,頗令人好奇。是形容在社會各界對《會計法》罵聲不絕時,行政院堅持「文字疏漏,毋須提覆議」的立場?還是描述當三讀修法案送進總統府,表示將循例副署、不表任何異議的江宜樺?而當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親自拜訪,為覆議說項,江宜樺的軟釘子又算不算馬英九所說的「有為有守」?
輿論將《會計法》的粗暴修法之責,全數歸咎於立院朝野協商的陋習,卻忽視背後存在行政部門的怠忽職守。修法條文並非一夕之間出現,然而必須負責執行的行政機關卻絲毫未察覺其中包括縱放花酒立委的內容,還有學者與民代差別待遇的漏洞。
《會計法》修法法案送到行政機關的手上時,江宜樺平日面對爭議政策「雖千萬人吾往矣」的豪氣不復見,倒像個政治學教授板起面孔,要立法院自行解決。但從依法公布執行到窒礙難行,行政院的專業面貌何在?
馬英九對江宜樺的愛才之心,政壇皆知。但這次江宜樺輕忽政黨之間對正義旗幟的激烈爭奪,還是讓馬英九的道歉晚了蘇貞昌一步。馬江體制已是馬政府的最後防線,此刻以「有為有守」評價江宜樺,更像是護持江內閣的危機管理。』
仇記者不解馬總統說「有為有守」是甚麼意思,這是少見多怪,
探顏清標 蕭家淇:私人情誼『媒體報導,行政院將對會計法修正案提出覆議,讓前立委顏清標、前台中市議長張清堂無法順利除罪、出獄,但內政部次長蕭家淇卻在昨天突然前往台中監獄探視2人,引發在野立委批評失職、搞不清楚身分。蕭家淇今天出席台灣科技大學畢業典禮前受訪表示,對於外界指教,他會虛心檢討,會去探望純粹是基於私人情誼。』
我這裡不是要評論蕭家淇這個時機這個身分去看顏清標的是否恰當,我只是突然想到,蕭家淇18歲的兒子先前曾因與補習班40歲的熟女老師談戀愛,鬧上了新聞版面..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的十八歲兒子,前陣子被爆與一位四十歲班主任發生師生戀,引起媒體關注。蕭家淇昨天與媒體茶敘時主動爆料指出,馬英九總統有一天遇見他,為此事追問近況,還題「八字訣」幫他的兒子開示。馬總統親筆所題八字訣為「再接再厲,有志竟成」。』
所以我們知道,馬總統成語用的爐火純青,端是只能用莫測高深來形容。原來那個八字訣「再接再厲,有志竟成」給與女老師戀愛,弄錯了身分蕭家兒子的老爸也能用,這才叫做..
再接再厲,
又或者,馬總統只是在逼簽詩的時候,不小心拿錯了簽文。江宜樺明明甚麼都沒做,沒提案,不想覆議,也不道歉,還是讓馬總統這個大老闆來幫道歉的,像他這樣死豬不怕開水燙,行屍走肉的擺爛行為,馬才該促請他再接再厲。而蕭家淇跟他那18歲的兒子,則對「有為有守」的考語,當之無愧,
蕭家淇是在不對的時間,不對的地點,不對的身分,見到了不該見的人;蕭兒子則是在不對的時間,不對的地點,不對的身分,愛上了大他22歲的補習班女老師,這對蕭氏父子,一個做懷不亂,一個不畏悠悠之口,雖千萬人吾往矣,全都有為有守極了。
而馬總統,在左一個爛領導的有為有守,右一個爛治理的再接再厲之下,把台灣禍國殃民,全都敗個光光,我說這才叫做是真正的..
「有志竟成」!
嘆曰:
懸崖勒馬乃英九,有為有守是江郎,再接再厲蕭父子,禍我邦家志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