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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統委律師聲明駁斥不實爆料副總統吳敦義今天委託律師發出聲明,除逐一駁斥近日有關他的不實爆料,並呼籲全民緊密團結,共同面對全球競爭,讓台灣繼續躍升前進。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接受吳副總統委任,審閱、整理副總統辦公室提供相關資料後,晚間針對近日媒體報導代發聲明啟事。

吳副總統在委託律師發出的聲明中指出,有關民進黨籍立委趙天麟7月21日指稱,與吳副總統友人吳門忠關係密切的阿嬌,是吳敦義在高雄的帳房、白手套;副總統7月21日受訪表示,不要含血噴人,捕風捉影,阿嬌不是白手套。

聲明稿指出,趙天麟7月22日改口說,有證據證明阿嬌在吳副總統選南投縣長、立委、高雄市長時,經手管理競選經費;副總統7月23日回應,民國83年、87年高雄市長競選時,阿嬌確實在總部出現並幫忙,但絕對不是帳房,只是打打雜、看看帳,類似總務工作。

聲明稿說,趙天麟又於7月23日說,阿嬌不僅在吳副總統歷次選舉時協助處理財務,還曾在吳副總統競選南投縣立委時,親自到吳門忠家,領取超過法定政治獻金上限的新台幣100多萬元政治獻金。

聲明稿表示,經查證,自由時報7月23日電訪吳門忠已明確指稱,阿嬌從不曾到其住處拿過錢,且吳門忠「連1角也不曾捐獻給吳敦義」,可見趙天麟所述阿嬌親自到吳門忠家領取政治獻金一事,絕非事實。

此外,聲明稿指出,自由時報7月24日報導,南投立委選舉操盤者稱,「國民黨提名的立委候選人全國逾百人,黨部怎可能支付大部分選舉經費?」並以「吳拚命撇清,地方認反而此地無銀!」為標題。

但經查證,記者曾問副總統,「阿嬌有在高雄總部幫過忙嗎?」副總統曾進一步分析民國83年、87年高雄市長選舉的經費說,「總部與黨部是輔選機構,大部分經費是黨部開支。」此問答皆針對「高雄市長選舉」,自由時報竟以「南投縣立委選舉」輔選事宜任意連結,顯然是混淆視聽。

聲明稿也指出,民進黨中執委洪智坤7月22日指稱,民國87年間廠商要請領吳副總統百萬以上款項時,要找阿嬌,請款廠商逾3000人次。但經查證,業者彩 敦公司總經理徐文輝7月23日接受媒體訪問時已答稱,吳副總統1998年競選高雄市長時,該公司確曾向郝英嬌請款,但競選總部成立後就沒再跟郝英嬌有過接 觸(見自由時報);在競選總部成立前,確實曾向阿嬌請款,金額並不大,僅數萬元(見中國時報)。由此可見,洪智坤所述顯非事實。』

(轉貼到此)

今早遍查各報,沒看到林益世案更新進度,就算這案子還沒被吃掉,我看也是早晚的事,就跟夢想家一樣,百姓吃緊,連加個油都亂罵工讀生"乞丐",氣不打一處兒來,但是馬總統的貪腐政權緊吃,大家拿他沒半點皮條,試擬一篇特偵組偵結林案聲明:

辦案就像剝洋蔥,有時令你落淚,有悲憫、同理心的檢察官,才會認真去查,才可能在不到兩個月內,就能發現早在兩三年前林益世與政府機關,國營事業不法真相。

我認為這篇聲明也不會出現,案子吃了就吃了,不然你想怎樣?

若綠營或壹週刊能提出神秘的阿嬌與吳門忠,X先生帳戶的資料,檢方一定會調查。陳宏達也將強硬的回應說,檢察官已將林益世全案調查完畢,沒有傳林益世的爸爸,中鋼的董總,阿嬌,蔡令怡與吳敦義的必要。

又吃了一個案,恭喜特偵組一代不如一代,升官發財,指日可待。

我這裡的所謂吃案,要進行精確的操作型定義,就是把大案辦成小案,不限層級,只到林益世,查辦到底,果然從池塘底撈出一袋錢。再把貪污案辦成黃牛案或詐欺案,喔,別誤會,特偵組最後還是會以貪汙罪起訴,只不過證據全是詐欺的鐵證,

兩年前,陳啟祥想透過程彩梅的親家吳門忠,拿出近億的紅包,去找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然後這中間有個X先生,有人說是吳敦義,也有人說是個女的,或是駝著背的老公公,總之,有很多形象,在坊間傳開,

益世是我南部的大樁腳,你找他就好,他會解決。

陳啟祥相信了,嗯,這一段過程,所有的人都是言而有信,買賣就是買賣,親兄弟都得明算帳,陳啟祥也很上道,給了林益世6300萬,就當成是在養狗,餵狗吃毒寶路,管他還要分給誰,是馬總統還是X先生,那都不干他的事..

呵,阿扁是老娼,馬總統也好沒到哪,是個花癡..

時光荏苒,歲月如梭,兩年續約期又到了,這回,陳啟祥有探聽到不走行政院這條路,比較省錢的路子,邱毅說是四千萬,說來奇怪,這個馬總統的特偵組,竟然跟馬總統是一個模樣,像個挺屍,綠營說的不查,邱毅在2100上辛苦冒險揭弊還挨告的珍貴情資也不查,這叫特偵組甚麼都查,總馬桶香金爐或金池塘的都查,就只有兩個不查..

綠告的不查,藍告的也不查。或者別扯藍綠,這個不查..那個也不查。

林益世光火了,電陳啟祥就是劈里啪啦的一陣三字經國罵,然後叫他付錢,而且要歡慶馬總統選上連任,大漲油電,紅包的價格也賊開花似的上漲,上次6300,這次8300,照舊分三份,是要分給..

他X的,我管你分幾份去養狗,是林益世的一份,X先生一份還是馬總統也算一份的..

陳啟祥不肯再當冤大頭,被林益世威脅恐嚇,開始錄音,後來,果然被林益世所控管的行政院人事權裡頭,經濟部底下的中鋼斷料,公司面臨倒閉。媒體報導,在吳敦義撇清和陳啟祥關係期間,夫人蔡令怡(更正,應該是是夫人的姊妹阿嬌之類)還曾打給吳門忠,吳回說已經透過人跟林益世說了3次,林聽不進去才會爆出來(還說陳啟祥是個肖ㄟ,別管他);而陳啟祥和程彩梅兩年前透過郭人才和吳門忠妻子認識林益世,林收了6千3百萬後,郭人才和吳門忠竟然也各拿1千萬介紹費。

吳敦義說:如果陳啟祥是我介紹的,他和林益世有衝突時,一定會來找我吧?

有啊,吳門忠不是跟阿嬌(待證實)說了吳回說已經透過人跟林益世說了3次,林聽不進去才會爆出來」。陳啟祥果然最先想到要找您,看這段透過人跟林益世這位甚麼錢都貪,窮得只剩下錢的..喬中鋼,喬國營事業,喬軍警司法人事,超忙特忙的行政院秘書長,馬總統,吳副之下,萬人之上的第三把手,都說過三次了,怎麼沒找您呢?

不過,持平而論,吳門忠口裡的這三次找林益世喬,應該都沒跟您報告,有種可能是吳門忠跟林益世,像是路上狹路相逢的大流氓跟小混混,大流氓要揍小混混,小混混說,你不可以打我,我的大哥是X先生。大流氓笑了,咕嚕一聲,打了個酒嗝..

我才剛跟X先生暢飲九百咧。

然後給打了三次。事前都不敢說,這才在電話裡全爆出來。好的,關於林益世涉貪與X先生或是吳敦義的關係圖,這趟又講了一遍,主要是讓自己記得更清楚,這群貪腐政權裡禍國殃民的敗類們,如何吃喝老百姓的嘴臉尊容,其實,跟隔壁養的惡狗沒啥兩樣..而特偵組卻一刀子把狗主人用外科手術切割掉,最後我們只能找狗算帳..

被狗咬,是要我們老百姓自食其力的咬回狗嗎?

這就叫林益世不是貪污。因為拿錢的那回,他是立委,沒有權力指揮行政部門或國營事業與誰簽肥約,充其量像個黃琪,或是陳哲男那樣的司法黃牛,收錢有違道德,固足非議,但是並未違法。而這回索賄,錢又沒有拿到,行政院長陳冲也保證,林益世只是秘書長沒這個權力,至多,辦他個詐欺,難道還能把他怎樣..啥?抄家滅族嗎?

這就像是有一個人去小吃 店叫了碗陽春麵,陽春麵才端來,突然想吃滷肉飯,於是老闆換了碗滷肉飯給他 ,他吃完拍屁股要走人,老闆說:「先生,您還沒付錢呢?」客人:「付甚麼錢?」老闆:「滷肉飯錢啊!」客人:「那是我用陽春麵換來的。」老闆:「嘎?那總 該付陽春麵的錢吧?」客人:「為什麼?陽春麵我又沒吃!」。

一段時日後,保證台灣老百姓記憶逐漸淪喪,又被唬得一愣一愣。

最後,關於吳敦義沒收錢。主要是想談一下聲明稿的這兩段,大家都知道,吳敦義其實是口才便給,他若說他口才第二,沒人敢說第一,當年在台大,還以黑馬之姿,辯論賽辯贏台大第一高手胡志強。可是這次的林益世涉貪,每天前言不對後語,今日之我否定昨日,明日之我又否定今日,自己徹底把自己打敗,才要由律師來發新聞稿,這叫:「此地無銀三百兩。」又,凡事有不合常情者,一定是有鬼,或是看到鬼,蘇洵在辨奸論裡也說:

夫面垢不忘洗,衣垢不忘澣,此人之至情也。今也不然,衣臣虜之衣,食犬彘之食,囚首喪面而談詩書,此豈其情也哉?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

聲明稿說:

趙天麟於7月23日說,阿嬌曾在吳副總統競選南投縣立委時,親自到吳門忠家,領取超過法定政治獻金上限的新台幣100多萬元政治獻金。

經查證,自由時報7月23日電訪吳門忠已明確指稱,阿嬌從不曾到其住處拿過錢,且吳門忠「連1角也不曾捐獻給吳敦義」,可見趙天麟所述阿嬌親自到吳門忠家領取政治獻金一事,絕非事實。

我的老天爺,這真是辯才無礙的吳敦義委請律是發的聲明嗎?

論語子路十三,子貢問曰:「鄉人皆好之,何如?」子曰: 「未可也。」「鄉人皆惡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鄉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惡之。」

要判斷人或判斷事,那個道理都一樣,不是人家說的,就要全信,「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別說吳門忠指涉因家中失火與吳敦義交惡的事,是真失火還是一種隱喻了(按:請參火燒到吳敦義和吳門忠),吳門忠一開始,還曾Callin勤王型政論節目,用生命捍衛吳副的清白,後來被周刊踢爆收了陳啟祥一千萬,他又Callin轉型成為虎作猖型政論節目,證實確有此事,名嘴哀怨的問他上次Callin時怎麼不說,不是落漆(台語丟臉之意)了嗎?吳門忠惱火了:

上次你們又沒有問。

吳副總統,X的,敦義先生,難道您不覺得,用一個像極了常業詐欺犯,還收了親家的相好一千萬,介紹他給另一個拿一千萬的,介紹給大貪官林益世拿了6300百萬,最後還害得親家幾乎要家破人亡,這種唯利是圖,不顧人情義理,泯滅正常人性的人,他呼出來的氣,是有毒的,可以吸上一口嗎?

吸一口的下場,請大家每晚九點打開電視,看去某政論節目2100,看看他們的嘴臉尊容就知道了。

還是他所說出的話,可以聽嗎?或者,他的保證,甚麼看到鬼的,用生命保證吳敦義清白,「連1角也不曾捐獻給吳敦義」,這種話可以輕信,然後再加強語氣,「可見趙天麟所述阿嬌親自到吳門忠家領取政治獻金一事,絕非事實。」讓別人也相信,能行嗎?

想想也是悲哀,一個台大辯論高手,口才第一的副總統,是如何漸漸的走到眼前這一步。啊,我想起過去,也曾有個名媛貴婦,氣質高雅,卻人盡可夫,後來被保險詐騙好多錢,淪喪到想上電視教大家理財,一個可悲小丑般的故事。

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

看看你吳副總統各項反常的反應,竟連詐欺常業犯的話,都可以拿來當成證據,好證明自己沒拿錢的清白,詐欺犯說你沒拿錢..乾脆,讓林益世來說你沒貪污,不是更快?

於吳與改是!

備註:引用孔子原文是『子曰:「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於予與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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