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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到底這個馬總統為了甚麼目地而創造的?」我回答:「為了要讓我們笑。

馬總統談黃花崗之役 老梗被戳破昨天是三二九青年節,馬總統接見全國優秀青年代表時,期許年輕人要多探索世界,讀萬卷書也要行萬里路;在學期間若有機會,也可以到國外打工度假,也許因此要花五年才能念完大學,但學到的不一定比在教室少。

馬總統昨天也現場詢問學生,知不知道黃花崗之役與台灣的關係?一名男學生很快舉手,正確答出「苗栗人羅福星有參加」,讓總統相當感動,忍不住追問「你怎麼知道?」男學生靦腆回答:「去年來(這裡)的時候,總統講過了」,惹來現場一陣哈哈大笑。』

這則新聞花絮,讓我想起日前在電影台上看到,金凱瑞演的阿呆與阿瓜,兩個人的對話,有一輛巴士,滿載比基尼辣妹,要去參加比賽迷途,看到阿呆和阿瓜走在路上,就把車門打開,辣妹說:

對不起,我們迷路了,能否請兩位紳士告訴我們往哪裡走,或者上車跟我們一齊去。

阿呆說:喔,妳們往東邊走,約半哩路有個小鎮,我相信那裡有很多紳士願意陪你們去。

比基尼辣妹搖搖頭,嘆口氣,巴士就往東開了,此時,阿瓜狠狠的打了阿呆的頭,

「你怎麼那麼蠢?」兩人飛步追上辣妹巴士,辣妹開門問,還有甚麼事嗎?

阿瓜說:阿呆說錯了..小鎮是在西邊,不是在東邊。

昨天,馬英九PO文希望網友以10字來顯示台灣樣貌,卻遭網友酸爆。這個笑梗我已經寫進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的文章了。本來,我以為一天看到一則馬總統白目的笑梗,就能讓人心情輕鬆,精神愉快,想不到,這一會兒,竟然看到第二則,一對阿呆與阿瓜,

一個白目學生碰上白目馬總統,

我說這個學生啊,難道不知道馬總統問黃花崗之役與台灣的關係時,要裝成笨蛋,回答說不知道嗎?

再不然,也是胡亂猜,看要猜是Makiyo,還是林書豪,女神卡卡的,也都好。

這時,馬總統才能洋洋得意,哈,你們通通都猜錯,正確答案是

羅浮宮..(誤),羅福助..(啊,這個要被關了),是羅~~福~~星~~~

於是,當馬總統現場詢問學生,知不知道黃花崗之役與台灣的關係時,你這名男學生很快舉手是要幹嘛,搶馬總統的鎂光燈嗎?連這麼困難的問題,也能正確答出「苗栗人羅福星有參加」,真是讓馬總統太怒了,這是誰家的小屁孩,拖出去管管好嗎?馬總統強自鎮定,按下勃發的怒氣,忍不住追問「你怎麼知道?」

男學生靦腆回答:「去年來(這裡)的時候,總統講過了」

剎那間,飛沙走石,狂風大作,半空中連聲響起數個悶雷..「他馬的,笑死我了」(註)

真是一對阿呆與阿瓜,這幾天,台灣人辛苦了,給各位來點調劑,其實,這段還有第二個版本,

那是當馬總統聽到一名男學生很快舉手,正確答出「苗栗人羅福星有參加」,讓總統破梗,急的哭了,這名男學生忍不住上前安慰,

馬總統,別難過,這沒甚麼好丟人的,去年有一個人,也問過這個問題,被說出了答案。

馬總統哭得更大聲,「哇!去年那個人,也是我啊

好了,只不過我想,大家應該會好奇,這馬總統接見全國優秀青年代表,怎麼年年都是這名男學生?如果大家能往這裡想,就會知道馬總統被破梗取笑,不是馬總統的腦袋瓜子要修,或是那一張馬臉有礙市容觀瞻要拆要廢。同理,文林苑的問題,也不是都更法條要修,欸,根本不是這法條有多麼惡,那是拿來轉移焦點,烏龍轉桌的藉口。而是出在人身上,出在建商與市府的這種行為..

刑法第 328條 第1項(普通強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去年,馬總統在江國慶案,免訴陳肇敏時,也說是法條的問題,要靠修法解決,然後洋洋自得,說自己果然在六個月內給江家平反,找回公道。我這裡可以告訴大家,這也跟那個特偵組奉命用到不大對頭,不適合,馬總統說要研議修法,卻不知要修甚麼的法條無關。

馬總統就像個阿呆,或阿瓜,白目到極點,不知他如何當到的大國醫,走路同手頭腳,上刺刀報好時,刺刀竟會掉在鄰兵的腳拇指上。這會子他要幫國家把脈治病,動刀做手術,那個結果當然是..

手術非常成功,但是病人死了。


註:某甲和某乙是好朋友。某甲有個壞習慣,老把「他馬的」放在句子前,當口頭禪,搞的朋友愈來愈少。某甲決心要改,請某乙當見證:「如果我再說一次『他馬的』,馬上被雷公打死。」某日,某甲和某乙去爬山,某甲一不小心踩到一坨狗屎,失口說了一句:『他馬的』。此時忽然風雲變色,雷聲大作,乓鏘一聲,把某乙打死了。某甲驚魂甫定,只聽半空中雷公生氣的說:『他馬的』打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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