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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轟動一時的教育部軍訓處前處長宋文涉賣官和侵占救國團補助款案,纏訟6年,去年經最高法院認定他依慣例使用補助款,也無證據顯示他有意收賄,判宋無罪定讞。宋文不滿曾遭羈押49天,提出補償,台灣高等法院依《刑事補償法》,每日補償四千元,裁定宋文獲賠19萬餘元。這是《冤獄賠償法》本月1日更名《刑事補償法》以來,首宗獲補償案件。

檢方2004年起訴宋文,指宋涉侵占救國團每年26萬元補助款,用以支付個人紅白帖開銷,又收淡江大學前總教官曹仲立35萬元,卻未依約推薦曹晉升少將,並要求下屬為他墊付房租175萬元。』

看到馬總統治下這麼貪腐爆爛的國家與司法系統,版主真是無言,版主坦承,我真是看不懂高等法院所謂的『他依慣例使用補助款,也無證據顯示他有意收賄』是甚麼意思,這依慣例,是不是就是一種習慣的意思。那麼,阿扁早晚也得放出來,再按這該死的《刑事補償法》,跟咱台灣人,依宋文的這個慣例,狠狠的領取一筆更多更大數額的賠償金,

有人問:「版主,那麼也無證據顯示他有意收賄,又是甚麼意思呢?這個有意或無意的,欸,一千多年前,「子非魚,焉知魚之樂」,莊子和惠子不早就討論過了,那根本是無解的公案,簡單的說,那些檢方的指控,應該都是有的,補助款被依慣例給私人花掉了,也有人真的拿35萬給宋文,

把這兩件事兜在一起,換個名稱,我們來瞧瞧,阿扁依慣例使用國務機要費,也無證據顯示阿扁有意收賄,哇哩咧,敢情阿扁也是冤獄,咱們台灣老百姓,攤上了怎麼個狗屎,也都得賠。

有人不解:「那關錯宋文的人是檢察官和法院,怎麼要咱們老百姓買單呢?」這就是本案最重要,最核心的關鍵,來,我問你,立委開車肇逃,是誰要賠?

呵,這還用問,人家立委不單要賠錢,連整個政治生命都賠進去了

醫療糾紛治死人,又該誰賠?

嗤!版主愛說笑,當然是蒙古醫師或醫院去賠呀

那麼,這要是撞死人或治死人,都是咱們老百姓幫賠,那會怎樣?

有人嚇出一身冷汗:「怎麼可能?那不是天天有人要被治死撞死,那黑心點,養些個遊民來殺殺,不就發財了」有人想得偏了,真正該注意的,是少在路上行走,沒事別看醫生。

有人還魂回來:「這要是有黑心的司法,成天關錯人,再來詐領補償金的..」欸,本來版主以為《冤獄賠償法》更名《刑事補償法》,把補償金大大的提高到一億,是為了讓真正冤,冤到天降六月雪的江國慶媽媽從此閉嘴,嗯,這應該要像富邦運彩那般,比賽完得知成績,把主機重開兩分鐘,然後由共犯去簽賭站搶簽上期中獎彩券,時間到就要關掉。誰知好死不死,有個真正的彩迷買到過期彩券,不甘損失的踢爆。

這真正彩迷如果是我,偏巧又中大獎,還要不要踢爆呢?「版主,您也想偏了..

其實,在《冤獄賠償法》更名《刑事補償法》重開機後,原本要搶頭香的案子,不是身兼國軍與教育部大官的前軍訓處長宋文這個有花錢,也真有收錢,還能叫冤的案子。而是這個爛到頭長瘡,腳流膿的爆爛司法系統自己人來申請..欸,就像運彩是由富邦的那個襄理自個兒上投注站簽過期彩券一般..

馬英九的為政之道『前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許聰元因涉貪汙纏訟16年後,高檢署檢察官曾忠己逾期上訴致無罪確定,許就偵查中遭到羈押的77天聲請冤獄賠償,高院准賠,且以每日最高額5千元計算賠金共38萬5千元;但昨天遭司法院冤獄賠償覆審委員會撤銷。』

看到沒,這裡宋文又給人冤了一趟,『平平都是人,為什麼貪污的法官賠的比較多?』嘖嘖!一天還賠五千哩。高院還真敢,是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怕老百姓日子太好過,不多緊吃點,對不起天地良心嗎?

乾脆這樣說,有人看過誰家養的狗,不咬小偷,卻反過頭專幫小偷來薛主人的嗎?

有人說:「版主,那個許聰元的案子,感謝老天,已經給司法院冤獄賠償覆審委員會撤銷了」傻孩子,那是名稱用的不對,過幾天趕緊再提出申請,就像重開機,趁司法院冤獄賠償覆審委員會還來不及改名刑事補償覆審委員會,嗯,那就由您許法官過去的那些同僚們,高院法官說了算。

江國慶無罪確定,國賠9282萬〔記者羅添斌、吳仁捷、陳慧萍、彭顯鈞、項程鎮/綜合報導〕八十五年發生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命案,士兵江國慶遭軍方刑求自白犯案後遭槍決冤死,北部地方軍事法院再審後,昨判江國慶無罪;國防部表示,本案宣判後即告確定,將全力協助江家辦理刑事補償事宜。

司法院官員估計,依「刑事補償法」規定,包括被羈押期間補償及執行槍決,江家可獲國家賠償九千兩百八十二萬元

判決書寫「惜哉」江家的委任律師尤伯祥表示,審判長嘆了一口氣才宣讀判決理由,判決書上還寫了「惜哉」兩字,為江的生命感到惋惜。江國慶的母親王彩蓮昨感嘆「正義來得太遲」,無罪判決已無法挽回兒子被槍決的命運,她將帶無罪判決書到兒子墓前,以慰他在天之靈,她也感謝義務律師團的幫忙。

江母盼追究陳肇敏六十五歲的江母說,前幾天台北市指南宮寄了一份「秋祭超度通知」到江家,收件人卻是寫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她直覺這擺明是陳肇敏作秀,痛批「如果不是心虛,為什麼要去超度國慶,再寄通知到江家?」江母說,陳肇敏若承認刑求有錯,應當面公開到江國慶靈前道歉。對於涉及刑求江國慶的陳肇敏、反情報總隊等九名軍官都未被追究,江母再次呼籲軍方「不要護短」。』

噫!嗚!噓!

當一個政府,不思正途,只想要掩飾他所為所行的不公義,往往會用更大,傷害更多人對公義情感的方式來彌補。拿江國慶這個真正的冤案來說,已經知道是哪些人刑求凌虐,屈殺了他,那一群人,個個有名有姓,大多還活在人世,有前國防部長,或是反情報大隊前成員,軍檢與軍法官。有的是主謀,有的是從犯,濫用國家給的權力,恣意殺兵以求獲獎或升遷。有犯行,有受害,仔細計算,也有背後龐大的利益與對價,是扎扎實實的冤。

再問一趟,開車肇逃的立委,或是治死病人的醫師,誰該賠上那筆錢呢?

這怎麼可以,怎麼可能是由咱們老百姓全數買單?這要如此,開車肇逃由全民買單,醫師治死人也由全民買單,那麼這個國家的人民,將來不是死在車子輪下,就是死在庸醫的手上,

或者,那個死法,也會像個江國慶。

惜哉!江國慶被冤殺,已經是天下奇冤了。今天這個冤賠,刑事補償,竟把江案,等同於宋文的收錢案,或許法官的貪污案,冤上加冤,冤到一個不行。這真是讓江國慶,江爸或江媽,情何以堪?

宋文是被人江國慶的嗎?還是許法官也是個江國慶呢!

當這種扭曲變形,如馬總統一貫率獸食人,殘民以逞的政策思維。反正花掉的是老百姓,老百姓的後代的錢,那就給他死命的花。嗯,最好就像他每天要花盡十萬塊國務機要費,或是郝龍斌出國每天要花光二十萬民脂民膏一樣。馬總統他真是拼了,拿出吃奶的力氣花,每天不停的花...軍售他買最多,軍公教福利他加最高。他還在花,他給大學教授彈薪專案,給國安局將軍們自訂薪水,他加三趴薪水給軍公教,國營,準國營,農漁會,農田水利會的員工們,在職或月退的,也都一體適用,

他還在花,花個不停。他推出十二年國教,大家讀公立不要錢,讀私立也不要,因為他全都拿老百姓的錢買單。他把外債全轉回來當內債,以免日後倒債倒到美國,他女兒後代們,生生世世居住的地方...你以為這樣,他總該花爽了吧..

嘿嘿,瞧這個
《冤獄賠償法》改名的《刑事補償法》,他花錢,哪有個盡頭?咱們老百姓的冤,又何嘗能止?這到頭來,原來你我,竟全都是江國慶!

嘆曰:

花錢無止息,改名還是冤,散光台灣財,綠卡馬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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