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馬英九總統大姐馬以南任職中化期間,被法務部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裁罰1.4億元,經訴願後,法務部將重新審議,民進黨發言人林右昌上午表示,此舉顯示法律遇馬家會自動轉彎、自我限縮,更是黨國復辟。』『府方人士說,一切依法辦理。』
外貌溫和憨厚的獸國總統「馬」對於獸國境內的羊,成天控訴其他獸類「狼」「鬣狗」「狐狸」對牠們施暴感到很厭煩,又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有的獸類主張,不如立個法,把這些羊通通吃掉,讓「馬」總統耳根清淨。「馬」總統很怕會傷害牠的好名聲,正在躊躇之際,聰明的臣下「狐狸」跟「馬」總統獻策:『報告「馬」總統,不如立法來把羊保護。但是因為羊不懂法律,沒有羊可以執法,我們再派「狼」去當執法者。』「馬」總統欣然表示同意。從此以後,羊的聲音就越來越小了,偶爾有一兩聲哀嚎傳到「馬」總統的耳裡,也是這樣說的:「我們『馬』總統一生清廉,十分善良;幹壞事的都是那些惡狼!」
正當民進黨批評馬總統,說馬大姐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但是法律遇馬家會自動轉彎,本來判罰很重,後來變輕,是雙重標準的時候。有人跳出來反駁:「你們民進黨睜眼說瞎話,沒看到溫厚的馬總統一路走來,始終尊重司法,絕不干預司法嗎?上次判重,馬總統尊重;這次判輕,馬總統決不干預。一切都是依『法』。何來雙重標準?」退一萬步講,「馬總統對扁案一審判無期徒刑,表示尊重;二審鄧振球說貪污養狗都是因公,改判阿扁二十年,馬總統也表示尊重。還用加重的語氣說他『絕不干預司法』!我們馬總統一切依法,只有一個標準。」
原來如此,媒體和名嘴在扁案二審對馬總統的批判,這回全吃鱉,枉做小人了。監察院長王建煊更是可笑,怕馬總統失去智慧,還帶他去跟上帝求取「所羅門王的智慧」。這些人,都是不懂帝王心術。馬總統智慧很高,機心更深。寧可被世人唾棄,忍受那些沒讀過哈佛,念到法學博士的傻百姓訕笑,全都是為了此刻「馬大姐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法律遇馬家會自動轉彎」,說上這一句「一切依法」用的。所以先前不管是啥案件,他都要「尊重司法;決不干預」。那些都是形式,是包裝,是用來呼嚨百姓的「方法」。
有一個法,叫做消費券使用方法,本來有兌換的期限。有個婦人,二十萬的消費券過期好久,銀行不肯換錢;財政部也說,其情可憫,但是愛莫能助。婦人於是上告馬總統,財政部隨即表示可以特案處理。這個「法」告訴大家,如果因為消費券逾期沒去兌換,揉掉燒掉的,都是笨蛋;趕著到期日前,拼老命排隊去換的,全是傻瓜。中獎的統一發票都有截止兌換的期限,是不是上告馬總統,就可以領回來?
還有一個法,叫做道路使用方法。如果你的私家車,停放在計程車的停車格內。就算你只是跟人約在捷運站出口面交貨品,暫停一下。只要你人一離開車子,就有一種躲在暗處的「交通佐理員」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動作,搭配可以拍照,開單,列印罰單一氣呵成的高科技工具,把你「逕為舉發」,叫你乖乖罰錢。「唉,那是你沒去申復。」不巧這就是本人親身經歷,我先打電話抱怨,交管單位說:「你可以把事實陳述,寫信申復。」我於是傻傻的寫了好幾頁,限掛寄到交管單位。幾天之後,我收到一張罰單,還有交管單位的回覆:「經查該照片車主確實違規(註1),依照道路交通條例第某條某款裁罰,請貴車主儘速繳納,以免再受罰。」這回,連甚麼「我們對車主您為生活忙碌,辛苦送貨,不得不暫停路邊感到其情可憫,但是愛莫能助」的廢話都省下不說了。
有人問:「你一下說消費券使用法,一下又說道路使用方法,到底這個法,是甚麼法啊?」喔,這個法其實叫做「法門」,是玄之又玄的眾妙之門。簡單的說,只要你跟「馬總統」有關,就諸法皆空,法條碰到自動轉彎,轉不動的會趕緊修法。比方說,馬大姐是馬總統的大姐。「那阿扁呢?」喔,因為他當過「總統」,所以和馬「總統」的總統二字有關(註2)。「消費券的婦人呢?」,因為她曾寫信上告「馬總統」啊!「我懂了,高鐵董事長歐晉德(註3),可以拿全民納稅補貼的高鐵養肥貓和他自己的兒子,因為他是馬總統的舊部,馬團隊的成員!」,恭喜,學會這個法,妙用無窮。好比日昨就有一則頭條新聞,
『中央研究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所長陳垣崇,被控將生醫所研發的醫學專利,授權給自己投資的生物醫學公司生產檢測試劑後,生醫所再購回試劑做研究,涉嫌圖利約一千五百萬元;陳及專案助理李明達博士遭列被告偵辦,陳垣崇六十萬元交保,李明達獲廿萬元交保。』
這種事,通常阿扁會叫阿珍做;馬總統會讓馬大姐做,只要馬大姐依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法」的規定,依法辦理就好(註4)。獸國的『馬總統』,則通通讓狼去做,「會幹壞事的,都是那些狼!」
註1:對於小百姓,那條線就清清楚楚的劃在哪哩,對於馬總統的大姐,寫信給馬總統的婦人,和馬團隊的歐晉德,那條線在馬總統的心裡。有人說,對台中的官警也一樣,黑白的那一條線,劃了多少年,還沒劃好。
註2:這個叫物傷其類,總統有總統類的同理心。請參考【好「馨」沒好報?都是他們錯!】一文的說明。本文還發現這個同理心的作用,可以當成馬總統「一切依法」的形式包裝。
註3:『行政院長吳敦義去年曾公開表示「高鐵獨董薪資減半」,不過,高鐵最新年報昨天出爐,獨董年薪依舊超過兩百萬元,並未減半。』如果我是負責幫政府買藥的,我一定會跟自己的公司買藥,像陳先生。然後我就學乖了,讓我的部下去買藥,跟我的大姐買;如果我是負責拿稅金發薪水的,我一定給自己老高的薪水,再怎麼高都不夠,為了掩人耳目,找幾個獨董一起領高薪,才是做人的道理。當然,我的兒子薪水也可以順便肥到一個不行。
註4:這裡的依法辦理,跟老百姓看到的不大一樣。好比法條說「不可以隨地便溺」,不可以是跟老百姓說的,「馬」就是要隨地便溺,你管得著嗎?
- Jun 24 Thu 2010 08:37
馬總統一切依法 陳先生學會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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