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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全院審查會明天將再度討論公務人員考績法,銓敘部考量納入「功過相抵」概念,10年內若累積3個丙,而沒有後功抵銷先前丙等記錄,就要被資遣或退休。』

如不考慮「功過相抵」概念,最新公務員被淘汰的機率如下:27乘以10的負6次方,再乘上97的7次方乘以10的負14次方,很難算是吧!其實,也沒甚麼難的,之前不是已經有個中油計價公式嗎,簡單的說,就是他說怎樣,就怎樣!算式只是用來呼嚨人的。

如果制度是設計來讓自己用的,有獎賞就一定會朝利潤極大化的方向設計,要懲罰當然只會搞成損害最小化(註),像這個考績法了。說自肥太難聽,請看「特別費」;「貪污財產來源不明,不溯既往罪」;「國民旅遊卡」;有外快可以入自己口袋,就多多益善,愈多愈好,最後不是像阿扁貪的金山銀山,就像台灣金聯的陳松柱拿公帑炒股票,賺的給自己。有時候,會用個響亮的口號,降低老百姓反彈的聲浪,就像狙公養猴子,朝三暮四的時候,猴子會叫,那就改朝四暮三,眾猴皆悅了。考試院要讓公務員花公帑出國旅遊,就說是因為公務員沒啥競爭力,要多出國提升公務員的競爭力。國沒少出,競爭力還是沒有!現在為了又要提升公務員競爭力,修改這個考績法,本來好像有找到問題點,或許認真執行,公務員會多一點競爭力,孰料雷大雨小,口號震天嘎響,稍遇阻力,又要改懸易轍,鳴金收兵了。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鑑往知來,考績法沒修之前,甲等90%,丙等的1%,自己給自己打考績,左手給右手打考績,人人都自我感覺良好,都是小號的馬總統。

其實公務機關的績效問題,有三不一沒有,首要是誘因不對,如果幫老百姓做事能夠按件計酬,績效就會跟民間公司一樣,好比拿公帑炒股票,賺的自己先分一成,或是沿路開違規停車的罰單,一張抽5%。第二是不會流動的流動性的風險,公務機關的門檻很高,跟民營公司的管考福利制度好像天堂與地獄之別,兩邊無法水平交流,使公務機關如一灘死水發臭。第三是人才不能適才適所,公務員上工是遮著頭,用人單位找人則是矇著眼,喬太守亂點鴛鴦譜,怨偶太多。但是真正的癥結點是沒有競爭,不用考慮選舉壓力,誰贏誰輸,他們好官我自為之,上層緊張的要命,下層卻老神在在,看到對手殺球,大腦說:「應該在一秒內大步向前躍進兩步,下腰,反手挑至對角底線。」手和腳卻回應說:「啥?你是在跟我說嗎?」沒有競爭,出則無敵國外患,國恆亡。易經說這個叫作泰極否來

以上的三不一沒有,應該加上一不,才能四不一沒有。這多出的一不就是敬告老百姓們,在馬總統治下,不要再作夢。馬總統一路走來,憂讒畏譏,虎頭蛇尾,始終如一。君子立志恆,小人恆立志,每天都有新點子,卻都沒有貫徹到底的決心。考績法只是狼來了,老百姓是空夢一場,有夢不美,失望相隨


註:就算一開始真的訂出嚴厲的罰則,因為執行的人和被執行者是同一個既得利益團體,罰則會演化出各種潛規則,朝損害最小化方向演進。徒法不足以自行,用在這裡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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