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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提名理由:第一名的檢察長
【聯合報╱記者李志德、林新輝/台北報導】
    
2010.01.26 06:30 am
 
馬總統提名法務部次長黃世銘出任檢察總長,提名咨文(左圖)昨晚送抵立法院秘書處。
中央社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馬總統提名黃世銘,除了黃曾被票選為第一名的檢察長外,也受到法務部長肯定,與立委互動良好。

王郁琦說,馬總統基於四大原因提名黃世銘:第一,黃世銘曾獲檢察官改革協會、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等檢察體系所做的民意調查,票選為第一名。第二,黃世銘在擔任檢察長任內成績優異,各方肯定。

第三,黃世銘在民間頗負聲望,各界認為他不畏權勢且公正辦案。第四,黃世銘除了具檢察事務經驗,擔任法務部政務次長期間也累積法務行政資歷,受到法務部長王清峰肯定,與立委互動非常好。

原檢察總長陳聰明請辭下台,總統府昨天中午臨時舉行記者會,宣布黃世銘的提名案。馬總統這次選在出訪前明快宣布。王郁琦說,馬總統針對新檢察總長人事,已經廣泛諮詢各方意見,做出決定後儘快對外公布,以免外界不斷猜測。

王郁琦轉述,馬英九總統昨天在中午五人小組會議上討論黃世銘提名案,原本提名咨文將待立法院新會期開議才送,但在立法院長王金平建議下,總統府已在昨天傍晚將咨文送往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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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當年阿扁也是律師考試的第一名啊
那時大家喜歡阿扁,第一名云云,是用來強化信心的
至於馬這所謂的第一名,乃至四大理由,其實只有一個,就是「與我無關」
第一,民調第一,「與我無關」
第二,各方肯定,「與我無關」
第三,民間肯定,「與我無關」
第四,部長肯定,「與我無關」
馬總統,你不是要完全執政,完全負責嗎,前行政院長可以用數十年好友劉兆玄,國安會可以用蘇起,秘書長要用金小刀,蒐集發票要用余文,用就用了,要甚麼理由,只要他們能COVER BOSS ASS,就是稱職好部屬,你就能完全負責,不是嗎?
簡單的說,人是你晉用的,你就要負責,要嗎就是用對人,水漲船高,要嗎就是用錯人,識人不明,沒有模糊地帶,不能用的好是英明聖君,用錯了「與我無關」,沒有甘蔗是兩頭甜的。
要用這個總長,最好的理由是考察過他過去辦案的成績,不畏困難,科學辦案,定罪率90%,勿妄勿縱,還七擒孟獲,六出祁山,三顧茅廬去請他出來為國效勞,前兩次還吃了閉門羹,第三次聽他簡報如何辦理扁案以及其它的大官貪污洗錢,二次金改的大略方針,覺得深得我心,才為國舉才。
馬總統,如果這是個人才,會為你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如果不是,只是個不愛吃魚翅,不識黃芳彥的陳聰明而已,但是,不管他是不是人才,聽完了你的四大推諉卸責的理由,全都變成了奴才。
那用黃世明的理由怎麼說才好呢,就說是蔣經國託夢就好了,唉,這招事賴給死人,又「與我無關」了。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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