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政策惹民怨 朱敬一:蔣下台負責
教育部長蔣偉寧捲入假論文風波,引發了各界的評論。曾同為內閣閣員的前國科會主任委員的朱敬一今(14日)也在網路以「蔣偉寧可以拖多久不辭職?」為題,發表評論,直指蔣偉寧就算不用為假論文負責,也該為十二年國教政策下台。
朱敬一文中說,蔣偉寧聲稱對論文造假事前「不知情」,但是蔣偉寧顯然搞不清楚政務官的責任界定:政務官知不知情是一回事,有沒有責任是另外一回事。朱敬一認為,蔣偉寧對這件事該負的責任,是道德操守面的。
朱敬一表示,即使沒有論文造假案,蔣偉寧也早該為十二年國教政策負責下台。最近幾週,國中會考與選填志願爭議頻傳,數十萬考生與家長對此怨忿不滿。自十二年國教開始推動至今,外界批評無日無之,這樣的政策顯然不夠周全。但朱敬一認為,台灣有不少問題政策,都起因於政府官員跳過了內化思考與策略鋪陳的過程。
朱敬一認為,當今有許多政務官只知盲目地遵從長官意見,自己則毫無理念。他在文中表示:「如果面對一個明顯不知所云、規劃粗疏的錯誤政策,那麼政務官或則該極力勸阻、或則該修正諫言、或則坦言難以達成。如果盡了以上諸多努力之後還是與自己的理念有重大差距,政務官更是可以掛冠求去。」
朱敬一在文末表示:「我由衷希望,蔣部長能夠對天怒人怨的十二年國教政策負責辭職下台,既為責任政治,也為自己所剩不多的風骨。」(轉貼到此)

好的,不管是論文造假或是假論文,那就是偽造文書了。前一陣子報載馬的司法打算把貪污的教授,改為不是刑法公務員,變成只有偽造文書,詐領公款,讓這些貪污的教授都很快樂,絕不會有人還在扯啥對詐領的公款不知情,買來的椅子自己沒坐過之類,由此可見這些貪污教授人品比蔣偉寧高潔許多,到現在還蔣不聽的說自己論文自己沒審,只是掛個名,跟寫論文的不認識。這裡我也要同樣勸一勸蔣偉寧,人家告你偽造文書,你就趕快認一認,因為這是可大可小,在馬的假民主法治底下,最能沒事的一條罪,請看:

偽造文書罪黃琪的七年?余文的一年?還是媚登峰罰個錢呀

2014/01/04 07:59

偽文罪關七年
【沒教好!黃琪判賠629萬 媽媽也要賠】騙過許多政商名流的黃琪,假冒少東名義辦信用卡,盜刷六百多萬元,日前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七年。信用卡公司提告追討損失,台北地院查出黃琪國二起就靠自己生活,犯案時十八歲,認定黃母未盡照料、教育和監督責任,判決母子連帶賠償六百廿九萬。
黃琪被判定讞前,某一次開完庭當庭收押,就一直沒交保出來過,而這個被他假冒的少東是誰呢?
根據文獻,黃琪剛滿18歲時,偽稱自己是頂新魏家公子,騙來一張黑卡,然後在兩三個月內盜刷600萬,被抓馬上坦承不諱,檢方起訴他偽造文書,跟余文一樣是輕罪,又有悔改之意,交保。但是一開庭,就被法官關起來,一審說他盜刷黑卡是分好幾次刷的,一罪一罰,判六年,隨即就到了三審,說他..嗯,不還錢,不知悔改,判七年,然後直接關入大牢。

偽文罪關一年的,這個不用多說,就是幫馬英九八年貪汙數千萬特別費去頂缸的余文了。但是偽文罪還可以不用關唷,

刻會員印章查財力 莊雅清緩訴
檢方表示,公司員工為推銷店裡高檔美容課程及相關產品,從100年9月起,擅自偽刻多名會員印章,再持客戶入會時的身分證影本,向國稅局申領所得稅單,以知悉客戶財力狀況,再慫恿會員辦理信用卡或小額信貸,以支付在公司消費的費用。檢方偵辦期間,莊雅清等9人坦承不諱,全案今天偵結,檢察官審酌莊女等人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犯罪情節尚非重大,並已書立悔過書,依偽造文書等罪,將他們緩起訴,莊女須支付國庫10萬元罰金,其他9人分別支付國庫2萬元至15萬元不等金額罰金。

也許有人說黃琪是一罪一罰,刷卡簽一次單算一罪,這才要關七年。但是余文可是連續偽造文書長達八年,還是幫馬英九貪汙特別費的共犯咧。於是又有人說一罪一罰是新刑法,余文是從前犯的偽文罪,適用舊刑法。那頂新魏家的假油標示真油的,那不就一瓶一罰要關幾千萬年了?而莊雅清更是從100年9月起,今年都103年了,也不知她偽刻多少會員印章查個資慫恿取財。ㄚ她的偽文罪都不用一罪一罰喔,還有她犯的個資法洩密罪呢?

連黃世銘犯了這個罪都免不了要被起訴咧。

這下子大家總該看清楚馬英九司法的爛了吧。給大家歸納一下,這就是馬英九說他馬的司法是有權判生,無權判死(按:這應是馬鬥王大是大非記者會的口誤,應該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才對)。

黃琪無父失母類孤兒,窮到睡垃圾堆,沒錢的犯偽文罪判七年。余文老公務員,老婆在高中任職,有一點錢,經手馬英九貪污的數千萬贓款,有一點錢對不上,還算手腳乾淨,是個清廉的公務員,判一年。莊雅清,媚登峰老闆,非常有錢,還用偽文跟違反個資法的骯髒手段賺黑心錢,緩起訴。

鄉親啊,這個不叫馬英九式的大是大非,甚麼才是?這個不叫司法的有錢判生,中間沒那麼有錢的判半生不死,沒錢的判給他死,馬英九式頭長瘡腳流膿的爛司法,甚麼才是?(轉貼到此)

拿黃琪與蔣偉寧相比,黃琪國二肄業,蔣偉寧念完洋博士,當教授大學校長一路當到教育部長,黃琪滿18歲那年偽造文書,冒名刷黑卡,在法庭上黃琪每個簽名都認帳,一個簽名關三個月,合計要關七年,蔣偉寧卻直到現在還在硬拗,說論文是真的,噗,他掛名也是真的,但是他跟寫論文的不認識,根據我個人微薄的法學常識,這樣就叫偽造文書了,因為蔣偉寧把自己名字隨便亂掛,不是他的論文也掛,又依照被查獲的五篇論文計算,一個偽文判三月,可以關一年三個月,兩年以下可以緩刑,或者直接請檢察官緩起訴,罰幾萬塊就算,請蔣偉寧別再ㄍㄧㄣ了,救贖之道在此,切勿自誤。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多讀點書的好處,連偽造文書都能判個天差地別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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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剛剛消息傳來,蔣偉寧請辭獲准。由此可見我的先見之明有多準,我說別人說再多都沒用(請參【民主就是馬英九叫立法院奴性問政!】談到林毓生的那段),但是中研院院士出來講幾句話,蔣偉寧就該糟了。第二個則是蔣偉寧此刻去職,我早說會讓人誤以為他只是偽造文書(請參【自己論文自己沒審,蔣偉寧將惡貫滿盈!】),下台是剛好被馬借人頭去一用,給他的12年國教背黑鍋。這番說法稍後得到名嘴黃創夏【 繼續ㄠ,蔣偉寧前途必光明‧‧‧】以及中研院院士朱敬一的呼應。第三則是補充我【馬英九的四重標準】馬所立下的第五重標準,簡單的說,就是馬英九不管是用假領據,假發票,大額發票,隨扈與秘書刷卡買的小吃店或飲料店簽單發票或收據,從國庫把民脂民膏用特別費的名義洗去周美青的戶頭,都叫做他的命太好,但是別的人,別說假發票要關起來,像吃了豹胎易筋丸使胖子變瘦,就算是假裝論文是自己寫的,一被發現就都要乖乖下台,

人家還真是一毛錢都沒有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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