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論告一邊答辯 雙面檢察官無罪定讞
2015-03-05 02:33:26 聯合報 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前檢察官林聖霖被控擔任公訴檢察官期間,替他要論告的貪汙罪被告莊馮翔代寫答辯狀,還擅自變更起訴法條,改以輕罪論處,之後收取莊贈送的茶葉,涉嫌貪汙;最高法院認為,林聖霖收茶葉比較像朋友間禮尚往來,不能認定對價關係,判決林、莊無罪定讞。

林聖霖(四十九歲)曾任台中、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二○○七年九月調任台東地檢署。期間,擔任台東縣議會總務的莊馮翔(五十三歲)涉嫌為縣議員以不實單據核銷公費,被依貪汙罪嫌起訴,林聖霖是莊案的公訴檢察官,代表國家在法庭中提出莊有罪的證據。

檢方查出,二○○八年五月起,林聖霖私下與莊馮翔接觸,三度幫莊撰寫或潤飾答辯狀,且未呈報主管核准即擅自在法庭請求變更起訴法條,從貪汙罪改為較輕的偽造文書罪,再指點莊請求認罪協商,最後輕判六個月結案。檢方事後依貪汙罪嫌起訴林、莊。

法院審理時,林聖霖辯稱是基於朋友道義,提供莊法律見解、代為潤飾書狀;莊送他的是平價茶葉,並非賄款。莊馮翔也辯稱,兩人只是友誼往來,不可能只用三斤、五千多元的普通茶葉就收買一位檢察官。

一審判林聖霖無罪,二審改判十年六月,高院更一審認定林未避嫌,與被告往來實屬不當,但他收取的平價茶葉,比較像朋友間的禮尚往來,不能認定是收賄的對價關係,判決無罪。檢方上訴,昨天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林聖霖目前因另案在台東監獄服刑。

如果GOOGLE檢察官的名字,可真叫人瞠目結舌,

吃案、索賄、要粉味惡檢林聖霖被聲押

監察院全球資訊網 監察院彈劾檢察官林聖霖記者會

變造證據檢察官林聖霖被撤職

讓人想到也只是收茶業的前交通部長郭瑤琪,三審判決定讞是貪污罪判八年正在服刑中,而司法判決認定郭瑤琪收賄圖利的對象,則是一丁點兒好處都沒拿到。這難道也是某種公平,就是所有收茶業的一律平等,但是司法官收茶業比部長收茶業更平等的公平原則嗎?一個啥圖利都沒的部長收兩罐茶葉要關八年,另一個在外頭早就幹開來的檢察官收三斤茶葉無罪,真是讓人對這樣的狗屎司法感到太驚詫了。特以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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