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 campaigns through traditional way(先行詞) which bribes.---李文忠誹謗案英文證詞

顏寬恒遭岳父小三 勒索2千萬國民黨立委顏寬恒驚傳遭勒索!根據壹週刊報導,一名自稱與顏寬恒岳父有婚外情的侯姓婦人,寄出錄音光碟信件,稱握有去年立委補選時,顏寬恒賄選的鐵證,要求付出2千萬封口費。顏寬恒服務處在今年初收到一份錄音光碟,內容是顏寬恒岳父陳江水口述,顏家如何買票、固樁,至少砸了2億元,才驚險勝選。

還有兩段新聞,先說總心得,拿到別人不法,跟他要錢或別的,成立恐嚇取財,收到

第一段,勒索立委顏寬恆兩千萬的侯女,寫信給顏表示,「你要你的,我要我的」,「如果公布光碟你就知道」,「給我兩千萬就連母帶一起銷毀」,她並強調「我是個講信用的人」。顏寬恆服務處人員表示,這本來就是個「笑話」

短評:沒被嚇到,應不成立恐嚇。

第二段,府方人士答覆媒體詢問時說,今年1月間確實曾前後收到2封信函。第一封信的內容,並未提出具體事證,內容空泛。至於第2封信,府方人士說, 也未檢附任何具體事證,基於收到陳情信件的相關程序,確實與對方電話聯繫,希望對方如有具體事證,應盡快把相關事證、證據向轄區的司法警察單位提出告發。 府方人士說,經電話聯繫後,對方表示理解,但之後仍未將具體相關事證寄到總統府,總統府收到的檢舉信函,僅止於信件,並未收到媒體所謂的光碟。

好的,這如果是張德正,搞不好又要開車子了。

第一封信應該像這樣【OOO選舉都用傳統方式,也就是買票方式】。這要是李文忠說的,就會變成他指控買票顯屬憑空杜撰,也是基於真實惡意,再加上他有妨害名譽前科,因此判刑八個月並褫奪公權三年。而最高法院直接將他的上訴駁回,三審法官不但支持二審見解,更新增了一項有罪理由:李文忠的言論屬於「陳述事實」,而非「發表評論」,與言論免責無關。

所以馬總統看到這裡,忍不住笑了..

ㄚ要不要把檢舉人告成妨害名譽呢?

報告總統,這個檢舉人,聽說是個單親媽,還帶了三個孩子,戶頭只剩兩萬..

嘎?兩萬,這怎麼能活啊?這個台灣人真是好可憐喔..

馬總統此時應該發起難得一見的悲憫心,揮一揮手,爺們懶得理,就當沒這回事。

第二封信隔幾天又寄,跟警員發我通知的效率一樣,內容則說明證據的內容,是有一個學陳啟祥偷錄林益世的那種錄音光碟,但是又忘了把光碟附上。也有可能寄送的過程中掉了,這年頭,有很多宅男總以為光碟都是演AV的。於是馬總統這邊就叫人打電話給具名檢舉人,要他自己去提告,讓OOO跟他在警察局或地檢署認識一下。這讓我想到好多網友說,我的被告案子,不會成立,人家也只是想認識我一下。可是馬總統這樣,完全違背檢察總統的標準作業程序,胡佛說,馬總統是所有檢察官的最上級..憲法學家胡佛日前一篇【光天化日 陷人於罪】說:

檢察一體 包括總統在內
我國的法制,在審檢分立後,檢察體系更明確地專屬於行政權的管轄,而在職權的行 使上,則採行所謂的「檢察一體」。法院組織法即明定檢察總長可依法「指揮監督」各層級的檢察官(參見第63條)。現總統不僅掌握最高的行政權,而且與檢察 總長具有前述的特別權力關係,這使得「檢察一體」包括最高的總統在內,而成為「行政一體」,也就是總統對檢察總長的指揮監督是體制內的職權互動關係。

ㄚ人家都具名跟馬總統檢舉了,馬總統就算沒聽到錄音帶,也該派檢察總長去查,難道王金平關說,馬總統就有聽到曾勇夫的錄音嗎(按:只聽到王柯的電話錄音)?或者省略檢察總長查案的步驟,直接發表一篇【台灣民主法治更恥辱的一天】全文,概以OOO賄選事證明確..

ㄚ不是不查了嗎?哪來事證明確。

傻孩子,曾勇夫也沒問啊,就關說定讞下台了不是?

是民主法治更恥辱的一天(按:因為最恥辱的一天已經確定了,就是馬總統耍寶鬥爭王金平失敗的那天),全國民眾只要捫心自問,能不能接受跟馬總統告完狀,馬總統叫他要告快告,而OOO也說是笑話..

說我被一個單親媽,還帶著三個小孩,戶頭只有兩萬的小婦人恐嚇,以後怎麼跟人咖起?

一點都不怕。檢舉人卻被警察以恐嚇取財罪抓走,這種離譜的事情,我想起網友Blackjack兄,也是趕快告了國民黨五星上將黃幸強貪污,被特偵組呼嚨說黃幸強兩年前才賣屋獲利一億入袋是已經過了貪汙罪追訴期,以及陳啟祥真拿出錄音帶,告完林益世,林益世貪汙卻全部無罪,而洪智坤只是說林益世喬中鋼廢爐渣,被中鋼告妨害名譽而判刑。這篇台灣民主法治更恥辱的一天,竟似寫不盡似的,愈寫愈叫台灣人的眼淚流不完..

小明問把拔,是甚麼把獨裁者阿道夫.馬英九撐起來的?

喔,是一篇台灣民主法治最恥辱的一天作文

那又是甚麼把這一篇作文撐起來呢?

是..是台灣民主法治更恥辱 的一天作文

那..正當小明還要問,把拔卻不耐煩的說:

別再問了,這一路下去撐著的,都是台灣民主法治更恥辱的一天作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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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這是我在【被銀正雄告,為何比被盧映潔告還該害怕?】留言的一段心得,這裡要補事後的感想。當馬總統於年初一連收到兩封檢舉人具名提出檢舉,說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買票,她有錄音光碟當證據,大是大非,又說要改變司法有權判生,沒權判死的馬總統,他反常的反應。先說正常的,建立一個標準值,我這陣子忙著寫【被銀正雄告】兩千篇系列文章..別笑,馬英九又沒告我,我都寫兩千篇了,這樣子明白嗎?對戶政系統擺爛的問題,只有發點牢騷,沒空拿出超過張善政數倍不止,系統分析的專業,來評論這個準弊案,這裡插進這個,是要告訴大家,說【戶政系統擺爛】不是隨口胡謅,因為大家有過去戶政系統不爛當基準,如果把這套擺爛的戶政系統,拿去比非洲的電廠(請看非洲一盞燈或馭風男孩的故事),還是比去印度的火車系統,嘿,就沒那麼爛了,懂唄?

正常的馬總統,鬥王金平不成,難道再搞一篇【台灣民主法治更恥辱的一天】,叫顏寬恒出來說清楚講明白也不成嗎?

大家只要將心比心,把自己想成那個單親媽,帶了三個孩子,戶頭只剩兩萬的,當她錄到她的情夫,顏寬恒的岳父說他如何幫顏寬恒買票的事之後,她第一個想到的是以大是大非,誓死捍衛台灣民主法治的國民黨黨主席兼馬總統,於是她就寫具名檢舉信跟馬總統提出檢舉,第一次因為沒經驗,忘了附上錄音光碟,馬總統就也沒回信,檢舉案石沉大海。她感到很不可思議,但是看到我們被馬改爛的戶政系統,信寄掉了也是自然,於是她又寄了第二封。這次她有經驗,信上附了錄音光碟的譯文,也許也附了光碟,但是馬總統說沒收到,我們也不知道該相信誰,就當沒附好了,這一次馬總統看完信,笑容變僵,翻起臉來,打電話給檢舉人,告訴她

如有具體事證,應盡快把相關事證、證據向轄區的司法警察單位提出告發。

我的媽呀,檢舉人要敢跟地方的小警察告發,她寫信給大是大非的馬總統是要做啥?接下來,她就很快的被警察抓走了,因為她跟馬總統三番兩次的具名檢舉,都沒有得到想要的回應:ㄚ有人檢舉賄選,檢察總統不是該下令檢察官來查辦嗎?她又不是張德正,不會開砂石車。於是她就具名寫信恐嚇,勒索立委顏寬恆兩千萬

侯女寫信給顏表示,「你要你的,我要我的」,「如果公布光碟你就知道」,「給我兩千萬就連母帶一起銷毀」,她並強調「我是個講信用的人」。

顏寬恆服務處人員表示,這本來就是個「笑話」,但是我卻看到總統府的那個大是大非,誓言要捍衛國家的民主法治,國民黨黨主席必兼的馬總統,那個才是給台灣人笑掉大牙,全世界都公認的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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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本文標題採自羅伯特亞當斯【張宏年有無貪汙馬總統、國民黨敢不敢保證?】,我是評論時事顏寬恒案,沒有針對個人。檢舉人真的有跟馬總統檢舉兩次,是陳述事實。顏寬恒案有無人買票?則籲請馬總統公開檢舉人錄音譯文以昭大信。也許有人會質疑,我怎麼知道有譯文。因為馬說第一封信內容空泛,但第二封信只說沒光碟,可見內容絕不空泛

馬總統從他上任法務部長開始,唯一的政績就是抓賄選,想不到都抓了一百年了,還是時常有賄選的情事,跟都當上檢察總統的馬英九檢舉,下場則是被警察以恐嚇罪帶走。

補記:勒索顏寬恒…詐騙集團女頭目 疑為籌罰金走險
涉嫌恐嚇勒索立委顏寬恒的女子侯湘芹,有詐欺前科,曾是詐騙集團的頭頭,也曾經離過婚;她在LINE上的照片瓜子臉,員警形容長得不錯。

怎麼不是呢,女騙子唄,李文忠也是誹謗慣犯呀..不..不是,這個女騙子,只差72萬,幹嘛要勒索2000萬..也不是,馬總統還叫他去報警..警方不會說,女騙子,妳來囉,是想吃牢飯嗎?女騙子此時心裡一想,家裡三個小孩怕會餓死,馬總統給他的建議,不就跟Blackjack兄鼓勵我去募款,Amisgin先是要我求饒,後要告訴銀正雄我在其他地方也用一犬吠聲影射人,昨天我看韓劇「逆轉人生」,最後大壞人壞事曝光,打電話給幫他幹壞事的特務,叫他救他離開韓國,特務說他沒辦法,大壞人就說那就公布錄音帶,於是特務就帶了一把槍,去找大壞人..我說馬總統啊,台灣人從馬王政爭裡,都已經學懂您特務治國的手法,我勸您還是乖乖的把錄音譯文拿出來,這種說人家是女騙子的,還是留著當笑話給自己笑。

全台灣誰不知道騙人界一代宗師,所有男女小騙子的老祖宗是誰呀?連阿"扁"都只能吃牠的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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