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台灣,不知道文革還在搞。---大陸順口溜

為他鳴笛:無言的斷腿是捨身的證據
【聯合報╱社論】

台鐵數十部列車昨天上午十點同時鳴笛五秒,向兩年前英勇殉職的太魯閣號司機員蔡崇輝致敬,也紀念他的殉職終獲政府裁定為「冒險犯難」而光榮收場。這聲久違的同步長鳴,讓蔡崇輝的遺孀淚流滿面;對於近年士氣下滑的台鐵,或許也能帶來一股振作之氣。

兩年前的一月十七日,蔡崇輝駕駛的太魯閣號列車在楊梅埔心遭遇闖越平交道未遂棄逃的砂石車,蔡崇輝全力煞車,保住車上三百名乘客性命,自己卻不幸當場殉職身亡。蔡崇輝的英勇行為,當時備受各界推崇;但銓敘部事後查核他的死因,卻認為僅符合「因公殉職」,未達「冒險犯難」程度,因此未依冒險犯難給予他尊崇的撫卹待遇。

對此,蔡崇輝的妻子難以心服,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堅持要為丈夫討回公道,爭取應得的榮耀。經過近兩年的訴訟,幾度往復,直至數日前銓敘部方才翻案,承認蔡崇輝捨身確實是冒險犯難,給予從優撫卹。正因如此,昨天才有那聲列車五秒長鳴的致敬儀式,所有台鐵司機員集體為這個遲到的正義發出歡呼,為了蔡崇輝,也為了自己的職業尊嚴。

銓敘部選在蔡崇輝殉職兩周年前作出大翻轉的認定,不免給人「政治裁決」的聯想,認為是政府為了安撫家屬、平息外界爭議,故而刻意採取息事寧人的作法。但仔細剖析其間的相關爭辯點,事實並非如此;此事的翻轉關鍵,主要在對「事證」的重新確認:蔡崇輝留在駕駛室中的一條斷腿,經過一再檢視,還原了那千鈞一髮之際的真相。

當天列車撞擊砂石車後,蔡崇輝整個人被拋到駕駛室門外的走道上,僅留一隻斷掉的左腿仍踩在踏墊上。銓敘部因此認定,蔡崇輝在最後一刻試圖逃生,但因「逃生不及」,身體雖奪門而出,左腿則夾斷在駕駛室內。亦即,「身體在門外」及「企圖逃生」兩點,使銓敘部否定了蔡崇輝「冒險犯難」自我犧牲的精神,認為現場跡證無法顯示他堅持到底以拯救全車旅客的捨身精神。行政法院隨後的判決,也採取類似的觀點。

然而,經過反覆檢測與現場模擬,蔡崇輝的身體與左腿分離的謎團,終於有了不同的解讀。根據逢甲大學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鑑定,認為蔡崇輝之死是遭到前方正面而來的強大撞擊,左右手受傷及多發性骨折現象,顯示他在撞擊之瞬間仍身在駕駛室內;經過撞擊,強大的力量將駕駛室內廁所門板連同蔡崇輝一起推擠至駕駛室外走道。於是,以蔡崇輝身體在駕駛室外而推論他「意圖逃生」的認定,即告推翻。

此外,最關鍵的轉捩點之一,是天成醫院提供的死亡診斷書,確認蔡崇輝留在駕駛室中的左腿,膝蓋遭到了嚴重的正面撞擊,說明他死前最後一刻仍堅守崗位。依規定,太魯閣號駕駛員遇到緊急狀況時,左腳須踩在保安裝置上;而蔡崇輝被發現時,左腿完全沒有離開裝置,且是在巨大撞擊下遭夾斷。不僅如此,在蔡崇輝看到砂石車到即將進站的短短距離,僅有十秒鐘左右的反應時間,他不僅依規定作完煞車及鳴笛的標準程序,更持續鳴笛警告周遭人車及月台旅客閃避,顯示他為化解災難的緊急狀況作了最大努力。

令人欷歔的是,在蔡崇輝之妻爭取為其平反的訴訟過程中,雖然提示了不少現場「人證」,卻均難獲得法官採認;而最後成功說服銓敘部改變意向的,竟是死者自己留下的左腿。作為災難現場「事證」的斷腿,一道傷口、一個瘀痕、骨折位置,都可以說出真實故事,如果主事官員足夠謹慎與專業,應能更早就還原真相;但在蔡崇輝的案例中,他卻足足等了兩年,才等到科學證詞來說服一堆官僚。

如果不是蔡崇輝之妻的鍥而不捨,銓敘部原先的裁決,也許就草草奪走了一個庶民英雄的桂冠。對社會而言,兩百萬撫卹金之別只是小事,但一個高貴的捨身者要經過這麼辛苦的歷程才獲得肯定,實令人感傷。

(轉貼到此)

如果不是精研中國近代史,還不知道這篇社論捧的這個庶民英雄..其實他是廣義軍公教..台鐵司機員車禍因公殉職成為冒險犯難的原因是甚麼?中國的文化大革命,一開始也是由一篇人民日報的社論,捧一個冒險犯難的解放軍英雄雷峰開始的,今天聯合報說翁啟惠得化學獎,我說不如把諾貝爾物理獎也發給台鐵司機員跟銓敘部眾考試委員,馬政府及聯合報。我的物理是正常人類的物理,我只知道依照慣性,十秒內踩緊急剎車,人不往前撞已經很難了,這位台鐵司機員竟然本來可以往後跑,難道他是超人?還有,撞車之後人應該是要撞扁,社論以為這位司機員開的是經國號戰機,司機員是伍克振,人還可以往後彈飛嗎?我這裡建議台鐵駕駛室司機一定要綁安全帶,這是為了沒出車禍時的安全,自小客前後座都要強制繫的不是,不過幾天前,蘋果日報還說有一群遊客坐普悠瑪買站票,簡直是不要命..而且我還建議台鐵駕駛員椅子上,最好再裝上戰鬥機專用的緊急彈飛裝置,以免搞這種愚民社論給全世界笑掉大牙。今天大學學測登場,這篇社論要是拿來考考準大學生當成物理題..嗯,

且看今日之準大學生,究有多少是考委或社論一般的白癡?

根據維基百科,雷鋒原名「雷正興」,乳名叫「庚伢子」(長沙話),直到他到鞍山鋼鐵廠(鞍鋼)工作前才改名為「雷鋒」。1949年參加了兒童團,擔任兒童團團長。1954年加入了中國少年先鋒隊。1956年初期,雷鋒在該鄉政府當任通信員,後被轉移到望城縣委作公務員,也是雷鋒第一次被評為工作模範。1957年2月8日,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後曾經參加過溈水工程、團山湖農場和鞍鋼的建設,並多次被評為勞動模範和先進生產者。1960年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並加入中國共產黨,被分配到工程兵某部運輸連四班當汽車兵,曾被選為撫順市人大代表。1962年8月15日,雷鋒在遼寧省撫順市,在路面指揮戰友喬安山向前開車時,因汽車不慎壓倒晾衣桿,遭柞木杆在鐵絲的反彈作用下擊中頭部太陽穴,導致顱骨損傷及腦機能障礙殉職,年僅22歲

當然,拿聯合報比人民日報,像是XX比雞腿。而且雷峰死因完全符合牛頓力學第三定律,作用與反作用力,與台鐵司機員的馬屁物理學也沒法比。所以接下來我就簡單分析社論明顯的謬誤,悖反人類直覺的部分,

第一,社論說:台鐵數十部列車昨天上午十點同時鳴笛五秒,向兩年前英勇殉職的太魯閣號司機員蔡崇輝致敬,也紀念他的殉職終獲政府裁定為「冒險犯難」而光榮收場。這聲久違的同步長鳴,讓蔡崇輝的遺孀淚流滿面;對於近年士氣下滑的台鐵,或許也能帶來一股振作之氣。

事實上,台鐵司機員真的不是「冒險犯難」,而是「因公殉職」,馬政府向來沒把老百姓當人看,當然更不把老百姓的錢當自己的錢看,台鐵司機員「因公殉職」要多拿幾百萬,那給就是了,反正是別人家的錢花不完,明白嗎?而台鐵近年士氣下滑,真正的原因是去年年初三個副局長兩個涉貪,近百位台鐵員工集體貪污喝花酒,這一年沒人招待,士氣才下滑,大家沒看葉匡時,酒池肉林,夜夜笙歌,士氣高昂的不得了。

接下來,社論還原這兩年到底台鐵司機員是「冒險犯難」還是「因公殉職」的爭點,他說因為人在駕駛室外,左腿在座位上,銓敘部跟法官認為這名司機員正在逃跑,所以只有左腳被夾斷,但是經過兩年爭吵,這兩年間,沒人去問李昌鈺,也沒人去問國中物理老師,就幾個馬總統酬庸來的考試委員,翻來覆去用開會來決定,把這一段看事故現場說的故事,改說成

蔡崇輝之死是遭到前方正面而來的強大撞擊,左右手受傷及多發性骨折現象,顯示他在撞擊之瞬間仍身在駕駛室內;經過撞擊,強大的力量將駕駛室內廁所門板連同蔡崇輝一起推擠至駕駛室外走道。

還有,

天成醫院提供的死亡診斷書,確認蔡崇輝留在駕駛室中的左腿,膝蓋遭到了嚴重的正面撞擊,說明他死前最後一刻仍堅守崗位。

所以推翻司機員意圖逃跑的說法。

我的看法是這樣,凡是人的,除非遭遇到過不去的難關,或是要用激烈的方式來謝謝馬英九荼毒台灣人的,總是會愛惜自己的生命,所謂千古艱難唯一死,這名司機員家庭和樂,也沒欠債或染上不好的習癖,身體健康,遭遇生命威脅時,如果能跑,那是斷無理由不逃的。此其一。再者,如果這名司機員發神經,活膩了,一心想死,那麼台鐵應該要有稽核的機制,檢查司機員身心狀態,畢竟載著一車三百名乘客,大家性命都交在這位司機員的手裡,開民航機的機師,不都有類似的安檢措施麼?所以可以證明這名司機員當天是沒發神經的上了火車,既然他是正常人,碰到要命的事,那絕對是有意圖要逃跑的。

以上這段申論,把司機員意圖逃跑的說法又翻案回來。但是想跑不一定跑得掉,有一個廣告是一個老翁被架離火災現場,記者問他,阿杯,火來了你怎麼沒卡緊照?阿杯沒好氣反嗆記者,

ㄚ哇卡麻起了,系咩安奈照?(腳麻了,想跑也跑不動)

孟子曰:挾泰山以超北海,是不能也。從我在【考試委員死了,牛頓也哭了】【司機員家屬死要錢!】反復申論,火車急煞時,人不往前飛出去,就很難能了,而從司機員的死狀,更能印證物理定律無誤,那就是司機員甭說站起來,連把膝蓋轉向都很困難,當撞擊發生時,膝蓋就正面被撞個粉碎,而人也絕對無法向後彈開,如果有人說這時他還可以往後逃跑的,可不可以請他找輛台鐵,在它煞車時往後跑跑看..然後連車廂一起撞扁,擠出駕駛室外。

台灣鐵路工會理事長謝勝明說,太魯閣號駕駛員遇緊急狀況時,左腳須踩在保安裝置上。這正說明這名駕駛員只是依照台鐵司機員標準作業程序。所以我說這名因公殉職的台鐵司機員,他沒有意圖逃跑嗎?我不認為。那麼他可以選擇逃跑嗎?物理定律不容他做此選擇,雖然不是挾泰山以超北海,但也要超人才辦得到。再問一趟,那麼他可以選擇逃跑嗎?台鐵司機員緊急狀況時的規定,左腳須踩在保安裝置,也不容他逃跑。這可不像電影鐵達尼號,救生艇還有空位,但是船長選擇與船共存亡那種悲壯的景況,這名司機員只有十秒,從看到卡車,踩煞車,鳴笛到撞死,這樣他還能有別的選擇嗎?

如果這不是因公殉職,甚麼才是因公殉職?

我不知道社論悖反人的常識與物理定律,把台鐵司機員因公殉職硬拗成冒險犯難,是不是馬總統學完蔣中正(按:請參好懷念從前,馬英九請沈君山吃飯的年代),胃口變大,想學毛澤東搞個台灣版的文化大革命,但是台灣民智已開,騙老百姓說這個司機員是種「庶民英雄」那是不成的,社論難道當真以為台灣英雄有【馬英九的100大英雄榜】上百位的這麼多嗎?網友CJS說的好,

非當班司機,從外面跑進去才叫[冒險犯難]--冒不必受之險,犯不必受之難.

有人不明白,為什麼我堅持要把司機員從「因公殉職」被翻去「冒險犯難」,再要把他翻回「因公殉職」來。這要從毛澤東搞完雷鋒精神,搞到一種個人化,對黨對毛崇拜之後,開展一系列反智的改革,甚麼開放美加牛,搞E-tag的,這些真是小兒科,毛澤東搞的是三反五反,大躍進等,他說麻雀是壞鳥,全中國就殺了一億多隻小麻雀,隨之而來的害蟲大爆發,搞得糧食歉收,餓死上千萬人。接著又搞大煉鋼,把家裡鍋碗瓢盆拿去高爐燒,最後煉出成山的廢鐵,再把沒餓死的人又整死一遍。如果台灣真的從這一篇捧台版雷峰般社論開始,搞起馬式的文化大革命,看看咱這個白癡一般的馬總統,誰知道還會再害死多少人?

在1633年7月的最後審訊中,近代物理之父伽利略被威脅到,如果不坦白交代是太陽繞著地球轉,就要對他用刑,像布魯諾那樣子活活燒死,於是伽利略屈服了,他說"太陽是繞著地球轉",他的學生聽了,難過的對老師說,

一個國家沒有英雄,真可悲。

伽利略說:一個國家需要英雄,真可悲。教宗當場宣布無罪釋放伽利略,就當他下跪親吻教宗的腳指頭,眼角餘光看到一旁的土地,嘴裡忍不住喃喃說道:

"Eppur si muove"

司機員真的是"因公殉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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