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現在貿然停建核四恐違憲據轉述,馬英九總統日前與立委餐敘時表示,「沒有誰有資格可以說停建核四」,十二年前的大法官第五二○號解釋文已宣布陳水扁政府停建核四是違憲,「現在貿然停建核四,恐怕會違憲」。

嘿,那真是奇怪ㄟ,怎麼馬總統又怕被告,又怕違憲,還拋出公投「你是否同意核四停建」咧?實在是受夠了馬總統把台灣人當猴兒耍,朝三暮四,朝四又暮三。這裡要補充一段被耍小猴兒悲哀的新聞..

12年國教 監委憂成教改災難監察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邀教育部長蔣偉寧報告12年國教執行情況。
監委沈美真說,很多國中生連小學ㄅㄆㄇㄈ、九九乘法表都不會,如果「確保基本學力」與「因材施教」這兩套措施沒有做出來前,就實施12年國教,「這會是另一個教改的災難」。
「前面一個教改已經把大學教育毀掉,12年國教恐怕要把高中也毀掉」,監委李復甸說,他心情沉重,只聽到一連串相互矛盾的口號。
監委葛永光說,教改無助於減輕學生的壓力,現在大家討論台灣大學生的素質是不是降低,將來恐怕要關心高中生的素質是不是降低。
監委錢林慧君認為,免試不一定是公平,教育部資料稱台南區49所學校有46所是優質學校,她在台南待這麼久,實在很想知道到底是哪46個學校。
趙榮耀說,就如同核四問題是個政策、但要不要接受核四,他心裡還是有個疑問,到底12年國教所為何來,聽完報告後,他還是茫然,但12年國教已在推動。

看到馬總統的教改,連這群年高德劭的監委們都頻搖頭,悲哀吧?在「葬父花八萬,喜宴只一桌...」有個網友言簡意賅的回我:

關我屁事?

這真是個大哉問,我回答他:馬總統葬父花八萬,如果不關我事,怎麼我們要賠他七十多萬咧?這裡,趁便回應另一個網友要我對民進黨大老吳乃仁跟洪其昌台糖弊案判刑確定發表看法,我認為,這就是一種對價關係,黑白集「求仁得仁」說:

動機不良的政治獻金,其致命的流程往往是:「你給我獻金/我用公帑或公產回報」;因而,送獻金者本小利大,收獻金者則是無本生意,慷政府之慨而已。陳水扁貪案中,以二次金改及龍潭售地等套取「獻金」,也只是千篇一律的「獻金流程」而已。

所以一談到對價關係,馬總統死了一個父親,我們要賠七十幾萬,這裡就關了我的屁事。又以二次金改來說,阿扁幫國民黨賣復華金,抽佣了五億,讓馬總統的國民黨賺上百億..喔,這是另外一種小偷與強盜間的對價關係,阿扁這裡收多了,要被判貪汙多關十年。真正二次金改是這樣的,阿扁收這收那,收了企業滿滿的獻金,把國產幾十兆賤賣給財團,現在快被關死了。而馬總統一毛錢都沒收,卻直接把財團從阿扁那兒買去的幾十兆國產賊贓,就地合法,等於白送給財團幾十兆,這太不符合對價關係了,所以我都比方成像是一個花癡被財團輪暴白嫖。

那麼,這是一種怎樣的流程呢?因為這中間斷點很多,跟八里富商雙屍命案一樣,所以我一時間也說不清楚,只能提供一些線索,拿大老來說吧,民進黨的大老,老了要抓要關,種菜者有之,揀破爛者有之,有個前立委過年時孤單老死在旅館內,嗯,不到六十歲。國民黨的大老呢?死了我們要乖乖花七十萬表達敬意,但他兒子太愛錢,只花了八萬。活到八九十歲了,不知還能不能給人帶來幸福,也還要學富商娶嫩妻,結果乖乖不得了,一輩子公務員,到老就自動成為身家十億以上的富商。

這兩者差距,真是天差地別,但是黑白集還是能發揮倒黑為白的功夫,在前一篇【如果也是一場世紀婚禮】他說:

『尤其,馬唯中的低調,更反映了第二代刻意與權力光環保持距離的自覺,應加肯定。令人發哂的是,當初赴美購豪宅的陳致中,如今竟也批評馬家:「我女兒沒有雙重國籍。」這個從未為洗錢貪瀆反省的人,難道迄今仍不知為扁家被美國司法部沒收的二一○萬美元兩處豪宅而感慚愧。陳致中不是沒有作美國人的念頭,只是在美買了豪宅沒住成罷了!

且看那些尖酸刻薄至無以復加的議論,馬家可以慶幸沒有大剌剌舉辦一場「世紀婚禮」。政治上的事,有時反過來想,反而可以得到正確的答案。』

這段話,就跟有個養著畜牲的網友說的很像:「台灣有一些人經常借自己有一點墨水,就寫作談論長編與一些政治人一般,吃自己的碗看著別人的碗評論一翻;猶如我生態園養殖的禽畜一樣,自己吃著還要注意去啄別人!哈哈!這些他們祖先是遠從那裡傳出的嘿! 」

這不就是前頭狼吃完羊,被牧羊人率著狗群咬跑,躲在一旁,看著牧羊人把羊大卸八塊,狗兒們都分到一些,忍不住吞著口水,罵起那些狗,

嘿,我要是跟牧羊人一個模樣,還不知道你們這群狗狗會如何開銷我哩。

我不知道有沒有哪一隻笨羊,上了黑白集的惡當,把自己當成狼或是狗兒的。如果沒被騙到,當馬總統讓黑白集來要我們反過來朝他指引的方向想,大家知道,聯合報與馬家素來交好,這時我們就應該再反一次,也別傻不隆冬的想去阿扁,而是該想回跟自己切身利害相關的物事上..

ㄚ馬總統連跟他馬家有切身相關,女兒嫁人的終生幸福大事都能隱瞞說謊,那麼,對台灣人子孫萬代,台灣哪裡不死人,別人家孩子死不完,說他會保證核四安全無虞的一樁小事咧?

至於馬總統偷嫁女兒,我請大家回想一下,馬總統現在仍是貪汙財產來源不明罪的被告,吳敦義說,女兒早點嫁人,總不成把婆家的財產都當成我的,拿來申報,是吧?我不知道這有沒有給馬總統一點啟發,這才讓準女婿男模不幹,去香港專營台灣高資產人士投資陸港房地產的生意,

總不成把女婿的財產也當成我的,拿來申報,是吧?

最後,我記得阿扁跟陳致中都是台灣的高資產人士,如果還有些錢,沒洗乾淨..ㄟ,還杵在那兒發呆幹嘛?

看不懂?這裡有籤詩一首:

葬父花八萬,喜宴只一桌,滿滿的獻金,祝福馬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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